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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我们的文化基因——关于推动全国戏曲剧种传承发展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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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我们的文化基因

--关于推动全国戏曲剧种传承发展的调研报告

我国戏曲剧种数量曾经多达374种,随着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传统戏曲艺术处境艰难,一些剧种淡出了人们视线,社会各界要求国家重视戏曲、保护剧种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为此,从2012年4月开始,文化部艺术司会同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历时一年,在全国范围内对戏曲剧种的数量及演出现状开展了调查。调查采取抽样、实地调研、问卷普查方式进行,还多次召开研讨会,邀请国内戏曲界权威专家予以遴选甄别。这一调研结果尊重了历史、吸收了剧种研究最新成果,纠正了一些错误观念,为进一步保护和扶持戏曲艺术摸清了家底,得到了戏曲界的普遍认可。

全国戏曲剧种基本状况

戏曲剧种是根据各地方言语音、音乐曲调的异同以及流布地区的不同而形成的各种中国戏曲艺术品种的统称。剧种的形成与方言、作品、人才等艺术因素,与行政力量的扶持保护与否,都有直接的关系。目前,对于表演、声腔发展到什么程度才能成为剧种,有多大差异才能区分不同剧种,判断剧种存亡的标准是必须有能演出整场大戏的国有或民营院团,还是只要有民间班社不定期演出即可,学术界尚无定论。近年来,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发动,各地政府对地方性文化越来越重视,戏曲志书中没有记载的,与已有剧种、曲艺、歌舞等难以区分的艺术形态,纷纷以剧种的姿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中统计,全国剧种为317个。1983年开始编纂、1999年出版的《中国戏曲志》收集了各地、各民族剧种374种(原说法394种有误)。2007年,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牵头开展了全国戏曲剧种调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研究院(所)积极配合开展了较为详细的专题调研。本次调研,为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相衔接,只要有民间班社演出,即认可该剧种。同时,为了保持稳定,基本上以《中国戏曲志》和2007年各省市区的调查为参照。

调查显示,全国现存剧种286种(木偶、皮影不包含在内),大约40个剧种经常参加全国性艺术活动,74个剧种只有1家院团或班社保持演出。

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剧种数量有增有减,以减少为主

此次调查共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个减少,6个增加,6个持平。上海、河北剧种数量减少最明显。上海,原来有15个剧种,现在只有7个,河北省原有39个剧种,现在只有24个。

剧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后,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的意识逐步普及,地方政府认识到戏曲艺术对于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地方文化名片予以保护,一些曾经沉寂的剧种得以恢复。国家现已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10种剧种入选国家级名录,282种入选省级名录。比如,浙江的桐乡花鼓戏在1999年恢复,湖北的堂戏、柳子戏、灯戏、文曲戏在2007年恢复。泗县姚剧,1966年之后后继乏人,1982年即无统计,本次调查得知,安徽省正在抢救恢复该剧种。

剧种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这三个:第一,方言的减少。戏曲剧种的形成与方言有极大关系。近年来,由于普通话的推广普及,交通的便捷,人们生活交流圈的扩大,方言差异逐渐缩小,客观上弱化了戏曲生存的土壤。第二,电影、电视的兴起与互联网娱乐方式的多元化,使戏曲艺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第三,原有的戏曲剧种分类较为细碎,近年来,逐渐归并、统一,并在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得到认可。例如昆曲,在《中国戏曲志》中,分为北方昆曲、昆剧、湘昆、温州昆剧、金华昆剧、宁波昆剧6种。文化部实施了"国家昆曲艺术抢救和保护与扶持工程"之后,举办了剧目展演、演员比赛、进校园演出等活动,现有7个团都参与其中,因此,本次调研,将昆曲认定为1个剧种。

戏曲剧种从诞生起,就与方言、地域有着天然的联系。很多戏曲的声腔、表演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包容和相同之处。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剧种之间的交流、融合、趋同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当这一剧种缺乏代表性人物和显著特征之后。1958年前后,我国创建了64个剧种,学术界称之为新兴剧种。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变化,这些历史短、积累剧目少的剧种明显衰退。1989年学术界就新兴剧种开会时有47个剧种代表参会,2010年,再次开会时只有15个剧种代表参会,表明能正常演出的新兴剧种只剩陇剧、吉剧等十来个剧种。

⒉剧种流布的范围严重萎缩

戏曲剧种数量众多,但除了豫剧、秦腔、川剧、黄梅戏、越剧等大剧种外,多数剧种流布区域狭窄,一般只在本县,还有的仅仅只在某一村寨流传。传统意义上的大剧种也在萎缩之中,比如川剧以前流传于云、贵、川、藏多个省区,现在除四川、重庆有川剧团,贵州遵义有1个川剧团,云南、西藏都已经没有川剧演出。

流布区域减少比较突出的剧种有河北梆子、评剧、大平调、二夹弦、柳子戏、两夹弦和大弦戏。河北梆子1982年在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河南都有院团表演,现在河南、山东都没有该剧种的演出。

⒊院团数量持续下降

本次调研,将艺术院团分为国有院团、民营院团和民间班社三类来统计。国有院团中包括事业体制院团和转制为企业的院团。民营院团是指进行工商(或民政)注册的演出团体。民间班社是指未进行注册登记、不定期开展演出活动的团体。以上三类中只要有1家表演团体存在即认可该剧种。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艺术院团数量众多,处于活跃度的鼎盛时期。从那时起,艺术院团尤其是县级院团不断减少。吉林省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70多家,现有戏曲院团19家(含两家民营院团)。五大剧种中,除了豫剧尚有约150家国有院团、100多家民营院团之外,其他的如秦腔、川剧、越剧的国有院团数量均大幅度减少。八十年代四川的川剧团超过250家,成都市每个区都有1家。现在,四川省只有20家国有川剧院团。黑龙江曾是评剧北方地区发展的中心,最多时有62个评剧团。但现在,只有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1家专业院团,另有五六家综合性艺术团体中包含评剧艺术形式。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浙江省国有越剧团体为60多家,现在只有19家,另有民营越剧院团300多家。

本次调研发现只有1家表演团体(含国有、民营及民间班社)的剧种有74个。有的剧种甚至没有独立建制,它们挂靠在其他院团,但排演了完整剧目。

个别剧种国有团体极少,而民营院团活跃。在这些地区,民营院团客观上既肩负着丰富群众生活的重任,又担起了剧种保护的职责。福建省共有27个剧种,本土剧种19个,莆仙戏、芗剧、高甲戏、闽剧等都是流布区域狭小、国有院团数量有限的剧种。莆仙戏只有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和仙游县鲤声剧团两个国有院团。但是,另有一大批民营院团。2010年登记在册的民营院团有129个,季节性艺术团体不包括在内,年演出场次达6.6万场。高甲戏现有5个国有院团和153个民营院团。

剧种差异化发展原因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河南、吉林、四川、上海等地艺术院团和艺术院校,观摩了多场剧目演出,召开了多次关于艺术院团艺术生产现状、艺术教育与艺术人才培养的座谈会,收到了31个省市自治区及部分地市级文化主管部门撰写的调研报告,以及各省现存剧种剧团表、低于10个院团的剧种剧团详表等数千份表格。

经过认真的甄别、梳理,我们感到,原有流布广、影响大的大剧种艺术创作活力强,在国内外的舞台演出和社会上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这些剧种有的参加过全国地方戏(南北片)展演、有的得到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如京剧、评剧、豫剧、越剧、黄梅戏,以及昆曲、吕剧、蒲剧、川剧、吉剧、秦腔、曲剧、晋剧、粤剧等30多个剧种。梨园戏、陇剧、吉剧、滑稽戏、莆仙戏、龙江剧等一些小剧种生命力顽强,推出了优秀作品、发展势头良好。这之外,大部分剧种传承发展形势堪忧,剧院设施设备陈旧、剧目创作乏力、人才青黄不接、演出市场低迷,较少进入公众视野。虽然相关戏曲工作者兢兢业业、苦心坚守,但仍然无力扭转戏曲发展的现状:有观众需求,但市场低迷、演出收入低。有剧目演出,但紧密结合现代生活的新创排剧目少。这造成戏曲工作者社会地位低,行业吸引力差,艺校生源严重不足,艺术人才队伍后继乏人。

为什么有的剧种发展活跃,整体表现突出,有的却逐渐式微呢?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发展稳定的剧种,往往具有以下特点:

⒈具有较强的艺术力量和技术力量

这些剧种积累的剧目比较多,特别是近年来排演剧目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有若干特色鲜明、享有知名度和代表性的艺术家。

⒉受到各级政府比较多的关注和扶持

文化部实施的"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和"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和扶持工程",扶持院团整理、恢复和创作上演了传统名剧和新编剧目,扶持人才培养和演出,取得了明显成效。

⒊得到专门艺术活动或综合性重大活动的扶持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评选和巡演、每三年一次的全国地方戏(南北片)展演等项目的实施,中国豫剧节、中国评剧节、中国黄梅戏艺术节等艺术活动,促进了各戏曲剧种的剧目创作、人才培养、相互交流,也带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恢复排演传统戏,培养青年人才,改善该剧种的舞台演出面貌,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

⒋实施惠民演出,激活戏曲演出能力

河南、陕西等省已实施舞台艺术惠民演出,制定统一标准,按照场次补贴演出院团。这极大地激发了院团的积极性。

⒌形式多样的宣传、多方面努力有效扩大了剧种的社会影响

昆曲、豫剧的兴盛与名人带动、电视的广泛传播密不可分,也与好的社会生态密不可分。以河南为例,领导重视,设立了创作、演出补贴等专项资金,举办各种形式的人才培训班,有效提高主创人员艺术水平。加上企业界有识之士积极支持、社会赞助较多,数以百计的戏曲茶楼、电视擂台赛培养的戏迷多,使得河南戏曲院团数量多、优秀人才多。以上种种共同形成了河南戏曲文化的沃土。

大部分剧种仍然处于劣势的原因,除了前文所述的娱乐方式的冲击、方言区域的减少外,还有以下几点:

⒈对戏曲剧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表演艺术现场演出的局限性决定了艺术院团应当有一定的数量,要多种风格、流派共存,相互学习、观摩、切磋、交融、竞争,相互促进,在数量的基础上自然而然地提高质量。而今院团数量、从业人员的锐减,导致艺术创作能力衰退,剧种特色淡化,基层院团参与全国性艺术活动的比重明显降低。

⒉戏曲艺术逐步退守农村市场

在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多种娱乐方式的冲击下,戏曲艺术节节败退。根据文化部《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11》,戏曲2417个院团(不含滑稽戏剧团)演出81.65万场,农村演出71.54万场,占87.62%。国内观众37217.61万人次,其中农村观众为29427.44万人次,占79.07%。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现阶段,农村人口数量锐减,城市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中心。戏曲也必须与时俱进,走向都市,吸引城市观众。

⒊艺术从业人员尤其是基层院团收入过低,难以吸引人才

山东、湖北、陕西等多个省的报告反映,在农村演出的单场演出收入为2000-3000元,个别省份申报为1000-2000元。从职业角度说,这一行业已经不具备吸引力,直接导致艺术院校招生的艰难。学戏的人越少,人才就越少,艺术院团就越感觉无人可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⒋剧团基础设施陈旧,设备老化

全国大多数院团没有固定的排练、演出场馆,近年来由于城市改造、商业开发,很多剧场又遭流失。此外,剧团对音响、灯光、乐器等设备要求较高,长年流动演出消耗较大,却得不到及时添置和更新,演出质量因此大打折扣。

关于剧种保护和发展的建议

作为民族艺术的瑰宝,戏曲剧种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人民生活娱乐方式的转变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从保护戏曲剧种的角度来说,戏曲剧种不是越多越好,对于差异小、流布区狭小的剧种,整合、归并,可能更有利于做大做强。当前,经过体制改革,作为事业单位的戏曲院团数量已经很少,企业性质院团已成为保护传承的重心。戏曲艺术正处于一个非常严峻的关头,亟需各级政府关注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保护。

推动剧种发展既要有长远的规划、顶层设计,也要找到推动剧种发展的突破口。推动剧种保护发展,可从以下几方面看出:

⒈制定剧种认证制度和统计制度,摸清家底

建议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设立剧种登记中心(可与戏曲研究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每一剧种经该中心审查认可后,报文化部艺术司批准,向全社会公布。定期开展剧种剧团统计,及时掌握剧种发展的动态。

⒉制定政策性文件扶持戏曲剧种发展

调研出台全国性政策文件,对艺术创作和演出所必需的资金、排练场、剧场等条件提出明确的要求。

⒊启动实施基层院团扶持计划

当前,超过半数剧种的演出主体是县级国有院团。从演出环节进行补贴,增加演职人员工资收入,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增强戏曲行业的吸引力,整体上优化戏曲艺术的生态环境。

⒋丰富基层院团演出剧目,活态传承、发展创新

为避免戏曲剧种成为博物馆艺术,兼顾戏曲院团多在基层,自身缺乏创作能力这一现状,建议继续坚持传统戏、新编历史剧、现代戏三并举原则,有计划地抢救、恢复、整理改编传统戏,条件成熟后,移植排演优秀现代戏,促使老剧种焕发生机与活力。文化部以及各省、市应适时举办基层院团移植剧目交流演出。

⒌定期举办稀有剧目展演活动

向观众展示剧种的经典剧目、艺术名家、新秀,促进这些剧种的创作和演出,扩大这些剧种的知名度。

⒍尽快调研艺术人才问题

人才匮乏已经严重制约了整个艺术事业的发展。应尽快对艺术教育体制进行研究,使人才教育与使用之间渠道畅通。研究艺术人才培养的特殊规律,形成普通艺术人才培养、优秀人才选拔、尖子人才再造、领军人才推出一条链。

⒎加大戏曲艺术的宣传力度

在大众媒体上加大普及戏曲知识、推介演出剧目,热情讴歌扎根舞台、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协调电视等媒体,将戏曲艺术的演出信息作为公益广告播放。要从娃娃抓起,让戏曲走进中小学、走进高等院校,培育大批的戏迷、剧社、曲社。在全社会营造一个重视民族艺术、共同支持戏曲艺术的良好环境。

⒏高度重视和引导民营院团

作为剧种保护中一支重要力量,民营院团数量庞大,绝大多数处于规模小、水平低、制作粗劣的初级阶段,文化部和地方文化主管部门应予重视,加强引导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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