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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心得体会合集35篇(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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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关键点在于提升素质能力、打造过硬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实践中,全市检察机关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要全方位开展教育和培训,重点提升干警准确把握大势、把握方向的政治能力,精准发现问题、主动调查处理的法律监督能力,知民忧、解民难、护民利的群众工作能力,以能力全面提升为基础,推动专业精神、业务水平、团队协作、

工作氛围等薪火相传。同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纪律规矩立得更严,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牢,把"关键少数"管得更紧,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健康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哈尔滨加快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和法治保障

哈尔滨市委书记 王兆力

(2021年7月1日)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确保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哈尔滨落地生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擦亮哈尔滨绿色生态城市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进一步阐释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要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围绕落实"生态强省"战略部署和"十四五"目标任务,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哈尔滨。

要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坚持把"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着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

要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主动查摆、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全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总抓手,抓紧制定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哈尔滨行动计划,为国家和省如期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正向引领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环境保护考核权重,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不断夯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岗位责任。

要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出行的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力戒奢侈浪费,努力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法治信仰、强化法治自觉、提高法治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哈尔滨落地落实。

要找准法治建设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统筹考虑法治哈尔滨建设和人民群众需求,把握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认真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立法上,要聚焦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社会治理高效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在执法上,要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好市区权力衔接机制,加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力度,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司法上,要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等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司法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要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作用,指导、推动、督促各协调小组和有关部门落实好党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法治哈尔滨建设的政治责任。

要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大"八五"普法力度,突出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出一批法治惠企利民务实举措,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观念、优化法治环境。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继明

(2021年7月2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推动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保持政治底色,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潮。必须毫不动摇地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更好更优地实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让检察业务工作更深更实地体现政治要求。

二、坚决站稳人民立场,把立足职能服务大局落到实处

要更加坚定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要更加有力地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投身市域社会治理,努力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龙江建设。要更加高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及时出台服务政策,高效办理典型案件。要更加用心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践行"群众身边无小案"理念,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把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要始终站稳客观公正立场,努力成为法治进步的促进者。要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要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不断强化司法制约监督,积极投身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牢牢抓住有利契机,把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落到实处

要努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要努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要努力推动内部监督制约走深走实,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全程覆盖、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要努力推动素能提升工程走深走实,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要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奋斗解题,以实干作答,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宁德市委党校 林瑛

(2021年7月23日)

时代的发展对法治建设、法治环境提出了更多更高的新要求,在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治国理政考验前所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人类法治文明史的高度,以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准确把握了法治的基本原理和深刻内涵,提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法治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拓展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视野、布局、格局,创新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方法、路径、措施,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指导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和检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以创造性的探索开拓社会主义国家走向法治强国的途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

一、理论源流的探索与创新

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不断与时俱进地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他们追溯者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吸收和借鉴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切优秀法治文化成果的法学理论。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共产党人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世界形势和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创新性地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又一次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蕴含的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党带领人民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经验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广阔视野和长远眼光认识把握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涉及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在理论上不断探索新视野,作出新概括,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这些原创性理论贡献系统涵盖了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方方面面,以全新的视角深化

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新认识,谱写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新篇章。

二、实践成就的探索与创新

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国家发展的长远目标、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布局作出战略规划,明确新时代法治国家的实践路径,凸显了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实践性。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由于历史的局限,没有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实践。苏联共产党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依法执政的崭新历史,在国家建设实践中取得了不少依法执政的经验,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怎样依法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国家等问题。实践证明,长期依法执政是巩固政权最有效的法宝之一。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不断开拓对执政规律的认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着眼于长期执政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党执政规律的理论探索与实践,通过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开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党的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伟大成就的开创性思想。这一思想明确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和重点任务,深化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和充分调动各方面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一思想贯穿于治国理政各环节,贯穿于改革发展全过程,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这一思想构成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工作格局,从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方面为新时代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指导方针。这一思想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有机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整体,并通过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系统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的实践问题,创新了实践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措施,深化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国实践。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意义

滁州市委党校 丁德恒

(2021年8月26日)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新的里程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的历史意义,这需要我们在大历史观的视野下,从不同的历史层次来深刻洞察,从而更好地理解其提出背景及核心要义。

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历史上来看,党中央关于为什么要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国的论述和指示也很多,但是,在体系化的总结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中国法治建设最根本的规律,进而形成一个指导思想的,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我们党执政历史里,第一次把有关法治建设规律的观点、命题、理论上升为具有标识性概念与体系性框架的指导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这标志着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我们党执政60多年来,虽历经坎坷但对法治矢志不渝"。这一判断高度符合历史--在我们党建党、建国、治国的历史过程中,探索法治建设规律的重要实践一直不曾停止。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的革命纲领。"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一提法本身,就蕴含着建设法治国家的理念;1931年,我们党还没有取得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地位时,就在江西瑞金颁布并实施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了在苏区执政、建立红色政权的国体、政体、民众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精神的一次伟大的实践。在迎接新中国成立的伟大时刻,以中国共产党人为代表建立起来的民主统一战线,通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宣告国家成立。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亲自领导和起草五四宪法--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指导方针。此后,

我们对五四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形成了八二宪法。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对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日渐深入、体系化,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其写入宪法的第五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第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创举。原创性地回答了社会主义政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为什么要依法执政,如何依法执政"这样一个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法治对于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属于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是科学社会主义指导下的产物。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史上,不少社会主义政党因为没有很好地回答共产党执政条件下为什么要法治,以及如何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这个问题,困扰于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问题,致使政党下台,国家解体,人亡政息;还有一些国家因为没有实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自己国家的国情、党情相结合,探索出适合本国发展的法治建设道路,导致社会主义事业受挫,最终离开了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坚定选择法治道路,探索出一条与我们国情、党情相适应,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与水平的康庄大道,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对这样一段历史道路背后规律与原理的根本提炼、揭示,它成功回答和解决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进行法治建设的大问题,正确、深刻地处理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这个重大问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里关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阐述得非常多,也非常深刻,它的核心观点在于反对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理解和比较,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加强党的领导必然组成部分,而党的领导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历史成就和经验的总结、提炼与升华。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简政放权,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司法领域改革,废止劳教制度,推进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等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全面依法治国历史成就的经验总结、规律提升和内容的升华,是国家重大法治建设与改革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产物。

第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一般原理一脉相承,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继承;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律学说的重大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观点形成于19世纪中叶,认为法律具有阶级性,是阶级镇压的工具。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法的阶级性,但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里,强调了法的人民性和公共治理功能,并对其作出了深刻阐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本质上是强调要"坚持以不断满足人民的美好需要"为中心,这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方向--全面依法治国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服务人民,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成效的根本判断标准。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刻洞察中国国情的条件下继往开来、推陈出新,对马克思主义法律原理充分继承、发展和升华,从而成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高水平法治徐州贡献公安力量

徐州市公安局局长 王巧全

(2021年6月25日)

伟大时代诞生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指明了路径、擘画了蓝图,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作为法治徐州建设先进单位,徐州公安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更要走在前、做表率,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公安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高水平法治成为徐州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政治性,确保徐州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宗明义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鲜明指出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将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政治巡察、政治督察、政治轮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徐州公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厚的人民性,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亮底色。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人民公安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人民群众是我们的立警之本、力量之源。近年来,徐州公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围绕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主线,锚定"六降两升"目标,以网格化社会治

理"梳网清格"和常态化依法严打"汉风行动"统筹攻防两端,不断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抓好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打造全国一流公安营商环境,用高品质的法治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备的系统性,奋力打造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徐州样板

习近平法治思想涉及领域十分广泛。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强化系统观念,用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的科学方法抓好法治公安建设,以深化社区警务机制改革、做实基础工作来防控压降案件,以深化指挥运行机制改革、用好司法调解手段来强化警情分流,以深化刑侦机制改革、树立合成侦查思维来科学研判警情,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管理效能。坚持把处好警、办好案作为重点,屯兵源头深化"盯警"制度、过程控制落实"盯案"责任,让处置的警情都成为"合格产品"、办理的案件都成为"精品样板",不断提升徐州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三、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的实践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深植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鲜活实践中不断形成和丰富发展起来的,也是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伟大实践中应运而生的,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在推动更高水平良法善治的时代进程中彰显了实践品格和实践伟力。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和解决问题。我们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徐州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指导提升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

张黄元

(2021年7月9日)

在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历史时,着重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重大要求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总体有四点感受。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加强地方立法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们坚定正确道路和方向的政治保障。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立法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必须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以法治方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必须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关注的重点问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体现立法原则的本质要求

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多项地方性法规,做到了良法善治。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为民理念,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必须紧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必须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是提升立法质量的关键所在

十八大以来至2020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138件,为推动"一优两高"战略落地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求真务实,恰当选取现实生活需要又必须通过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的事项,抓住核心问题进行立法。必须提高精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着力精雕细刻、打造精品。

四、坚持维护法治统一是强化立法权威的重要前提

省人大常委会在省级立法和对市州、自治县法规条例审查批准工作中,把合法性审查和维护法治统一作为生命线,保障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协调一致、有效衔接。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做到"有件必备",实现备案全覆盖。必须做到"有备必审",确保件件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应。必须做到"有错必纠",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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