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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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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9年7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5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高度重视,组成两个调研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担任第一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担任第二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胡伯俊负责协调,并参加第一组调研。调研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省直15个部门工作汇报,分赴长沙、常德、怀化、永州四市开展调研,分片区听取14个市州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介绍,实地考察20多家民营企业,与1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民营企业主座谈,听取各方建议,共同研究探讨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态势趋优向好

调研发现,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呈现趋优向好态势,在建设富饶幸福美丽新湖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全省民营经济单位总数达到370万家,民营经济增加完成值2.1万亿元,占全省GDP的58.3%,实缴税收2565亿元,占全省税收的63.1%;高新技术企业2550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85%;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58.91万家。近年来,全省共有5832家民营企业帮扶6955个贫困村83.3万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民企100强参与国家战略144项,参与污染防治73家,参与乡村振兴战略29家。

(一)着力营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氛围。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全省上下采取自学、专家辅导学、集中讨论,召开动员大会、恳谈会、调研会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25条含金量高、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硬措施。各级各相关部门都制定了相应措施,加大贯彻实施力度,全省上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二是开展各项活动。全省上下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年活动。省工信、科技、工商联等单位精心组织"创客中国"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湘商巡礼""湘商印象""湘商制造"等专题宣传。长沙市隆重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开展"40年40人"民营企业家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报道一批高质量发展的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和优秀企业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常德、岳阳等市成立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其中岳阳市领导小组下设融资促进、转型升级、减税降费、政务提效、人才支撑、商务服务、优化环境等七个工作小组分专项主抓。

(二)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减税降费。一是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措施。各级各相关部门都把贯彻落实中央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作为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头等大事,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文件要求,对标对表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措施,积极推进措施落实落地。二是密集制定减税降费政策。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省里制定了38条减税降费措施,涉及用工用地用气、税费、运输诸多方面。各地各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邵阳市出台的"十条"措施含金量高,获得当地民营企业点赞。三是推送减税降费政策。株洲市定期梳理减负降本政策以短信方式向民企推送。岳阳市启动"减税降费五进"宣传活动,培训纳税人3.6万人次,向企业发放系列涉企政策汇编、解读宣传资料和减税降费新政明白卡。四是减税降费取得初步成效。去年以来,全省为民营企业减负降本900亿元。截止目前,全省已实现省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零。

(三)着力缓解民营经济融资困局。一是探索贷款新路径。推行"线上银税互动",截止今年一季度,省内各合作银行通过"银税互动"向13122家民营企业发放信用贷款34.36亿元。建立"白名单"制度,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为"白名单"企业定向开发金融产品。推进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质押,帮助企业融资31.64亿元。加大创业贷款担保,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2亿元。二是开拓财政扶持新渠道。省政府统筹制造强省等产业类资金近20亿元,增设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株洲市财政出资设立20亿元规模的产业发展基金,设立首期2亿元青年创业引导基金,引导青年创业创新投资。三是在资本市场寻求新突破。全省现有力合科技、和顺石油等6家民营企业已进入上市审批程序,完成股改并挂牌的涉农企业82家,融资达3.38亿元。湘潭市推动企业上市三年"蝶变"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主板挂牌的企业分阶段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

(四)着力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一是加快"放管服"改革。全省大力推进《对接"北上广"优化环境大行动方案》,企业设立平均时间压缩至4天内。大力治理红顶中介,分四批次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187项。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长沙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一次也不跑"事项分别达1401项、208项,"一次网上办"比例分别达95%、99%以上。湘潭市全面推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审合一"。二是加大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开展"决胜执行难战役"。去年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4.9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59.5亿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新官不理旧帐和政府、国企拖欠民企账款清理整治,督促124家失信政府机构履行法定义务,累计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偿还民营企业账款8.53亿元。三是各级人大积极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湘潭等地开展了支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全省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相关调研,督促当地政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担当作为。

二、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面临着不少问题,有的久而未解,有的普遍存在,有的交叉重叠。

(一)政策法制落实仍然是影响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一是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不力。中小企业法及实施办法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等规定没有很好执行。办理不动产二次抵押贷款、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等规定在一些地方没有启动。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文件中的一些规定没有及时落地。比如,尽快出台解决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指导意见,制定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降低医疗保险等费用的方案没有出台。比如,扩大参与直购电的民营企业主体范围,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规定执行不够有力。二是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一些职能部门项目申报政策信息周五才公布,下周一就要报送,许多民营企业只能仓促应付,或出高价请中介,有的只好忍痛放弃。永州凯盛鞋业反映,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与住房公积金已经七年了,七年间没有收到这方面的任何政策文件,也没有任何部门来公司宣讲。2017年修改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不少民企和工业园区知之甚少。三是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完善。从政策层面来看:部分民企税费改革后税费不降反升。由于人力资本不能抵扣进项税,营改增后,湘绣、烟花鞭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难以得到实惠。对经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其中"可按"的规定弹性大,为腐败和不作为提供了空间。社保优惠政策门槛较高,不少民企难以享受。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存在"三重三轻",即重国企和科研院校轻中小微企业,重科技成果转化轻基础性创新,重锦上添花轻雪中送炭,中小微企业在科技创新前期和中期最需资金支持时得不到及时有效扶持。此外,一些政策制定时,论证也不够充分,存在碎片化、对冲等问题。涟源市反映,一方面要求民企减负降本的政策落实落地,另一方面每年税收任务以8%的比例增长,不知该怎样作为。从法律法规层面来看:加快共享经济等新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供给缺失。原有的劳动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一些条款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比如劳动法重点关注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但对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没有作相应规定,导致民企用工难、管理工人难。

(二)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难题。一是贷款难、贷款贵和贷款资金期限短等现象普遍。截止2018年,全省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近6成总量,在全部企业贷款余额中,所占比例从2013年36.24%下滑到2018年23.6%。金融贷款产品中,需担保抵押高达90%,有的还要企业负责人家属甚至高龄父母签字画押承担连带责任。一些民营企业反映,有的担保公司在提供担保时还要民营企业向其提供反担保,手续繁杂,担保费高。新推出的无还本续贷监管严格,过桥贷大量存在。过桥贷犹如绞索,月息高达4分至1角,民企一旦银行续贷批不下来就会被高利贷绞死。湖南果秀食品公司为解决过桥贷实现再贷款借了民间高利贷,因公司土地抵押贷款两证合一迟迟办不下来而陷入危险境地。中方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反映,全县总计13家银行82项金融产品中,贷款期限为一年及以下的金融产品高达90%。二是政府产业发展资金作用发挥有限。省里和一些地方虽然设立了政府产业发展资金,由于资金池不充盈,加之分配中难以做到精准科学,发挥的作用有限。据不完全统计,得到政府产业基金扶持的民营企业占比只有30%左右。三是资本市场融资难度大。资本市场融资条件苛刻,到资本市场融到资金的民营企业只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向社会融资渠道不畅通,社会资本与民营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难以有效对接。

(三)营商环境仍然是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明显短板。一是创业创新支撑体系建设仍需加大。一些专家反映,湖南创业创新活力没有充分迸发主要受制于"四缺",即缺尊商、从商的文化底蕴,缺创业创新的技能技术,缺创业创新必要的扶持资金,缺电商物流、互联网"十"等发达的信息设施。据了解,浙江等省民营经济创业创新的主体年均增长量是我省2倍左右。杭州市已建起了孵化器、众创空间、5公里创新圈、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等点线面共同发力的"双创"版图,创业创新活力遥遥领先。二是不平等待遇和不公平竞争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分干群对发展民营企业经济思想认识有误区,存在歧视、轻视和忽视民营经济的现象。有的怕"说不清、难洗清",担心同民企打交道多了、替民企服务多了,有瓜田李下之嫌,招惹是非。有的认为,发展民营经济关键靠市场,没有看到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积极作用,对民营企业的困难关心不够,听之任之。竞争中一些看似平等实际不平等的事时有发生。比如PPP项目,国家没有相关法律禁止民营企业不能为,但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国企在建设。大型建筑工程,都是国企中标,民企只能从中标的国企中转手承建一些项目。民营企业通过参股、资产收购等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隐形门槛高。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不够强。违约、不兑现承诺和新官不理旧事的现象均有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和国企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现象较为普遍。有些民企反映,应收国企帐款占民企收入的50%-70%,有的高达90%。四是政务改革急需加大。政府为与不为的"责任清单和退出清单"、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责清单"都不明确,政府该为而不为、不该管而管之的事屡见不鲜。有的部门办事手续繁杂、效率低下、要求不合理,有的企业反映的问题甚至拖了十几年都不解决。一些部门审批时不实事求是,尤其是在工业用地指标报批上表现明显,各地对此都有不同程度反映。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顶层设计欠科学,政务服务中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五是法治环境不容乐观。部分单位在对民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动不动就开罚单。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投诉渠道不畅,侵犯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就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和企业主财产。有的地方对所谓有"原罪"的企业家进行清算,给不少民营企业家造成"小富即安、大富不安"的心理压力。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即便胜诉也面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结局。

(四)转型升级仍然是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一是"散小弱差"比较突出。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湖南仅7家入围,在中部省份中的占比分别不到湖北和河南的50%。全国42家营收上千亿元民营企业中湖南没有一家。我省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为570.52户,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2%。中部六省中,我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数、实有资本总数、新增户数等十二项指标中没有一个指标位居第一。全省90%以上的民营企业处于批发零售、食宿餐饮等低端领域。"夫妻店、父子铺"占比相当大。一些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财务造假,缺乏诚信,不守法经营。二是生产经营性成本高。突出表现为"三贵一难",即用电贵、用地贵、物流贵和招工难。各地对用电贵问题反映十分强烈。我省电价综合销售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03元/千瓦时,全国电力市场交易平均降价是我省6倍。长沙、怀化、永州等市反映,他们的工业用电价仅次于北京、上海,比浙江、江苏等发达省份和周边所有兄弟省份均高出0.1元/千瓦时以上。我省工业基准地价普遍高于武汉、南昌等地区同类型地价。在东莞工业用地可以配套30%作为生活设施用地,我省只能配套7%。全省物流成本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个以上百分点,比周边省份高出5个以上百分点。全省不少民营企业招工难,怀化市金升太阳、中三源、风尔漫今年分别需招工700名、300名、500名,现在招到人数都不到一半。三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一些民营企业虽然有好的创新思路和产品项目,担心研发失败导致企业"一蹶不振",不愿也不敢进行科技创新。据对165家民营企业抽样调查显示,企业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重小于5%的多达66家,占40%,其中50%以上的企业研发人员为零。2018年研发费用占主营收入比重小于1%的有42家,占比25.45%。

三、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我省稳增长、促创新、扩就业的重要支撑,是壮大县域经济的主要力量。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把民营企业当作自己人,把民营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以"安不安全、方不方便、赚不赚钱、清不清廉、稳不稳定、规不规范"为重要标尺,真心实意抓好支持民营经济改革措施和法律法规落实落地,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编制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一是高起点规划民营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立足湖南"一带一部"联通东西,承接南北,通江入海的区位优势,明确湖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即领跑中部六省,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全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地。二是高标准规划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对接全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引导民营经济在机械制造、轨道交通等支柱产业上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方向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在有色、石化、食品、中医药、农业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上提质升级;鼓励民营企业进军人工智能、新能源、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产业;支持民营企业在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中做大做强;促进民营企业在影视传媒、动漫游戏、数字创意等文创产业里大显身手;扶持民营企业做精做优以湘茶、湘瓷、湘绣、湘米、湘油为代表的湖南名优特产,努力在中部崛起中形成极具吸引力、创造力、后发力和竞争力的民营经济集群。三是高水平谋划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一方面,各地要坚决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全方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让一切创造涌流,一切创新迸发。另一方面,要优化区域布局。立足长株潭重大创新平台云集优势,将其作为创新型、高科技型民营经济核心增长级,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大倾斜。依据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优越条件,在招商引资政策上给予优于周边省份特殊扶持,抢抓经济前沿地区产业转移机遇,推动沿海有活力、具备创新能力的民营经济向其深度转移。将岳阳作为湖南通江达海贸易,实施开放崛起战略的桥头堡,依托长江黄金岸线,扶持壮大涉水亲水类、外贸物流类、跨境电商类民营企业,支持该地民营企业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开展跨国经营。利用大湘西生态优势和深厚的人文历史,大力发展高品质民营绿色经济和文化旅游经济。鼓励全省民营企业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大力扶持"湘品出境"、"抱团出海"、"借船出海"。以申报创建特色产业小镇为载体,着力发展各具产业特色魅力的民营经济小镇。改变小城镇建设以造城建房为主路径依赖,坚持优先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民营经济、再建房造镇的逻辑,推动湖南新一轮小城镇建设。

(二)以改革创新的办法化解民营经济融资难题。一是加大政府化解融资难题工作力度。省政府应积极发展地方金融机构,设立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小贷公司,实行多县一行,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全覆盖。应设立充盈的科技型和"专精特新"型民营企业产业发展资金,以入股或借款名义创新支持方式,确保资金可持续利用。建立地方政府应急转贷基金,加大对暂时困难且前景好、潜力大、贡献多的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支持。改革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运行机制,把精准预判民营企业的市场潜力、管理能力和诚信行为作为担保公司风险防控主要办法,为缺资金、资产"轻",但基本面向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诚信的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二是畅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主体原始股权认证和公证制度,运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物联网平台,搭建民企与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平台。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支持基金小镇发展。抓住科创板机遇,推动一批民营科技型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缓解建设资金不足。三是进一步发挥金融部门职能作用。建立面向民营经济所有主体的信用首次贷,其授信额度一般应不低于实际投资额的60%,贷款资金可用期限一般为5年左右。创新金融产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扩大民营经济贷款可抵押质押物种类和范围,并适当提高可抵押质押物贷款价值的折算比例。简化无还本续贷程序和要求,扩大无本还贷覆盖面。改革金融系统干部绩效评价机制和容错机制,金融监管机构要认真落实"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尽职免责""提高地方存贷比中贷款比例"的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开展银行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专项审计检查,增加金融措施落实刚性。四是促进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恪守诚实守信,完善内部控制,夯实财务基础,做到资金流向清晰,账务处理规范,不做假帐,更不躲帐赖帐。

(三)多措并举助力民营企业强身健体转型升级。一是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素质、不同成长阶段的民营企业主,精心制定培育培训计划,精准开展培育培训,通过诸如组织赴国内知名大学免费培训,到央企、国企挂职见习等办法,使其成为优秀企业家。二是帮助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奖惩并用、竞争倒逼、监管引导、"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等方式推动民营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突出"专精特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规范发展。积极培育民营大企业集团,以大带小,加强产业集群和规模集约建设,用真金白银和真招实策支持民营经济"个转企、微升小、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三是扶持民营企业提升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设立民企科技创新支持资金,实打实支持民营企业科研、产品中试和新科技应用。优化技术研发的事先补助与事后激励方式。定期向民营企业征集需要攻克的技术难题和需要突破的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然后采取集成方式集中攻关、协同突破。支持民营企业从本地大学和科研院所引进企业核心技术人才,改进民企人才职称评审方式,强化民企创新人才支撑。四是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切实解决好全省工业用电贵、用地贵、物流贵和招工难的问题,尤其是用电价格至少与周边省份基本持平。帮助民营企业推进机器人换工,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电商换市场空间。修订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实行首台、首套、首版次、首批次以及"湖南精品"政府购。

(四)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一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梳理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强化政策集成,增强各级各部门政策供给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大配套措施出台力度,细化原则性的条款,让政策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合部门微信公众号资源,建立政策法制"一站式"发布平台,通过开展政策宣讲服务进民企等活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畅通民营经济政策落实反馈渠道,定期开展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形成及时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二是构建创业创新优质生态。营造尊商重商文化氛围,让创业创新成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价值追求。对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放宽创业创新领域。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全省创业创新整体文化知识和技能水平。创制性地实施所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学生和拥有技术职称的年轻人,可依照学历层次和职称等级获得50万元以上200万以下、期限较长的低息创业创新贷款制度。三是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环境。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和部分干群对民营经济存在的认识误区,公正平等地对待民营经济,关心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执法,严厉查处民企与国企间、民企与民企间不公平的竞争行为。细化民营经济发展负面清单,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公平实行投资负面清单下的备案制,消除限制民企进入的隐性条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鼓励支持国企与民企合作共赢,减少国企领导人和民营企业合作的思想包袱。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建设全省企业名录库,将合同履约情况录入系统,引导企业规范诚信经营。以清理政府、国企对民企欠款和兑现承诺为抓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契约意识。五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破除信息孤岛,加快数据信息互联互认共用,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技术支持。以全国最优的标准,以浙江"最多跑一次"、"标准地"改革等模式为借鉴,对放管服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在所有放管服场所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全程全场可视化、可追溯化监督,开通线上线下举报热线,实行严督严查。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责清单,让政府及相关部门放心为民营企业服务。进一步明确政府作为与不作为的清单,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政府做到"企业需要时,无处不在;企业不需要时,无声无息"。六是严格保护民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教育。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主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对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依法依规补偿救济。要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措施,依法打击和惩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行为。七是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系统清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做好立改废工作。适时启动湖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改,加快相关立法,加大民营经济新领域法律供给。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民营经济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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