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2019年12月05日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昌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参与支持文化强县战略实施,近段时间以来,本人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对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并就如何加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作了一些不成熟的思考。
一、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人的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其主要特点:
(一)文化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抢抓国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宏观政策机遇,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大为完善。先后完成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布展升级和对外开放;建成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70个,合格率达80%;建成"五有"社区52个,合格率70%以上;达标乡镇文化站达到22个。我县获评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达标建设先进单位"。
(二)公共文化活动丰富多彩。随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热情高涨。我县连续四年举办大型春节联欢晚会,连续18年举办蒲公英少儿音乐舞蹈大赛、蒲公英美术书法作品展等大型文化活动,2017年举办"沅水欢歌"文化体育月活动,2018年和2019年举办"新桃源、奋斗美"系列文体活动。九溪镇"农民文化艺术节"已连续举办15届,剪市镇"紫薇文化艺术节"、泥窝潭镇"梦里田园艺术展演"、杨溪桥镇"茶文化艺术节"、龙潭镇"扶贫康养文化旅游节"等已连续举办多年,吸引广大群众热情参与。
(三)文化服务保障均等覆盖。2018年黄家岭无线数字电视通过验收,实现全县所有电视节目全覆盖;完成西安镇11个村和杨溪桥牯牛山村村村响尾欠工程,实现全县通村全覆盖。多年来,我县每年送戏下乡130余场、送电影下乡5000余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100余场次、服务群众上万人次。严格按照标准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体育设施全面配套,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基本达标。
(四)文化惠民成效不断显现。通过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神经末梢",使公共文化服务"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让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公共文化带来的"精神大餐"。丰富的文化生活带来社会风气的好转,打牌赌博的少了,民间纠纷减少了,农村环境卫生变好了,农民精神面貌改观了。2019年4月,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测评中,我县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二。
二、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
(一)文化管理体制不顺。其一,文化体制改革未实质突破。我县文旅广体局虽已挂牌,但职能还未整合到位。特别是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面临问题较多,如桃源剧院、电影公司转企因经费问题已搁置多年,维稳压力相当大。其二,部分乡镇文化站形同虚设。人员不专职、阵地未坚守、活动无场地等问题普遍存在,特别是因为待遇不落实,致使多数文化专干身兼数职,有的甚至外出打工以求生存。
(二)文化经费投入不足。一是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公共文化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乡镇、村居还没有建成合格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能真正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二是县、乡、村三级现有的公共文化设施还欠缺发展维护资金,部乡镇占用文化站场所、挪用设施设备,有的乡镇文化站仅剩一间办公室。三是政府在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上投入不多,特别是县图书馆目前没有六大服务设施,藏书量不达标。
(三)文化队伍结构不优。一方面文化系统人才断层。创作人才、管理人才、演艺人才等极度缺乏。县汉剧团曾在2003年培养一批小演员,因待遇低而大量流失。另一方面乡镇文化队伍老化。全县乡镇文化站在七、八十年代聘用的文化骨干,有的已改行从政,有的接近退休,有的弃文从商,在岗的已所剩无已。再一方面文化产品日益下滑。由于专业人才匮乏,很难创作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精品力作,很难培育出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文化产业。
三、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对文化工作的认识。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命脉,推进文化建设,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政治理论根基,事关和谐社会构建。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公共文化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文化事业的公益性质。一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二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和帮助解决文化建设和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要建立文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评价机制,把文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一起下达、一起考核、一样奖惩。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文化建设,支持文化建设,参与文化建设,形成共建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工作的投入。首先,要认真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对文化部门实行必要的倾斜,特别是要保障文化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使文化单位能够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开发人才,激发文化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其次,要认真落实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尽可能增加其专项经费。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各项文化惠民活动的实施、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等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予以保障。再次,要切实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快构建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使其开展活动有阵地,有人员,有产品。对"三馆"要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纳入同级全额财政预算。对专业剧团实行全额财政负担。对国有文化企业要在税收上予以优惠照顾。对乡镇文化站要按其他站所同等对待,财政足额安排其文化经费,并直接落实到文化站,防止挪作他用。对上级转移支付,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并建立与地方财政拨款挂钩机制,尽量配套到位,确保专款专用。第四,要积极教育、引导、扶持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三)进一步优化文化人才队伍结构。抓住文化体制改革的机遇,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文化单位的人员编制及其比例结构。对编制已满,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的单位,要通过改革分流的办法消化非专业人员,为引进专业人才创造空间;对缺编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给予支持,适时引进优秀专业人才。与此同时,要加强活跃在乡村的民间艺人的培训和演出管理,建立市场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演技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文化法制建设力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法制建设,纳入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文化执法队伍,加强文化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电子游戏、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报纸、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要统一领导,统一执法,统一协调,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另一方面,各级人大要加强文化法律法规实施监督,为依法治文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文化法律法规实施纳入年度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管文,依法兴文,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