妇幼保健院制度汇编33万字(第18/37页)
4、全院各科手术、换药、诊查、穿刺等所用器械皆由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后发放使用。
5、根据物品的性质、污染后的危害程度、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合适消毒灭菌方法。凡能耐受高温高压的物品,一律采用高压蒸汽灭菌。不耐受高温高压的物品,采用低温环氧乙烷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
6、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药械,并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法使用。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用高、中、低效消毒剂和灭菌剂。定期监测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科室自配消毒药液,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监测、登记配制浓度、配置日期、有效期等。
7、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规范洗手,示意图上墙,使用符合要求的洗手设施。医护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均应进行洗手和或手消毒;在进行外科手术前、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应进行手的消毒。
8、严格病区管理,合理划分三区。卫生工具按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分别固定使用,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物体表面、地面应保持清洁,湿式清扫;被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9、病室每天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依据Ⅰ、Ⅱ、Ⅲ、Ⅳ类环境室内空气的消毒要求,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和时间对室内进行净化和消毒。
10、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等区域划分明确,标识清楚,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有效期内使用,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戴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装,并特别指明。换药包使用小包装,使用一次性无菌石蜡油棉球及油纱条。开启的药液须注明时间,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小时,封存开启后输液瓶或袋需用"输液瓶口贴"。室内每天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有合格洗手设施。
11、消毒用碘酊及酒精注明浓度并每日更换,消毒瓶应加盖并每周灭菌2次。安尔碘开瓶一周内有效,喷雾消毒液有效期内使用。
12、常规器械灭菌合格率100%,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应具有追溯性。不可用笔在纸面上直接书写标记或将书写标签放人包装内,防止微粒污染物品。
13、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7d,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5天~30天;使用双层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3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14、无菌容器、器械、敷料缸、纱布、棉球、棉签、盛放碘酒、酒精容器等一经打开,注明开启时间,在24小时内使用。无菌持物镊干缸存放,每4小时更换,注明更换日期及时间。
15、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每1~2周清洁灯管一次,每半年监测一次辐照强度,低于70uw/cm2及时更换灯管。
16、消毒柜清洁干燥,柜内消毒液按规定更换,标明更换时间、消毒液名称及浓度。使用中的冰箱每周消毒保养一次,每日监测冰箱温度并记录,每月做细菌培养,物品放置有序,无过期物品。
17、严格消毒隔离。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执行注射、穿刺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换药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晨间护理湿式扫床一床一套,床旁桌做到一桌一抹布,放射科使用一次性口杯,科室检查、诊断、治疗床等,床单、垫布一人一用一换,雾化器管道、面罩一人一套,用后消毒或灭菌。
18、连续使用中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等定期消毒,湿化瓶每日更换灭菌水,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一次性湿化瓶有效期内使用。
19、各种医疗用具、诊疗用品,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一次性使用的用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内。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使用一次性服药杯,非一次性使用的药杯每周消毒,病人出院终末消毒。
20、体温计收、发容器分开,体温计用后清水浸泡清洗,提倡用酶清洗,在清洁的基础上浸泡消毒后,清水冲净、擦干,放于清洁盒内,干燥保存备用,一用一消毒。提倡使用非接触式电子体温计。
21、患者衣服及床上用品应保持清洁卫生,被服每周更换一次,污染随时更换,换下的被服放于污衣袋内,禁止将被服放于地面;禁止在病房内及走道上清点被服。凡出院、转院、死亡病人床单应进行终末处理。医务人员及病人换下的脏被服应分别放入污物车并分开清洗消毒。运送被服的车辆洁污分开,按规定清洁、消毒。
22、手术室消毒隔离管理严格执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麻醉机、螺旋管、呼吸气囊、气管套管、牙垫、舌、钳开口器等使用后应严格消毒灭菌。
23、口腔科执行《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所用诊疗器械用后(一次性使用除外),必须经过清洗、酶洗、漂洗及精洗、高压灭菌方可使用。
24、各种内镜使用前后处理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乙肝患者应固定专用内镜。
26、有严重感染的手术病人,放单独病房,病室在事先进行消毒
27、耐药菌、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要严密隔离,隔离病人应有明显标记,病人在隔离范围内活动,使用的器械、被服、房间进行终末处理。排泄物、呕吐物采用专用容器浸泡消毒后倾倒。凡患气性坏疸,绿脓杆菌,HIV等特殊感染的伤口,应严格隔离,所用的器械、被服,均要进行双消毒,所用敷料放入专用双层医疗垃圾袋集中处理。
28、传染病就诊住院的隔离消毒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门诊设预检分诊、传染病隔离诊室,一旦发现或疑有传染病员应立即就地隔离。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传染病患者入院,按常规隔离,疑为传染病者应隔离观察,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非传染病区发生传染病,及时会诊、转科或转院。
29、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30、医院污物管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严格污物、排泄物、垃圾的分类管理。医疗垃圾均视为有传染性,一律放入黄色垃圾袋。其中锐利物(刀片、针头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加盖封闭后方可扔入垃圾袋;生活垃圾放人黑色垃圾袋;放射性垃圾放入红色垃圾袋,有效封口,封口处黏贴警示标识牌。
十八、抗生素合理使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抗生素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药事管理部门、护理部、临床科室、检验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或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2.抗生素管理委员会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药事管理委员会一起督导检查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
3.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讨论研究抗生素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加以整改。
4.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原则: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并制定分级管理办法,要求临床医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5.抗生素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将收集到的抗生素方面的材料及有关文献印发至各科室,供临床医生用药参考。
6.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加强抗生素的管理,认真监督和检查抗生素使用情况,尽量使医院抗生素使用符合原则规定。
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要正确提供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规范的细菌药物敏感实验报告及药敏试验结果,为临床医师提供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的依据
8.对各科室抗生素使用率进行统计,并进行分析每季度通报。
9.加强用药管理,杜绝不适当的经济激励。
10.开展Ⅰ类切口围手术期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室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用药。
十九、紫外线灯的消毒使用制度
1.紫外线灯必须经过检测达到规定光波后方可使用,新灯管照射强度不足90uw/cm2、旧灯管照射强度不足70uw/cm2者不能使用。检测频率为每半年一次。
2.各科室要建立紫外线灯使用登记簿,登记其紫外线灯的使用时间及累计使用时间。
3.紫外线灯的安装按照要求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米,一般10~15/m2面积安装30W紫外线灯管1支,每次照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4.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每两周用95%酒精棉球擦试一次,如有灰尘应及时擦试。
5.使用紫外线灯照射前应先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并保持清洁、干燥。
二十、治疗室、换药室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戴口罩,严格无菌操作。
2.无菌物品专柜放置。
3.治疗室所用的各种治疗物品,消毒有效期不超过7天。
4.注射、静脉采用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注射、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两小时。
5.开启的无菌溶液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小时,并注明启用时间。
6.碘酒、酒精瓶应保持密闭,每周更换及灭菌2次。无菌持物钳及容器高压灭菌,干法保存,每4小时更换。
7.置于容器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8.治疗车物品摆放: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9.坚持定期清洁,消毒制度,地面进行湿式清扫。
10.室内每日用紫外线灯管照射消毒一次,每次1小时,做好记录。
11.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并有明显标志,两区之间必须有一定的空间。
12.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污染伤口进行。感染性敷料用黄色医疗垃圾袋盛装、密封,集中送医疗废物回收处处理。
二十一、人工流产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与安静,工作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进行无菌操作必须戴口罩、帽子,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与手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2.区域划分明确,标志清楚。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备有手消毒设施。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开放置,使用后的器械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3.药品、器械应由专人管理,位置固定,并有数量、效期等相关记录。
4.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存放,在效期内使用;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5.术者操作前后应洗手,手术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6.流产室应每日紫外线照射,每周彻底清洁,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
二十二、母婴同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同一般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2.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3.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4.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应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5.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
6.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7.每日洗浴或擦浴时,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检查或洗浴后更换垫布。
8.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应彻底清洁、消毒。
二十三、手足口病房消毒隔离常规
1.医院消毒隔离、医务人员防护:
1.1基本要求
1.1.1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掌握手足口病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
1.1.2诊室应通风良好,做好空气消毒。
2.病区管理:
2.1收治手足口病病人的病区应保持通风良好,有一定的独立性,与其他病区隔离。病区内分区明确,进入病区应着装整齐,注意戴口罩、帽子、手套、穿隔离衣。
2.2加强对住院病人管理,进行接触传播及飞沫传播性隔离。
2.3严格探视陪伴制度。对探视陪伴人员应做好消毒隔离的宣传和预防工作。
3.病区的消毒隔离:
3.1病室空气消毒:
3.1.1紫外线消毒。一般按每立方米空间紫外线灯瓦数≥1.5W,大约为每10个地面平方一盏30W紫外线灯管,照射时间一般为30~60min,每天1次。
3.1.2化学消毒剂喷雾消毒:有效氯含量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雾
3.2病区地面和物体表面消毒:病房走廊、检查室、治疗室、办公室等场所地面要湿式拖扫,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拖地,消毒剂用量不得少于100ml/m2。拖把应专用,不得混用。使用后用上述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水清洗干净,悬挂晾干备用。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门把手、病历夹等,可用有效氯含量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作用时间10~15分钟。
3.3手足口病病人使用物品的消毒:
3.3.1病人使用的被服等要定时消毒,专机清洗。可用有效氯含量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无纺布帽子、衣服、口罩、鞋套及病儿的尿垫等,用后放黄色医疗垃圾袋内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3.3.2手足口病病人用过的食饮具应专用,用过后单独消毒处理,剩余食物煮沸15~20分钟方可弃掉。食饮具消毒最好使用蒸汽消毒20分钟或煮沸消毒15~30分钟,可用有效氯含量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清水冲洗,干燥备用。
3.3.3手足口病病人的生活垃圾要用黄色医疗垃圾袋盛装,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存放容器必需加盖。
3.3.4呼吸治疗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高水平消毒,尽量使用一次性管道。重复使用的各种管道应在使用后立即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再清洗,然后进行高水平消毒。
3.5医务人员在每次接触病人后应立即进行卫生手消毒。卫生手消毒可采用含乙醇和洗必泰的复方快速手消毒剂,防止因医务人员的手造成的交叉感染。
3.6终末消毒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房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二十四、检验科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戴口罩。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检验人员要定期查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要及时治疗和隔离。传染期不得从事检验工作。
3.工作室内要保持清洁。工作台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试两次,污染时随时消毒。工作室每天用紫外线照射一次(60~90分钟),做好记录。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地面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湿拖两次。
4.末稍采血用一次性采血针、采血吸管、取血玻片,实行一人、一针、一用、一消毒。
5.静脉抽血时要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一消毒,肝炎患者抽血与一般抽血要分开。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微生物培养基丢弃前经高压灭菌处理。
7.医疗废物用黄色医疗垃圾袋盛装,密封集中送医疗废物暂存处处理。
8.工作室内要经常保持整洁、肃静,禁止吸烟、吃零食、闲谈和招待客人。清扫卫生时要用湿拭法,防止空气污染,清扫用具要专室专用、标记明确、定点放置、用后消毒。
二十五、影像科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工作服,衣帽整洁。
2.保持室内清洁,地面采用湿式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
3.凡行胃肠道检查患者,应采用一次性口杯,做到一人一杯一勺,用后统一处理。
4.凡行钡灌肠、抽吸胃液、插导管等患者,使用各种引流管,一人一管一用,用后消毒液浸泡冲洗、高压灭菌。要求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不得重复使用。
5.凡传染性疾病者,应按传染病消毒隔离措施进行,所用物品、器械单独使用,实行双消毒。
二十六、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流行报告控制制度
1.短期内同一科室出现2~3例感染病例,有不能控制的流行趋势;突发3例以上的感染病例并有暴发流行;检验科发现同一科室送检标本的病原体有聚集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12小时内报告疾控部门。
2.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如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组织专家协助对感染病员的诊断与治疗。
3.医院感染管理科与科室感染管理小组一起,及时认真查找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控制方案,包括医护人员的防护、消毒灭菌处理、病员的隔离等措施,防止医院感染流行蔓延。
4.医院感染事件处理后,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写出调查报告,报医院感染委员会及上级卫生部门。
5.确定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流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
第十节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政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合理组织收人,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于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开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正确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及时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的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坏账。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及材料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浪费和积压。
8.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限额,每日的收入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做到账款相符。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
9.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会计资料及会计人员交接均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会计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3.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3.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3.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账表、公章、现金、支票簿、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5.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簿余额进行点交,必须与账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清查处理。
5.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对账单核对相符。
5.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
6.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7.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三、稽核制度
1、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1)对原始凭证要在填制记账凭证前加以审核。应审核以下五个基本要素:①凭证的名称;②填制的日期及编号;③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④经济业务内容,实物数量和金额;⑤填制凭证的单位财务专用章及经手人员签章。
(2)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进行审核。外来原始凭证应有税章,字迹清楚。
(3)原始凭证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的签章或签字。
(4)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接受,并对有怀疑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2、对记账凭证的审核
(1)审核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是否齐全、正确。
(2)审核摘要是否达到简明扼要、概括。
(3)审核使用科目名称应借、应贷以及金额是否正确。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填写和相符。
(4)审核凭证的填制、记账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不经审核的记账凭证,不得登记入账。
3、对会计账簿的审核
(1)审核使用账簿的形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有关账簿是否按规定使用钉本账、活页账及卡片账。
(2)审核账簿经管一览表和目录表的内容,填写及盖章是否齐全。
(3)审核记账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时间顺序及时记账,字迹是否清楚,数字是否准确等。
(4)复核更正账簿错误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
(5)复核结账是否定期进行,现金账是否做到日清月结,银行账是否按月同银行核对,未达账项是否核对清楚。
4、对会计报告的复核
(1)复核编制的报告种类是否齐全,封面和报告的日期内容是否完备,签章是否齐全。
(2)复核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各个报告是否完整排列,不能漏编、漏报、补充资料也必须填列齐全。
(3)复核数字是否准确,报告中数字是否与账面衔接一致,有无篡改报告的情况。
(4)复核报告的编报是否及时。
(5)复核年报说明,说明要清楚,说明中应有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合同执行情况,节约使用资金的做法和效果,还要根据上级对编制决算的要求编报。
四、现金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除对职工个人发放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夜班费、救济费、差旅费等,可使用现金支付,其它对应办理转账结算的业务,不允许使用现金。
2、收入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不允许坐支现金。收款、住院、挂号所收入的现金,应按当日报表数值交存银行,必须支付现金时,要通过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
3、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存入保险柜,超过部分应及时交存银行。找零用的备用金可单独另行核定,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4、外出采购或出差人员在外活动应尽量采取非现金方式进行交易,必须动用现金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用现金结算。
5、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套取现金。严禁职工个人借公款。
6、严禁挪用公款。财会人员也不得将公款带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以保证现金安全。
7、要坚持现金收支的垄断性。现金必须由财会部门的出纳行使结算职能,除财会部门和经财会部门专门委托的单位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接收现金或为其他单位办理结算。
8.严格稽核制度,对出纳工作加强监督。从银行提取现金时,支票印鉴应有两个财会工员预留,提取现金万元以上的必须经过财务科长批准。
五、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属国有资产,人人都要爱护,不允许有任何的浪费和破坏行为。在管理上实行统一领导,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2.凡购进的或自制的物资,必须报经领导批准,保管人员、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或自制物品入账单上签字,财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后,按医院规定的付款流程办理付款手续。
3.严格物资领发、调拨手续。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通过微机自动化管理,填写物资领发、收回凭证。同时加强财务、保管进行账务的核对。物资保管凭领发、调配和调换的单据进行物资的调配。
4.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职能科室实行严格的审批及定额消耗管理办法。按科室人员及消耗情况制定定额,控制使用。临床科室以旧换新,实行成本核算,计入科室的消耗。
5.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结合的管理办法。年终医院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对盘亏盘盈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须报领导或上级批准后及时调整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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