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各类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
XX镇各类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宁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新冠防指办〔2021〕5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扎实稳妥推进;
2.坚持知情同意、全员免费接种;
3.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提高接种率。
二、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个六个工作组,成员如下:
(一)组织摸排组
组长:各联村组长
成员:各村两委成员、派出所干警
职责:负责辖区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摸排以及有意愿接种人员的预约登记。
(二)医疗管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与市卫健委、接种卫生院沟通联系。
(三)现场安保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接种工作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
(四)舆情维稳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情应对。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实际需求,负责接种后勤保障工作(非医用物资、物业保洁人员配备、生活垃圾清运等)。
(六)督查督办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接种疫苗期间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督查;对市、镇领导小组做出各项决策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及消极应对、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追究责任。
三、工作步骤
根据宁国市统一部署,疫苗接种工作分三步具体实施:
(一)第一步,感染和疾病传播高风险的重点人群接种。
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重点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非冷链物品的从业人员等;有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
(二)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12月底)。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重点人员的补种。
(三)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二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制订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安排。
四、加强工作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村要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疫苗储运、安全管理、接种、救治、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等工作,切实履行落实接种管理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群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偶合症等,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大众防护意识加强宣传引导。
(三)严明工作纪律。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是在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镇两级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辖区有关人员的接种工作,并严格把好接种人员关,真正让规定的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引起纠纷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评估。各有关部门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评估,总结接种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服务。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