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汇编(第5/5页)
(二)对外发布信息,包括向有关电视台、报纸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并向有关地方、部门通报。
三、重要活动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科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科,由秘书科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科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科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办公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会签、收发文管理制度
一、规范文件收发工作
(一)电子公文收发。政府办文电科负责国务院、省政府、白城市政府及其部门通过公文传输平台对我市下发的各类电子公文;政府办文电科会同秘书科做好本市党政办公OA平台日常管理及各类公文的收发工作。
(二)机要件收发。政府办文电科负责市政府及政府办的机要件收发工作,做好机要件的登记、转发、催办等工作,并加强文件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三)邮件收发。挂号信由门卫负责统一登记、接收;快递有明确科室的由科室负责人签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快递由政务公开科负责签收,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快递由法制科签收);没有明确收件人的(如收件人是市政府或政府办公室的)由秘书科签收,签收时要注明签收日期。秘书科签收的快递,根据快递的性质及时转送相关科室办理。
(四)纸质文件。除市政府领导同志另有要求外,各部门报送的纸质文件一律由文电科负责收发,经分管主任签批后,按签批意见办理。
二、文件会签制度
政府办文电科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会签工作,由政府办文电科做好文件的登记和会签等工作。如收到紧急文件,且分管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在电话请示分管主任后,可以政府办文电科名义签发文件,并按签批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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