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似观山不喜平 — — 观山文库◆记住我,来上我~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机制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513个字,预计阅读时长2分钟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机制

一、职责权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监督村(居)务、财务管理等情况,受理和收集村(居)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拥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主持民主评议权等权限。

二、监督重点。重点对村(居)务决策、村(居)务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社区)工程建设项目、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精神文明建设及涉及村(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三、工作方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按照收集意见、提出建议、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的方式实施监督。

四、管理制度。月度例会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每月召开1次例会,并将各项监督事务按月在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和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全面公开。季度报告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应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群众对村(居)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半年度报告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每半年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1次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民主评议制度,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年至少组织1次。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