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党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全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走深走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历史维度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在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史上,各民族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精神。中华民族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是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是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从理论维度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十二个必须"系统阐述了民族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我们必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从实践维度看,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民族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些外部势力妄图利用民族问题干扰破坏我国发展稳定大局,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仍有渗透风险。与此同时,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迫切,对公平正义、共同繁荣的期待更加殷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应对风险挑战的固本之策,也是实现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身处民族地区金融服务一线,对民族工作的政治性、全局性、基础性必须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
从法治维度看,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民族团结进步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该法将党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以法律形式确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地位,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作为金融从业者,我们必须深刻理解这部法律的政治分量和法治内涵,把学习贯彻法律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二、把握核心要义,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精神实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宪法为依据,系统总结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宝贵经验,科学回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课题。全行党员干部要逐条逐款学深悟透,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这部法律明确了立法宗旨,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宗旨深刻揭示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的战略定位,体现了法治建设与民族工作的高度统一。
法律确立了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所有工作都向此聚焦发力。三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明确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四是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五是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五项原则相互贯通、有机统一,构成了法律的核心价值取向。
在具体内容上,法律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三个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在精神家园建设方面,明确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在交往交流交融方面,要求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保障跨区域就业创业权益,加强文化互鉴和网络空间治理,严禁编造传播民族仇恨和分裂言论。在共同繁荣发展方面,强调支持民族地区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区域协调和对口支援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生态保护。
法律同时明确了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设立每年九月第四周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对破坏民族团结、实施民族歧视、煽动民族对立等行为依法追究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网络平台未履行处置义务的同步追责。这些规定为法律的落地落实提供了刚性约束。
全行上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落实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党支部要将法律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各支行、各部门要组织全员学习、全员讨论,确保每一名干部员工都准确把握法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自觉做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立足岗位实践,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具体的行动。作为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的农商银行,我们的主责主业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天然契合、深度融合。全行上下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支农支小、普惠金融、乡村振兴各环节各方面,以高质量金融服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在支农支小中践行民族团结进步要求。农商银行姓农、根在农村,我们的服务对象涵盖各族农牧民群众和广大小微经营主体。要把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贯穿信贷投放全过程,加大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深入实施整村授信工程,组织客户经理进村入户,逐户摸排金融需求,建立覆盖全部行政村的信用档案,让各族农牧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切实感受到金融服务的便捷与温度。创新推出一批符合民族地区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针对特色种植养殖、民族手工业、乡村旅游等业态量身定制融资方案,精准支持各族群众创业增收。积极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返乡创业的各族青年给予优先支持,确保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到最需要的群体。
在普惠金融服务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普惠金融是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要持续完善乡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巩固和提升双基联动工作站功能,把存取款、社保缴费、贷款申请、金融咨询等一揽子服务送到各族群众家门口,真正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大移动支付、线上信贷等数字金融产品推广力度,降低各族群众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和成本。在业务办理和客户服务中,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保障各族群众在信贷准入、利率定价、服务标准等方面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各营业网点要设立双语服务窗口,配备双语大堂经理,为不通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群众提供贴心服务,用优质服务传递民族团结的温度。
在乡村振兴中助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乡村振兴是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物质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没有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就没有全国的乡村振兴;没有各族群众的共同富裕,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助力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区域品牌和产业集群。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领域的信贷投入,支持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参与兴边富民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对边境地区、偏远牧区的金融服务需求给予特殊倾斜,确保金融服务不落一村、不漏一户。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主动融入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机制,在项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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