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培训讲师库管理办法(第2/2页)
(五)散布"小道消息"、传播低级趣味和消极颓废内容的;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借讲课之名变相旅游或向邀请单位、学员提出不合理要求,增加基层负担的。
第十二条 授课质量评估及结果运用。每次授课结束,参训学员运用"云岭先锋" APP对授课讲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进行评价,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每年对入库讲师授课质量、任务量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综合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类别。对教学效果好、学员满意度高的讲师,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并以适当方式给予通报表扬,聘期满后优先续聘。对评估情况不理想的讲师,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出库。
第十三条 关怀激励。开展优秀讲师、优秀课程评比活动,着力培养一批"优秀讲师""优秀课程",依托云南机关党建各类媒体加强对优秀讲师的宣传报道。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