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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工作主题理论材料汇编(6篇)(第9/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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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明确退出依据,简便退出渠道。现行委员退出,一般是由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分别就党内、党外委员人选分别提出,征求政协党组意见汇总后,由党委组织部门代表党委进行考察,然后召开党委常委会审查同意,最后经政协常委会协商通过的。特别是在委员退出的考核考察工作中,多由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的人员来完成。但委员日常更多接触的是政协组织,政协组织对委员的各方面情况更为了解和掌握。因此,在对委员退出的考核考察中,应该充分借鉴干部考察的的成功经验,适当吸收政协组织的党员干部参与到委员退出考察中来,这更有利于保证委员退出考严考实、合情合理,让退出委员心服口服。要紧紧牵住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的"牛鼻子",政协委员履职单位要建立健全委员履职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评价标准,采取月评分、季讲评、半年总结、年度综合考评等方式建立委员履职档案,详实记录委员的是履职尽责情况,并采取适当方式向有关方面通报,作为委员退出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定期汇集共享政协委员相关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政协委员履职数据库,让政协委员对照红线进行自我对标,确保政协委员真正出得服气、出得合理。建立政协委员年度集中调整退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政协全会前1个月内确定退出人员,补充新委员,不断实现委员队伍的"血液更新"。

四是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应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和政协党组承担具体工作责任,纪检部门承担监督责任。要扩大政协委员履职监督面,完善政协委员群众监督、政协监督、媒体监督的多元监督渠道,使委员多发诤言直言,汇聚合力,保证各项事业正确的发展方向。对称职委员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搞好人主义,不避重就轻,及时淘汰责任感不强、履职热情底、履职能力差的"荣誉""挂名"委员,保持委员队伍的先进性。对推进委员退出工作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行问责机制。建议党委或政协党组,根据委员队伍实际情况,适当提出委员的退出比例同时,对积极主动作为,履职成效好的委员,在向委员所在单位反馈意见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营造争先创优、优胜劣汰的良好环境。

关于加强基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几点思考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也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源头活水。基层政协委员特别是县(市)区政协委员,分布基层各个行业,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他们履职质量的高低、发挥作用的大小、工作作风的优劣,直接影响各级政协工作的成效以及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一、当前基层政协委员履职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对政协工作了解不深,履职本领不强。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会发言等,是政协委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学识涵养构成、工作方式方法等综合能力的体现。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和委员职责了解不够深入,对为什么当政协委员,当了委员要干些什么,怎么干,还存在模糊认识。

1.履职内容不明。个别基层委员认识有偏差,认为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是自身价值的社会体现,没有认真理解掌握政协委员的职责和义务。甚至个别委员认为履职就是参加会议,其余职责一片茫然,不知履职如何开展。

2.履职方式不当。有的对民主监督理理解不够,想监督又不知监督谁,知道监督谁,又不知如何监督;有的对监督有想法,在相关会议上"发牢骚",在微信朋友圈"转消息",自以为是地进行监督。

3.履职能力不足。个别来自企业和社区的政协委员,长期未从事过调研和写作,想调研而又不知道怎样调研,想写提案而又找不到题材,即使写了调研报告或提案,也杂乱无章,主题不突出,内容不具体,问题没有针对性,无法立案。

4.履职动机不纯。个别基层政协委员,以自我为中心,只反映与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有的提案局限个体问题,只反映某亲戚或某朋友的利益问题;有的没有调查研究,对一些社会面上的共性问题或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视而不见,只字不提。

(二)对委员位置摆的不正,角色意识不强。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对委员身份主动或被动忽视,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是一名好委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群众对委员的深切期望,也不清楚政协章程赋予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能积极反映百姓的呼声,依法依章行使职权。

1.以"太忙"为借口。少数党政机关委员,由于本职工作多,压力大,以此为借口不撰写提案或反映社情民意。个别工商界的委员,挤不出时间,占不起时间,忙于自己的生意或经营管理,几乎忘了政协委员的身份。

2.以"不熟"为幌子。政协委员来自不同界别,一些委员撰写的提案往往集中在自己熟悉的领域,这无可厚非。但个别基层政协委员,以对其他领域不熟为由,只提自己界别或工作领域的问题,老生常谈,撰写的提案或反映的社情民意内容泛泛,质量不高。

3.以"不会"托词。一项工作干得好不好,除了工作态度和业务技能,还有其它因素存在。基层政协委员本身来自基层,文化修养、眼界视野等参差不齐,加上个人情况异同,对待政协工作的态度也是有所差别。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对于提案调研、社情民意撰写,以"不会"托词,通过"与别人合署"蒙混过关。即使偶尔参加相关专委组织的活动,也是凑合应付,不管质量和效果。

(三)对委员责任缺少担当,内生动力不强。个别基层委员只满足于政协委员的政治身份,把委员身份当作是"政治待遇",履职意识淡化,工作缺乏主动性。

1.甘当挂名委员。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开会坐角落,怕发言。若轮到自己发言,避而不谈,如被点名发言,也只是象征性讲两句。即使要求撰写提案或建议意见,也是轻描淡写、只言片语,没有深入的调研和思考。

2.唱唱表面赞歌。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会和分组讨论中,特别是有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在场时,在不得不发言的情况下,人云亦云,只唱赞歌,不敢反映问题,指出尖锐矛盾。

3.担心麻烦缠身。个别基层部门政协委员有畏难情绪,害怕提出的提案又转交给本部门办理,担心"内部流转"给自己添麻烦;同时撰写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提案或意见建议,有后顾之忧,所以干脆不写不提,避之不及。

二、基层政协委员履职不力的原因分析

(一)委员产生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委员履职能力不足。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既不同于人大代表的选举制,也不同于党政机关的委任制,而是协商邀请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个别基层单位和行业部门推荐委员时,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由单位领导个人直接决定人选。有的委员在界别中缺乏代表性,甚至缺乏民意基础,致使少数委员素质不高,缺乏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影响了主体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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