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各类工作总结200篇(第201/312页)
五是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常抓不懈。继续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疫情防控督查力度,积极深入超市、宾馆、酒店、加油站点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瓶装液化气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防死守,确保全区商贸领域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保持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六是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系列活动。按照"干部走下去、问题收上来、政策落下去、服务跟上来"的总体思路,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走访、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交谈,帮助商贸流通企业纾困解难,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切实为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推我区经济发展。
七是继续推进暖民心工程。抓好海青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会同区人社部门组织好家政从业人员系列培训班,确保完成文明菜市创建100%和放心家政培训、就业目标任务。
八是继续开展好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在2021年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区级亩均效益评价方案,摸清摸实参评企业范围、参评数据,真实反映我区工业经济发展质量,通过"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形成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机制,为下步开展"腾笼换鸟"做好基础工作。
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蚌山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理清思路,创新方法,落实措施,真抓实干。各项民政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本年度民政工作完成情况及明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优化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及时发放养老补贴资金
我区现有80-99岁老人9814人、百岁老人19人,今年1-10月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0.1159万人次、313.317万元。现有低保、特困中70岁以上老人1235人,1-10月累计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3067人次,134.68万元。发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5万元、"暖民心"老年助餐运营补贴 1万元,老年人助餐补贴1.74万元。
(2)做好养老机构纾难解困
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工作,不间断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导。开展养老机构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关爱活动,为辖区10家养老机构380位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按照每人70元标准,采购肉类和面包、蛋糕等共计2.66万元,为养老机构纾难解困。协调减免龙湖生态老年公寓、金色晚年护养院两家机构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房产的房租21.14万元。
(3)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按照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养老诈骗排查,出台《蚌山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完善工作机制。今年共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养老机构、进社区(村)、进老年人活动场所"三进"宣传活动234场,悬挂横幅、海报、标语等445个;发放宣传单(册)、反诈教材等6610份,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取缔经开区托管区域调整划入我区的两家分别运营6年和9年的非法养老机构,关停1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同任养老服务中心,妥善安置在院老人,消除养老诈骗、安全隐患。
(4)开展多元化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专业化的养老护理知识及实操培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服务技能,提升服务质量,完成140人的养老服务人次培训任务,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二是克服增加任务量的困难,积极组织开展适老化改造准备工作。制定改造方案,准备招标手续,已于10月10日开标。同时,提前对改造对象进行摸排,了解困难老人需求,确保年底前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三是继续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制定区级试点方案,开展中度、重度失能失智老人排查和需求摸底,待市级方案制定后将及时组织实施。
2.不断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
(1)用足用好政策,提升保障水平
我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功能,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截至10月,我区城市低保户2152户2968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824.13万元,人均月补差625.15元,较2021年增长11.44%;农村低保户337户42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02.01万元,人均月补差481.36元,较2021年增长9.02%。今年1-10月,新增低保户151户210人,新增特困户33人。为我区203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进一步提高了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全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74.73%。2022年1-10月共发放临时救助136人次,38.5972万元;对重大生活困难家庭开展"一事一议"救助,1-10月共通过"一事一议"救助4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8973元。
(2)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救助力度
根据《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21〕17号)文件要求,分别在燕山乡陶店社区、黄庄街道红旗社区等7个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时效;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对困难老年人开展周期性上门访视、心理慰藉、需求调查、理发、助餐等关爱服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从我区社会救助资金财政预算中,划拨20万元(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资金;今年年初为我区203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形成了政府提供服务标准、社会专业组织提供服务、民政提供指导监督的运营模式,进一步提高了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
(3)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服务质效
根据《全省民政系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正在开展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我区社会救助领域全面开展排查治理,举一反三,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稳步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对低保对象开展全面的入户排查工作,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通过此次年度复核工作,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村(居)委干部执行低保政策的准确率,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程序,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困难救助资金发放精准、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