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2/3页)
4.每季度督导检查本系统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0分)。
(十一)县财政局
1.做好县本级禁毒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10分)。
2.根据禁毒工作进展情况,配合禁毒办做好年度预算禁毒经费安排(5分)。
3.根据上级禁毒委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对禁毒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禁毒工作经费保障机制(5分)。
4.根据XX毒情实际,适时调整资金支持本县禁毒重点整治镇、县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县生活污水监测、禁毒社工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禁毒工作成效稳中有进(10分)。
5.加强对各镇财政所禁毒工作的督导指导力度,做好县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10分)。
(十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落实国家、省、市、县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对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等政策措施,每安置1名计1分,满分10分。安置材料包括吸毒人员信息和企业接收函。
2.组织、指导公共就业服务等机构为失业戒毒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5分)。
3.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托底扶持,强化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失业、养老等措施,对符合低保、特困和残疾的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就业政策保障,以正式文件和纳入人数按比例计分,每名1分,共10分。
4.为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戒学员提供技能培训,每组织一次计5分,满分10分。
5.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县禁毒社会工作者专业培训,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禁毒社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5分)。
(十三)县自然资源局
1.制定本系统踏查方案,落实相关业务部门职责(5分)。
2.加强下辖自然保护区、林场等禁种踏查工作,严防发生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年内不发生种植毒品案件(25分)。以开展踏查情况计分,发生辖区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查获的情况,不计分。
3.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防范辖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10分)。
(十四)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全面掌握全县生产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排放污染物企业情况,做到底数清,动态明并建立相关台账(台账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信息、污水处理人员信息、企业正门和污水处理场所图片等,满分10分)。
2.按照"双随机"规定,每季度对全市生产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排放污染物企业进行抽测,每次发现非法制造制毒物品、毒品可疑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每次5分,满分20分,如出现应发现未发现的涉毒情况,发现一次,倒扣10分。
3.开展含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公安、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科工贸等单位共同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5分)。
4.协助完善全县污水毒情监测系统建设(5分)。
(十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配合禁毒部门开展全县污水毒情检测,及时提供新建污水管网设计图等相关材料工作(10分)。
2.组织、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楼盘建设、开售等人流量密集时以张贴禁毒标识、悬挂禁毒标语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举办一场计5分,满分30分。
(十六)县交通运输局
1.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毒品查缉、堵源截流等工作,协助设置毒品查缉执勤点等工作(5分)。
2.指导全县客运站场、码头等交通公共场所和营运车辆等交通工具及乘客的禁毒宣传工作,每开展一场计2分,满分10分。
3.指导各汽车站在显要位置张贴永久性禁毒警示标语或设立禁毒宣传栏(10分)。
4.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对公交车、城乡客运车、长途客车、黄牌大货车、易燃易爆车等重点司乘人员开展吸毒行为毛发检测筛查,严防发生"毒驾"风险(10分)。
5.组织、指导全县客运站场、码头等交通公共场所做好毒品堵源截流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5分)。
(十七)县水务局
1.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污水毒情监测系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体取样工作(20分)。
2.指导、协调所辖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禁毒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拒毒防毒意识(20分)。
(十八)县农业农村局
1.制定本系统踏查方案,落实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5分)。
2.加强对农田的管理工作,严厉防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在毒品原植物出苗、生长、开花、收获等关键节点开展重点踏查(10分)。
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扶持和农业技能培训,每帮扶一名计1分,培训一场计2分,满分20分。(培训以通知、人员签到、开展工作简报材料计分;帮扶以吸毒人员信息、涉毒情况、帮扶措施计分。)
4.做好种植毒品原植物防范工作,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依法铲除种植毒品原植物,有工作方案、记录和总结(5分)。
(十九)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政策,强化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落实建档登记(建档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仓储保管人员、运输人员等信息,进、销企业信息及明细登记),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全县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基本情况,掌握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20分)。
2.监督、指导企业贯彻执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10分)。
3.配合县禁毒委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5分)。
4.配合县禁毒委开展禁毒工作,及时反映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分)。
(二十)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配合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开设禁毒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禁毒法律法规、禁毒知识、禁毒工作成果、先进典型和大型禁毒宣传活动,播放禁毒公益广告等(5分)。
2.将禁毒宣传元素添加到在县区内艺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举办的所有各项活动中,每场计1分,满分5分。
3.组织、指导各旅游景区、景点融入禁毒元素开展宣传教育,打造禁毒宣传园、宣传角,设立禁毒警示牌、宣传栏等。(5分)
4.支持、鼓励文艺工作者、广播影视工作者创作一批禁毒题材的文艺作品,并在全县各媒体宣传推广(10分)。
5组织娱乐场所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禁毒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每季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每场2分,满分10分。
6.指导娱乐场所落实巡查制度,在场所显要位置张贴禁毒宣传画、警示语,娱乐场所电脑点歌屏保系统中嵌入禁毒宣传内容(5分)。
(二十一)县卫生健康局
1.对全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制造和使用企事业单位建档管理(3分)。档案包括企事业营业执照、法人信息、保管人员信息、生产使用药品目录,仓储照片等。
2.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储存、管理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对全县医疗机构精麻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检查,严防流入非法渠道(6分)。
3.加强对全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制造和使用企事业单位涉毒医疗废品、废水的管理,严禁非法排放。(3分)下属相关单位违法排放被相关职能部门查获处罚的,每一起扣3分。
4.加强戒毒药物(美沙酮)维持治疗点等戒毒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积极对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转介过来的吸毒成瘾人员,对符合要求的纳入戒毒维持治疗(10分)。
5.组织开展戒毒治疗医务人员的禁毒宣传培训(4分),完善自愿戒毒医疗机构诊治吸毒人员数据库,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工作(4分)。
6.每年会同公安部门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一次艾滋病防治教育和艾滋病筛查检测(5分)。
7.每半年对戒毒康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协助和技术咨询,派遣医疗机构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开展生理、心理治疗等工作(2分),组织各卫生院开展公益会诊活动(3分)。
(二十二)县应急管理局
1.每年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以影像记录或执法文书及开展工作简报为准(10分)。
2.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关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5分),每年组织一次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5分)。
3.建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制度,加强信息管理等工作,做实建档管理,档案包括企事业营业执照、法人信息、保管人员信息、药品目录,仓储照片等(5分)。
4.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5分)。
5.积极排查涉毒风险隐患,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工作人员开展毛发或者尿液检测筛查,严防涉毒风险发生(10分)。
(二十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依法加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和监理管理,建立企业监管档案(档案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信息、保管人员信息、药品目录、仓储照片等,5分)。
2.监督精麻药品和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每季度开展检查,在行政执法中一旦发现涉毒企业、场所和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10分),应发现未发现的,每一起扣5分,扣分不封顶。
3.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流通领域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对查实参与贩毒、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开展工作简报和开具执法文书为准(10分)。
4.负责牵头全县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公安、卫健、司法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向县禁毒委报告全县药物滥用情况(10分)。
5.配合公安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5分)。
(二十四)县统计局
1.协助、指导禁毒部门做好污水毒情检测及全县毒情分析等相关工作(20分)。
2.与公安禁毒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数据交流机制(20分)。
(二十五)县医疗保障局
1.依法保障戒毒人员享有平等的医疗保障权利,落实对生活困难或贫困戒毒人员的医疗保障措施及待遇政策,每帮扶一名计1分,满分25分。(需提供人员名单及帮扶档案)
2.协助开展因毒致贫致孤等项目帮扶和生活困难吸毒人员微心愿帮扶,每帮扶一名计1分,满分15分。(需提供人员名单及帮扶档案)
(二十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指导县区各有关单位在城区繁华地段及区域主要路段设置永久性禁毒宣传标牌5个以上,缺一块扣3分,满分15分。
2.充分利用户外广告LED屏滚动播放禁毒公益广告等禁毒宣传片,增强群众防毒拒毒意识,在"6.3""6.26"等重要宣传节点协助县禁毒办及时做好户外宣传工作(5分)。
3.积极协助县禁毒委员会在城区繁华地段、主要路段开展的大型禁毒宣传活动及毒品无害化处理(10分)。
4.配合禁毒部门推进污水毒情监测工作(10分)。
(二十七)县总工会
1.组织全县企业单位深入开展职工拒绝毒品行动(10分)。
2.建立对涉毒职工的帮扶教育工作制度(10分)。
3.引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面向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开展一次禁毒专题讲座(10分)。
4.利用工会文化设施网络,组织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10分)。
(二十八)共青团XX县委
1.将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纳入志愿驿站、青少年宫等团属阵地建设内容,年内实现全覆盖(5分)。
2.年内组建一支涉毒青少年心理咨询专业队伍,巡回为涉毒青少年、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积极争取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帮扶工作(5分)。
3.定制一批适合青少年喜爱的仿真毒品展示盒、海报等小礼品,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主题宣传活动(5分)。
4.招募组织大学生禁毒志愿者进入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社区等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5分)。
5.健全禁毒志愿者服务体系,对志愿者进行禁毒知识培训,年内至少新组建一支青年志愿者禁毒队伍并积极开展活动(5分)。
6.将禁毒知识纳入共青团员学习培训内容(3分)。
7.推动做好禁毒志愿者注册工作(2分)。
8.组织制作一部禁毒公益电影、戏剧、主题小说等并进行推广(10分)。
(二十九)县妇女联合会
1.组织、指导各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等开展禁毒知识培训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0场次(10分)。
2.组织、指导各镇妇联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主题禁毒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0场次(10分)。
3.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10分)。
4.发挥妇女在禁毒工作中的特殊作用,积极参与戒毒康复帮扶救助工作中(10分)。
(三十)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
1.落实上级有关禁毒工作的税收优惠政策(10分)。
2.推动企业新增录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每接受1人计2分,满分10分。
3.结合本单位税收宣传工作,将禁毒知识融入税收宣传册中(10分)。
4.督促、检查、指导基层税务所参与镇的禁毒宣传活动(10分)。
(三十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XX县分公司
1.督促邮政下属企业、快递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严防利用寄递渠道进行走私贩毒(10分)。
2.协助督促、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从业人员开展查验毒品等禁限寄物品相关知识培训,每落实一家企业计1分,满分10分。
3.协助督促、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禁毒宣传工作,每落实一家企业计1分,满分10分。
4.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毒品"清源断流"等专项打击活动,严防毒品从邮政渠道流入我县(10分)。
(三十二)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
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严密监控利用金融渠道进行"洗钱"的毒品犯罪活动(15分)。
2.督促、协调金融机构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涉毒案件中的可疑交易,做好对涉毒资金的查询、冻结工作(15分)。
3.组织、指导银行系统在营业厅设立禁毒宣传标语、利用LED屏播放禁毒公益视频(10分)。(提供图片佐证和实地查看计分)
(三十三)XX火车站
1.建立本系统防止毒品、制毒物品流通的监管制度,细化部门职责和工作措施(10分)。
2.加强车站毒品查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10分)。
3.设立禁毒宣传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活动(10分)。
4.组织开展禁毒知识、毒品查缉等培训,提高员工防毒、认毒能力(10分)。
(三十四)XX县汽车运输总站
1.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安全驾驶范畴,严防驾驶人出现毒驾危害事件(5分)。
2.所属汽车站、候车厅、车辆等在显要位置张贴永久性禁毒警示标语(5分)。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毒品查缉等工作(5分)。
4.组织开展禁毒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司乘人员的拒毒防毒意识,每年至少开展2次(10分)。
5.组织所属客运车辆上张贴禁毒警示标语(5分)。
6.每半年组织全县客车司机和新聘的司机开展吸毒检测工作(10分),每缺一名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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