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交流材料:四项制度推进乡村善治(第2/2页)
(二)村规民约是基层治理的突破点村规民约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平台与载体,除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外,XX市还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的作用,将推进移风易俗等重点领域问题整治与乡村振兴同步推进,既提高了群众整体素质,又减轻了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民群众的负担。以农村红白喜事为例,四项制度实施后,各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制定了村规民约。各家的红白喜事都事先有红白理事会成员参与其中,对宴席、烟酒及其他花费标准进行限制。以烟店镇杨烟店村为例,该村是烟店镇乃至XX市较富裕的村之一,该村红白理事会规定:白事招待一律"一碗端",不得上烟上酒;红事宴席每桌花费不得超过350元,不得上高档烟酒。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之风。四项制度实施后白事开支一般家庭要花多少钱一项,18份问卷回答花费20000元以上,占比1.4%;1158份回答5000至10000元,占比94.5%,其余是5000元以下,占比接近5%。由此可见,白事的花费普遍在5000元至10000元,厚葬之风和铺张浪费得到了有效遏制,厚养薄葬的良好风气正在形成。在1225份问卷随礼一项中,无论红事还是白事,有870份问卷回答礼金为100元,占比71%;215份问卷回答礼金为200元,占比18%;其余都是50元或50元以下,占比11%。以上两个数据说明,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有效遏制了红白事的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减轻了村民负担,对乡村有效有序治理和文明乡风的形成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成为基层治理有效的突破点。
(三)发挥群众主人翁意识、实行村民自治是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村民自治是承载农民权利的重要载体,也是干群矛盾的"缓冲带"。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就会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四项制度通过规范乡村民主制度,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民可治";通过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确保"民能治";通过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民愿治"。同时,妥善处理了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既发挥了党组织和政府的"主心骨"作用,也激发了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形成了党组织领导下的全方位齐抓共管的乡村治理生态。
(四)各级各部门联动,是助推基层治理的强大外力XX市文明办出台了《XX市移风易俗倡议书》,制定了《婚事新办规范》《丧事俭办规范》,明确要求抵制高价彩礼、倡树文明新风、提倡厚养薄葬。各级各部门纷纷响应,制定了相应落实措施。XX市民政局发布倡议,提倡厚养薄葬、丧事简办。临清市人民法院不定期发布《以案说法》,其中设有"倡树文明新风专题",筛选出因为彩礼等原因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通过活生生的案例,警示青年男女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价值观,自觉抵制高价彩礼,树立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观念。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短视频等新型媒体共同发力,广泛宣传,制作发布抵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的倡议书、小视频、小故事等,宣传身边涌现的践行文明新风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形成文明生活新风尚的舆论氛围,引导村民转变落后观念,自觉抵制不良习俗。
(五)基层监督是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有力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透明、村级小额工程建设失控失管,这些具体又现实的问题,曾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稳定,影响了群众的"幸福指数"。XX市的四项制度以主动公开为基础,以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为切入点,通过全过程的人民民主,在很大程度上破解了困扰农村基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四项制度让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监督者",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街头巷陌。纪检监察部门紧盯责任落实,紧盯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把该负的责任扛起来。XX市的四项制度是各个行政村的必选动作而不是自选动作,各个村必须按照要求实施四项制度。四项制度实施以来,XX市所有行政村包括自然村都实行了四项制度,并对各个行政村四项制度的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纳入考核。
从实践看,四项制度这一机制愈来愈显示出勃勃生机,得到广大农村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认可。干部带头,群众跟进,人心顺了,风气正了,乡村发展驶上了快车道,乡村善治的道路越走越宽广,文明乡风也如习习春风扑面而来,一幅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正在XX大地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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