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区财政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届区委第〔*〕轮巡察对〔*〕区财政局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我局按照巡察组检查整改工作部署,第一时间进行积极整改。在"回头看"阶段经全面自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2023年城乡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两项问题由于尚无可用资金拨付,尚未整改完毕。经过后续筹集资金、调度库款,截至目前12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我局存在问题、集中整改情况和取得成效总结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性认识不足,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
具体表现:1.领学带动作用不明显。主动学习意识不强,营造学习氛围不够浓厚。2021年、2023年未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以来,仅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交流研讨2次。2.对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党的二十大学习仅通过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未针对二十大工作报告中财政领域内容进行专题学习。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未按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政治,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力度深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带头领学理论政策,制定详细、针对性强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财政领域的内容列入学习计划,进行全面深入的专题学习。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周密安排部署、排查风险隐患,使党组真正成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政策、推进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整改状态:已严格落实整改举措,按要求认真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财政领域专业知识学习,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三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全局上下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均显著提升。通过理论学习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掌握党的创新理论,为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全局上下形成班子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存在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中国是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还有差距
具体表现:1.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预算资金〔*〕万元,用于建设厕所管护平台,项目2023年11月完工至今资金未拨付到位。2.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不足。2021年度、2022年度财政科技投入排名连续位居全省后10位,2021至2022年累计支出科技奖补资金〔*〕万元,至今还有〔*〕万元未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积极调度财税部门,加大财政收入征收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入尽入。二是继续梳理全区财政沉淀闲置资金和资产情况,加大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充实全区可用财力,尽全力平衡财政收支预算。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的新增支出事项通过预算调剂、动支预备费等方式规范解决,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四是科技奖补资金已于2023年5月8日全部拨付到位。
整改状态:已落实整改举措,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盘活区级可用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同时将可拨付资金支付到位。截至目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尚未拨付,正在筹集资金中;其余三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经过我局多方筹措资金,于2025年4月7日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拨付到位,确保农村厕所管护平台正常运转,在提升农村厕所管理效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户可通过手机APP、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上报问题,系统自动定位并分派任务给就近的管护人员,平均响应时间缩短至2小时以内,维修完成率提升至95%以上,有效解决了以往厕所故障处理不及时、服务效率低下的难题,有力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二是科技投入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集中整改,截至2023年5月8日已完成所需资金的足额拨付,区发改局已将前期核实的〔*〕万元未到位科技奖补资金全部拨付至企业,实现"清零销号",整改完成后通过加大区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科技补助资金等形式,聚力激发我区科技创新活力。
(三)存在问题:助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能力不足
具体表现:1.牵引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助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本和区属国有企业发展举措不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缺少有效办法,资产盘活率不高,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不高,三年以来,区属国有企业全部处于亏损状态。2.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多。区财政局仅制定了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相关举措,没有制定与其相关的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惠企政策、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等有效的机制或举措。3."三公"经费管理还需持续发力。〔*〕区2021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总数〔*〕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总数〔*〕万元,较2021年度同比增长〔*〕万元,增长5.7%。,三公经费2022年度执行数较2021年度执行数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卫生局及应急局更换部分救护车及应急车辆。2023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总数〔*〕万元,较2022年度同比减少〔*〕万元,下降〔*〕%。。三公经费2023年度执行数较2022年度执行数减少较多的原因主要为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整改措施: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管理体制,我局制定并实施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全面覆盖、分类盘活的原则,推动国有资产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我局代政府草拟出台了《〔*〕区国有企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现有资产资源优势,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形成综合财务报表,通过集团化经营,壮大企业资产规模,增强企业经营能力,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加大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科技企业享受税收红利。四是严控落实上级关于"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坚决做到无特殊情况不得增加"三公"经费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断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和范围,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情况。
整改状态:已严格落实整改举措,出台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实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中坚持全面覆盖、分类盘活原则,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累计出租房产数十处,并盘活处置鸿福御苑一期、欧洲城小区等商业用房,有效增加了财政收入,有力推动了国有资产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根据《〔*〕区国有企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现有资产资源优势,对区属国有企业实施整合重组,推动集团化经营,有效壮大了企业资产规模。整合完成后,新组建的城经发集团成功取得AA级主体信用评级,并以其名下停车资源特许经营权为基础,通过出让车位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实现与承德银行的融资合作,成功融资〔*〕万元。三是通过压减办公费用,严控各类经费支出,我区整体"三公"经费总量显著下降,"紧日子"成为常态。2025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计〔*〕万元,与上年〔*〕万元减少〔*〕万元,下降36.3%,不仅大幅降低了行政成本,更从源头上遏制了"四风"问题,改善了干群关系,提升了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形象。
(四)存在问题: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意识不够牢固
具体表现: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定位不清,对于购置办公用品和办公软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大额资金支出事项未提请党组会研究,却经局务会同意作出决定。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做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
整改状态: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两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修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细化了重大事项清单,明确了党组会议讨论决策的具体内容,如"三重一大"事项、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议事范围得到了明确界定,避免了议事边界模糊导致的决策随意性。二是通过实行"会前协调、会中讨论、会后落实"全流程管理,会前提交议题材料并经分管领导审核,会议中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防止了"一言堂"问题发生;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归档,确保了决策可追溯,议事程序更为严格规范。
(五)存在问题:提高民生保障不够有力
具体表现:1.惠民资金保障不到位。区委网信办2022年巡查发现人民网留言"区财政局2021年清洁取暖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第一时间反馈后,区财政局于2023年11月将欠付的资金完全拨付到位,拨付资金不及时。12345热线投诉"2021年度至2022年度城乡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2023年10月〔*〕辅警工资"未能按期拨付。城乡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21年〔*〕万元,2022年〔*〕万元,于2023年8月发放到位;2023年城乡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核定为〔*〕万元,目前正在筹集资金待拨付。2.助农资金监督不到位。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中,未能按照方案要求,督促相关镇公开相关政策补贴发放工作流程等信息,在涉及的5个镇中,仅有大石庙镇将补贴政策、资金发放流程、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提升组织收入水平。同时扩大综合治税数据应用,挖掘区域"散、小、精、特"的存量经济资源,依托现有优势深入推进经济税源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档案,不断夯实征管基础,力争完成年初预期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全区土地的出让工作,以保障全区各项支出。二是以跑办沟通为重点,最大限度争取支持,坚持"迈开两条腿、对接各部委",积极谋划项目,以财政、发改等省直单位为主要目标,争取更多政策及资金倾斜。三是压减除"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以外的其他一切非必要支出,集中财力和库款尽力兜牢"三保"和债务风险底线。四是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对资金发放流程、补贴发放情况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
整改状态:积极组织收入,加大跑板资金力度,压减非必要支出,尽最大能力确保惠民资金和助农资金的财政保障力度。截至目前,2023年城乡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正在筹集中,尚无可用资金拨付;农业补贴发放工作流程等信息已完成公开,整改完毕。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积极筹措各项资金,用好用活财政资金,有效推动了各项惠民资金的及时拨付,确保了各群体的切实利益。如:通过解决企业欠款问题,保障了企业平稳持续运行,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把有限的财力变成群众屋里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热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拨付,切实落实了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让城乡居民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二是根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要求各镇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对资金发放流程、补贴发放情况按要求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了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整改完成后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为警示,举一反三,确保了此后各镇在三项补贴发放中严格按照发放流程进行发放。
(六)存在问题:党建引领成效不够明显
具体表现:1.组织生活流于形式。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缺少相互批评环节。开展"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专题研讨活动缺少交流发言。2.对党建工作敷衍应付。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管同志对文字材料把关不严。例如: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与2023年上半年报告雷同,相似度达到95%以上;2021年意识形态报告和2022年上半年总结雷同,内容相似度达到90%以上,2020年度至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