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严惩黑恶犯罪,牢记使命弘扬公平正义——南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先进事迹
不忘初心严惩黑恶犯罪,牢记使命弘扬公平正义--南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先进事迹
南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是专门从事刑检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第一检察部,现有员额检察官6人、检察官助理7人、书记员7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第一检察部共计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共计18件61人,批准逮捕61人,以涉黑涉性质案件提起公诉23件135人,较好地完成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部门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各司其职、默默奉献,充分展现了新时期检察人员全力以赴、使命必达的担当和能力。2021年8月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政治过硬、业务可信"
多年的刑事检察业务锤炼,将南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锻造为是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可靠的"检察尖兵"。该部干警始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2014年至2018年间,传销人员在南昌县开展非法活动且手段逐渐暴力化。第一检察部的干警们在办案中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犯罪趋势,准确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严重暴力犯罪对上述暴力传销行为予以起诉,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传销犯罪。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本院起诉的暴力传销人员中,有56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1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打暴力传销犯罪,本院第一检察部的办案人员第一时间被指派办理参与办理专案,显示了上级对于本院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和能力的认可。
"自我加压、勇当重担"
"扫黑除恶"伊始,恰逢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彼时,"捕诉一体"改革后办案任务翻倍、办案节奏不易把控等特点凸显,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普通承担着巨大的办案压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角吹响,第一检察部的同志们自觉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提升审查和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的能力。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纷纷请战,或加入扫黑除恶办案组,或加入了专案办案团队,迅速承担其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担。查办黑恶案件要求"快准狠",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常常为了讨论一个定性、某项情节,论证一项犯罪构成而废寝忘食,只求高质量地完成对于黑恶犯罪分子的指控;他们自觉在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加点,挑灯夜战到天明只为使黑恶犯罪人员最快受到法律制裁。
"有志一同,协同作战"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直以来是一支有着高凝聚力的队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第一检察部的同志们发挥团队作战的优势,高效高质履行检察职责。涉黑恶犯罪的案件因为案情重大复杂,往往需要抽调一名至多名检察官参与专案办理,其他检察官则主动分担了被抽调检察官的普通刑事案件的办案量,使参与专案的检察官得以专注地完成扫黑除恶的办案任务。2019年2月,本院受理了3件近120人的黑恶案件,上述人员分别羁押在三个不同的看守所,需要在受案三天内完成对所有人员的告知和提审工作。为了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抽调到办案组的四名检察官加班加点阅卷制作讯问提纲,第一检察部的其他干警则是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协助制作告知文书等,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检察部几乎全体出动奔赴三个看守所,在一天内完成了所有告知,三天内完成了所有的提审。
"依法办案,忠诚履职"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恪守法治精神,精准认定案件,精准适用法律政策,切实做到"不放过、不凑数"。审查起诉环节依法对公安机关以涉恶移送起诉的3件16人依法不予认定,即应某祥等8人寻衅滋事案、龚某华等4人强迫交易、串通投标案、李某周等人寻衅滋事案,其中李某周等4人寻衅滋事案,我院经审查后对全案做出了绝对不起诉决定。对公安机关以涉黑移送的1件1人依法存疑不起诉(刘利华涉黑案中曹某兵),对公安机关以抢劫罪等移送起诉的3件3人(汪某江非法拘禁案、何某胜抢劫案、张某非法拘禁案)依法以涉恶犯罪起诉,都已得到法院判决认定,依法以涉黑追诉1件1人(刘利华涉黑案中贾某虎,目前该案已判决)。
主动提前介入涉黑涉恶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案件会商等方式,发现侦查取证中存在的不足,引导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完善证据。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
在办理行业类案或本区域存在的多发涉黑恶案件,第一检察部通过调研,形成可行的检察建议,送达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本地区行业乱象的治理,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第一检察部参与撰写的《市场流通领域专项调研报告和整治意见》呈送县政府、县委主要领导后,均获得主要领导批示,鼓励检察机关在打击非法传销行动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第一检察部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制发检察建议31份,均已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