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典型案例、提升保密意识(第2/2页)
二、微信群保密管理有关要求
(一)强化微信使用保密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微信泄密案例通报,签订微信使用保密承诺书,避免出现漠视保密纪律、存在侥幸心理等问题。提高风险意识,加强源头防范,有关疫情防控信息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事项,要确定为工作秘密,并作出规范标志和保密提醒,做到该保密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依法公开。
(二)严控微信工作群数量。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建群、谁建群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保密管理规定,对现有"微信工作群"进行清理,确因工作需要保留或新建的,要严把关、严要求、严管控,建立台账,明确审批人和管理人员,群内交流内容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
(三)严格微信工作群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群的日常保密管理,发布信息要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在群公告中发布保密要求,确保每名群成员知悉。严格验证群成员身份,防止无关人员入群。发现在群内传输、发布涉密敏感信息的,要立即提醒发布人撤回、删除,并向当地保密管理部门报告。
三、疫情防控期间保密工作"十严禁"
(一)严禁将涉疫涉密资料标识为非涉密资料、需普遍传达的信息标注密级,做到既保证公众广泛知悉,又确保信息安全。
(二)严禁复印、扫描、传真涉疫涉密文件资料、紧急敏感事项资料。
(三)严禁在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和设备上制作、复印、扫描、销毁涉疫涉密及工作秘密、内部敏感信息载体。
(四)严禁使用手机图文识别小程序拍照、存储、处理涉疫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
(五)严禁个人私自查阅、复制、公布疫情防控的各类文件、报表、材料、流调报告、病人隐私信息等资料。
(六)严禁通过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QQ、微信、MSN、微博、钉钉)等存储、处理、传输涉疫涉密或内部敏感文件、资料以及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
(七)严禁擅自外传未经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
(八)严禁随意扩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的知悉范围。
(九)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公开发布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以及省市委、政府文件全文、摘要。
严禁私自处理失泄密事件。发现失泄密情况需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和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