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自查报告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D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我镇按照文件要求作了深刻的剖析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情况
自中央颁布两个条例后,我镇党委、镇纪委对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X亲自做出安排部署,由镇纪委制定全镇学习方案,明确具体的学习措施和要求,全镇干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开展学习。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书记镇长带头,先后召开3次全镇干部大会,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参学的镇、村两级党员干部人数达到210人次。二是明确计划专题学。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全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将其纳入学党纪党规的必学篇目,通过制定全镇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按照学习教育计划,及时将两个条例印发给全镇干部以及各村书记、副书记和纪检委员,广泛通过集中学习、小组讨论、党员自学等方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做到经常学、反复学、原原本本学。三是多种方式灵活学。各党支部还通过开通微信群、QQ群、宣传栏、广播等平台,及时摘取两个条例重要章节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对两个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实现全镇党员的全覆盖,让全镇党员干部做到知条例,学条例,懂条例。
二、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的同时,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抓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实则必追究”的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镇党委坚持把落实两个《条例》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相结合,召开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X年,我镇领导成员共征求到对领导班子的意见20条,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45条,并制定出了整改方案,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是严格遵守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开展述职述廉,带头廉洁自律,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认真落实常态监督。强化干部作风监督大巡查,结合专项督查、党建检查等,不定期对全镇干部的上下班签到、干部驻村情况、生活作风习惯等问题电话抽查和明察暗访;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共125人次,对全镇干部存在的干部思想、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等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纪委履行专责机关的情况
我镇纪委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做到礼貌接访、建立台账、分类处置、按时处理、妥善保管,201X年来共受理案件8例,其中作出处理意见和了结4例,由检察院调查1例,剩余3例正在初核阶段,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为主”,及时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确实解决了问题的创新方法,既坚持了党对反腐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镇纪委监督权的行使。同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镇内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做到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本镇纪检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市纪委举办的纪检培训班,加强自身素质能力建设,防止出现“灯下黑”情况。
三是积极做好开展问责的情况。在我镇内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定期对党员领导进行谈话谈心,自查我镇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出现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现象。201X年我镇共查处工作纪律差的工作人员7人,其中全镇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3人;自行立案查处案件2宗,处理违纪农村党员2人。在我镇领导干部的不断努力下,我镇2016年的党风政风社会评价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均获得同类部门第一名。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不够深入。满足于上传下达的工作方式,宣传教育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干部学习缺乏兴趣和激情,教育工作流于表面和形式,认识不够深刻。部分党员干部受限于文化水平,对条例的学习效果不尽人意,对两个条例的理解和规定要求理解掌握不够,学的不深、学的不透;难以真正做到铭记于心、活学活用。
二是贯彻执行有待加强。全镇党内的监督氛围还不是很浓,存在“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比如,有的普通党员认为自己无职无权,认为弄不好还容易得罪领导,根本不敢监督“领导”;有的同级之间的监督,也因为碍于情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影响关系,因此明知不对也不愿多管“闲事”。
三、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议
一是继续深化对两个条例的学习。结合我镇X学习教育继续加强全镇党员干部,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广泛结合身边的鲜活案例,帮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理解和掌握两个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规定,增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是着力营造监督氛围,强化监督成效。针对“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镇党委、纪委将定期通过派出督察组对各村、驻镇事业单位等进行督查巡查,争取每年至少巡查一遍。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之间通过批评、提醒,实现监督平级化。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设立书记投诉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开展书记接访日等,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率。
三是持之以恒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和“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思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种监督执纪形态,不断深化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