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路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第2/3页)
本社区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居民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法定成员出席才能举行,居民会议的决定应当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方能有效。 ?
(二)居民委员会会议制度。居民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 ?应当经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
(三)居民小组会议制度。属居民会议职权范围但不需要表决通过的有关事项,可由居民小组召集居民讨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召集各居民小组的部分居民商议居民依法自治的有关事项。
(四)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
一、X路社区居委会按上级有关规定,民主选举或推荐政治思路好,业务能力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办事公道,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人3名,组成本社区的民主理财小组。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社区居委会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有权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和签订各项承包合同,有权参加财务管理工作会议,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否决不合理收支,有权向上级单位反映在理财工作中发现的违纪案件或经济问题,有权要求社区居委会干部和财务人员对财务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疑做出合理化的解释,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三、民主理财小组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应积极支持社区居委会"两委"的工作,对与社区居委会,"两委"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应提交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同时报街道办事处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最后决定,对最后裁定要执行,不得无理刁难干扰社区居委会、"两委"的正常工作。
四、X路社区居委会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责权、债务和收益分配情况、资产的招标、租赁、税费收缴情况、以及社区居民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五、财务公开主要以填写财务公开栏的形式张榜公布,公布榜要有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代理记账员、办事处社区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等签字盖章。
六、财务公开应及时,并做到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月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或年终分别公布一次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资和使用,预算执行预决算情况,公开的内容要真实,每次财务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 社区重大事项"五议一备两公开"制度。涉及本社区发展和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社区党组织提议,社区"两委"班子商议,驻区单位联议、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集体决议,形成的最终决议由社区党组织书面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决议情况和实施结果向全体居民公开。
第二十一条 社区协商制度。
(一)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找 ?到居民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二)协商内容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拆迁改造规划等重大事项;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修改;社会救助、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社区文化、法治教育、移风易俗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管理;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上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社区的落实方案;社区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环境保洁、排污处理、电梯加装、宠物管理、小区停车等居民反映的矛盾问题;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
(三)协商议事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 ?行。
(四)协商议事会工作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进 ?行。
(五)协商议事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服务村民、增进社区法权益作为议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六)协商议事坚持平等公正,积极吸纳群众众尤其是相关人员作为议事会主体,纳入到协商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实施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平等协商,形成共识。作出的决定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七)按照确定议题、事先告知、组织协商等程序开展协商。
(八)协商结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 居务公开制度。本社区居务公开栏设在X路社区居委会门口,地址在万年泉路237-148号。除公开栏外同时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等方式公开。按照区(市)要求,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在居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5(可以多于5日)日以上,少于5日的,应当重新公布。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以下居务应当公开:
(一)政务公开:党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征兵政策措施、拆迁政策措施、劳动保障以及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廉租房的分配办法、棚户区拆迁安置政策等。?????
(二)事务公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届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分片包户情况、服务时间、联系电话;社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职责、办事程序和办事内容;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和落实情况反馈;社区居民会议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的评议结果;社区居民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的初审、组织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等情况;居民公约制定修订情况;经居民会议决定公开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公开:社区机构运行经费数额、使用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便民利民项目的收支情况,各级投入的社区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帮扶单位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队伍管理制度。社区干部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以及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执行社区"两委"各项决定决议,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区、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三点固定进行政治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不定期开会研究学习上级最新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值班制度。居委会工作人员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随时准备处置各种突发情况,节假日安排社区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地点居委会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值班期间的突发事情,并详细做好记录,不得离岗脱岗(需到事发现场处理的除外)。
(三)考核制度。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耐心周到细致,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按时间节点提前完成。逾期的或出现错误的由分管该项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热心耐心接待居民到访,引导居民正确对待发生的问题,能办的,立即办,不能办的,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记录,一切事情依法办理。出现居民投诉的,由接待的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出现舆情的,按上级要求处理。不迟到早退,发生三次算缺勤一天,超过三天的取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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