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委关于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3/3页)
(八)XX公司党委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及清单逐级备案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台账管理机制。
1.建立逐级备案机制。XX公司各直管企业党组织应按照请示报告事项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制定本单位党组织向XX公司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度内含清单内容),并上报XX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2.建立台账管理机制,XX公司党委要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台账(按照对上级行文和收集下级来文分为两本台账),确保有据可查,要将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督促检查台账,做好阶段性工作梳理和总结。同时,应建立请示报告错情台账(按照对上级行文和收集下级来文分为两本台账),将请示报告工作中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纳入错情台账。
3.建立动态调整机制,XX公司党委根据形势任务变化,需调整补充向集团公司党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的,应在调整前与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沟通,在调整后及时备案。
(九)XX公司党委在总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时应包含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
五、监督与追责
(一)XX公司建立请示报告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并将各部室、各单位执行请示报告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及部门绩效考核范畴。
(二)建立健全纠错机制,XX公司将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及时更正请示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并对下属企业请示报告出现的相应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并督促改进。
(三)实行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对迟报、漏报、错报和隐瞒不报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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