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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全套机关制度汇编(第8/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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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舆情事件处置完成后,由相关科室(单位)整理提出反馈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审核,重大敏感事项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向新闻媒体反馈,切实做到澄清事实、解惑释疑、阻击谣言、引导舆论。

第三章责任保障

第十一条市医保局医保舆情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及时做好通讯和技术保障。

第十二条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专兼职工作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市医保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医保局微信(QQ)工作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市医保局微信(QQ)工作群的使用管理,保障微信工作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微信(QQ)工作群是指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组建用于工作交流和任务部署,为群成员交流工作、通报情况、介绍经验、传递信息等建立的微信工作群。

第三条微信(QQ)工作群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第四条微信(QQ)工作群的建立必须遵守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遵循"按需建立、规范运行、专人负责"的原则。因临时工作创建的微信工作群,应在工作结束后三日内予以解散。

第五条坚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微信(QQ)工作群创建人(群主)负责该微信工作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监督工作,群主要及时做好群成员的审核及发言信息管理工作。因群主工作变更、调动等原因不能履行微信工作群管理职责时,应及时变更群主并备案。

第六条各微信(QQ)工作群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好台账。

第七条微信(QQ)工作群成员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与党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

(二)交流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发布(转发)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

(三)禁止发布(转发)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言论。

(四)禁止发布(转发)色情、暴力、封建迷信、赌博、人身攻击等有损国家及单位形象的负面信息。

(五)禁止发布(转发)涉及宗教等言论。

(六)禁止发布(转发)与医保事业发展方针、政策等不一致的言论。

(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发布、传输涉密信息。

(八)通过微信(QQ)工作群传达的工作事项、发布的图片等信息,不得转发给与本项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发布到个人微信朋友圈。

(九)禁止发布(转发)商业广告、虚假信息、病毒链接等内容。

(十)禁止发布(转发)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谣言、小道消息。

第八条切实做好微信工作群的安全防范工作。群成员应加强手机管理,上网运行时应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医保局系统内的微信(QQ)工作群。

第十条本办法由市医保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市医保局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第二条值班时间为法定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三条值班职责及要求:

1、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遇有重要上级指示,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批示迅速办理,办理的时间、具体情况要记录清楚。

2、做好与上下级医保局、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信息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3、值班人员应及时接听值班电话。接打电话、收发文件要文明礼貌,简洁高效。对群众来电来函要耐心答复处置,不能XX上答复的,要做好记录,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交接班,交班人员要介绍当班情况,指出关注重点,交待待办事宜,接班人员要跟踪办理。

5、值班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当班人员须将值班室收拾整洁后交接班人员。

第四条值班人员必须强化值班信息管理,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值班室。

第五条对值班信息处理不正确、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条凡因临时请假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值班的人员,应提前自行妥善解决好换班事宜。若遇请假的,应在履

行请假手续后,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备,以确保值班人员不空岗。第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医保局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

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医保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财务管理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医保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四条财务管理主要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筹集医保事业发展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准确编制财务决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开展财务分析,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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