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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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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县委此次举办为期两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安排周密,通过分组学习、讨论发言、警示教育、深层解读等方式,我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跟大家分享几点心得体会。

一要在《条例》中学出政治忠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重点突出,特点、亮点鲜明,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力抓的强劲,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要坚决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明辨是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条例》中查找政治纪律存在的不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提升"政治三力",自觉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制度"长强牙"、让纪律"带强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自觉远离违纪违法行为,规范自身言行。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把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感受《条例》的强大法力威力,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握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要求,把握促进执纪执法贯通的要求,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不断养成遵纪守法的高度自觉。

二要在《条例》中学出敬畏之心。"源洁则流清,形端则影直"。当学纪使自己为之警醒,知纪使自己为之自醒,明纪使自己为之清醒,那守纪则必会使自己为之觉醒。怀"敬畏之心"守纪,可"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可"防患于未然",可以说,守纪守护的是党规党纪,守护的是国家社会的公平公正,守护的更是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安全。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守纪的高度自觉,要坐端行正,刚正廉洁,要坚持打铁自身硬,才能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清廉之心。本人作为党委书记,更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坚持身体力行,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

三要在《条例》中学出担当作为。新时代新征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都需要干部担当,都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条例》落实党的XX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同时,增写了"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为借口,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督促领导干部做矛盾问题的"解铃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带头执行党的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善作善为,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创造新业绩、打开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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