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会交流发言:深学笃行厉行节约之要,严明纪律规矩反对浪费之弊
2025年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会交流发言:深学笃行厉行节约之要,严明纪律规矩反对浪费之弊
同志们: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修订与施行,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日,我们齐聚一堂,围绕这一重要法规进行深入研讨交流,这既是对条例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更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情况的再部署、再推进。此次研讨,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深刻领会修订条例重大意义,夯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思想根基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共产党人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新修订的《条例》,不仅是制度的完善和升级,更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涵养优良党风政风的战略考量。
(一)传承红色基因,彰显党的优良作风本色。
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的艰苦卓绝,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自力更生,亦或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砥砺奋进,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始终是贯穿其中的鲜明底色。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不仅是告诫,更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当前,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所肩负的任务更为艰巨,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在这样的历史关口,重温并践行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凝聚党心民心、激发全社会奋斗热情,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光荣传统,以更严的标准、更细的规定,将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制度化、常态化,彰显了我们党永葆本色、永葆先进性的坚定决心。
(二)适应时代要求,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重要的治理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节约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中央八项规定开篇,到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无不体现出对铺张浪费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勤俭节约的高度倡导。当前,我国已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依然存在。党政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效率、资源利用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效能和公信力。新《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它通过明晰责任边界、细化管理措施、强化监督问责,旨在推动党政机关在行政运行中更加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从而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强化党性修养,筑牢清正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节约与廉洁,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互为表里、相辅相成。铺张浪费往往是腐败的温床,奢靡之风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滑向腐败深渊,往往始于思想上的放松,止于作风上的越界,而生活上的奢靡享乐往往是其思想蜕变的重要表征。新修订的《条例》不仅仅是针对具体行为的规范,更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深刻洗礼。它要求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蚀,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严格执行《条例》,能够有效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议中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可能性,进而筑牢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二、全面把握条例核心要义,精准对标对表纪律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在原有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更加严密、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一)聚焦重点领域,明晰节约反对浪费具体规范。
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办公用品、能源资源、差旅、培训、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都作出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规定。例如,在公务接待方面,强调了"非必要不安排""不超标准、不超范围"的原则,对接待费用、陪餐人数、用餐标准等均有明确要求;在会议活动方面,提倡精简会议、提高效率,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长和规模;在公务用车方面,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调配"的原则,强调车辆配备和使用要严格遵守规定;在办公用品方面,倡导循环利用、绿色采购,杜绝不必要的浪费。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旨在堵塞漏洞,从制度上约束公权力运行,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每一项公共资源都得到高效利用。
(二)突出制度刚性,构建科学严密的责任体系。
新《条例》的一大亮点是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明确了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中的职责定位和具体责任。它不仅提出了"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的总要求,还对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监督部门等各方的责任进行了细化。例如,强调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节约工作负总责;相关业务部门要承担直接责任,对本领域的浪费行为进行管理和纠正;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这种责任体系的构建,意味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是"软任务",而是必须严格执行的"硬指标",任何违反《条例》的行为都将面临严肃的执纪问责,这对于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真正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具有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织密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笼子。
新《条例》在监督管理方面也加大了力度,强调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内部管理监督,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预算管理、核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从内部源头上堵塞浪费漏洞。二是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发挥审计在节约反浪费中的"利剑"作用,对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进行常态化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加强纪律监督和执纪问责,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纳入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照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处罚。四是鼓励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社会各界在推动节约反浪费中的积极作用。这些措施共同织就了一张严密的监督网,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多维发力践行条例精神,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走深走实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研讨的意义在于落实。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不仅要做到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更要以实际行动带头践行,当好表率,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在我机关的贯彻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将勤俭节约融入血液。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首先是思想问题,其次才是行为问题。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其极端重要性,破除"小节无碍""情有可原"的错误观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是对照检查自身,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条例》为镜,深入剖析自身在思想上、作风上是否存在与勤俭节约要求不符的方面,查找差距、校准偏差。三是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到我们所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任何时候都不能有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思想。要始终保持"过紧日子"的意识,将节约理念内化为一种思维习惯、一种行为自觉,根植于内心深处。
(二)严守纪律规矩,构筑节约高效的运行机制。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必须落到具体行动上。一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精打细算,严控"三公"经费等非必要开支,压减一般性支出。要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避免出现"突击花钱""年底清零"等现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促进发展、服务群众的关键环节。二是规范公务活动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长、精简参会人员、厉行会场节俭,能线上办的会议不线下办,能小范围开的会议不搞大场面。严格公务差旅管理,杜绝借机旅游、绕道而行等行为。三是加强办公资源节约。倡导无纸化办公,推广双面打印、废纸回收利用;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设备和产品,降低水、电、气等能源消耗;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派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杜绝超标准、高档次采购行为。四是提升行政运行效能。树立"限时办结"的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消耗,以高效的行政运行来体现节约的内涵。
(三)强化示范引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员领导干部是落实《条例》的关键少数,其一言一行具有风向标作用。一是带头遵守《条例》规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靡之风。要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不搞特殊,不谋私利。二是带头倡导勤俭节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自觉培养节俭习惯,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机关是我家,节约靠大家"的良好风尚。三是带头纠正浪费行为。对身边存在的浪费现象,要敢于指出、及时纠正,发挥监督作用。通过"头雁效应"和"磁场效应",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四)健全长效机制,固化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成果。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常态长效。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机关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用车、办公用品采购、能源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制度规定,确保各项规定更加具有操作性,堵塞制度漏洞。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明察暗访,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于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处罚,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深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将节约理念融入机关文化建设,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四是鼓励创新实践。积极探索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的新方法、新途径,将"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常态化工作,针对特定领域或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治理,推动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清正廉洁高效机关的内在需要。让我们以此次研讨交流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加务实的作风举措,将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以实际行动为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