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材料:创新基层治理 推动乡村振兴
研讨材料:创新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是要解决我国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把我国农村从整体上的欠发达状态推向较发达状态,系统解决"三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农村发展现状及趋势的综合判断,是破解新时代我国城乡社会主要矛盾的迫切要求,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抓手,也是满足农村人民美好生活追求的必然选择。如何实现乡村振兴,选择路径有很多,有共性更有个性,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切忌"一刀切"。
当前,影响乡村振兴的因素各异,但基层治理基础不牢靠,基层党组织力量涣散,基层社会力量分散且弱小等现象带有一定普遍性。"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有效的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固本之策,是保障其他振兴手段发挥效用的基础,也是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基本前提。
抓牢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牛鼻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体是农民,核心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牛鼻子",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核心。一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肩负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宣传者、贯彻者、领导者、动员者、推动者等多重角色,是改善群众生活、改变群众面貌,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关键力量,是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感召力,提升基层织织力的重要依托,更是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乡村振兴的领导核心。二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政治功能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灵魂",是其最核心、最本质的功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廓清认识,正确理解和处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关系,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强调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处理好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发挥的关系。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把更多精力用到把握方向、统揽全局、思想引导等上面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和领导核心作用。三是扎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服务功能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基",是其最直观、最接地气的功能。基层党组织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其形象的好坏往往直接影响到群众对党的感情,影响到群众对党的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必须通过服务更好地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以更优质的服务来保障政治引领作用的发挥。
促进"三治融合"实现乡村治理有效。乡村振兴需要以乡村治理有效为基础,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基本特征的乡村治理框架,是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一是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自治是乡村治理的根本,也是我国当前基层治理的基本制度。在新时代,必须继续坚持并健全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健全和创新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二是建设法治乡村。法治乡村的提出,意味着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转向了农村,法治是乡村治理的短板,也是乡村治理有效的基本保障。建设法治乡村,既需要完善相关的乡村法律供给,也需要规范乡村干部的执法行为,更需要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与观念。法治乡村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规范治理,相对于以乡规民约为基础的村民自治,其治理层次更高,治理手段更具刚性,治理效果的约束性更强。三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德治是以伦理道德规范为准则,是社会舆论与自觉修养相结合的"软治理"。相较于以共同契约式的自治和强制约束式的法治,德治是中国乡村传统治理的基础,也是乡村熟人社会治理有效的内核。强调乡村德治,是发扬和挖掘我国传统乡村治理科学精神内核的重要体现,也是融合且平衡于乡村治理历史传统与现代治理需求的一种科学选择,德治精神的弘扬,有利于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价值旨向健康向上、领里关系和睦融洽的社会软环境。
营造"三共"乡村社会治理格局。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客观要求,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本质规定,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现实需要。有效的乡村治理,必须努力营造"三共"乡村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共同建设乡村,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共同建设乡村,它重在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在乡村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共建是基础,它的本质就是要从制度、体制和机制上保障市场和社会力量可以共同参与乡村建设,而非单纯由政府决定,要激发社会力量活力,让资本下乡,让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到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来。二是共同治理乡村,形成和谐治理格局。共同治理乡村,它重在突出多元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与地位,共治是关键,它的本质就是要求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必须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将党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式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共同享有发展成果,让人民更有幸福感。共同享有成果,它重在突出治理成果的归属与性质,共享是目标,它的本质就是指乡村振兴的目标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是为全体村民共同的利益,乡村振兴的发展成果要让全体村民共同享有,使乡村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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