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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大工作要点合集7篇(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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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2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9)适时组织代表对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剩余贫困人口清零、脱贫攻坚资金使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情况开展工作

视察或专题调研。

(30)继续跟踪监督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落实情况。

(3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消费扶贫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1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和房屋中介机构管理、出租房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联合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3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5)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多元解纷机制、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根据疫情处置实际情况确定)。

12.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13.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

三、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规范开展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14.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围绕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审议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15.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

机统一,严格执行对拟任人员任前法律培训、法律考试,与组成人员见面、任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坚持人大工作为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广泛凝聚力量。

16.创新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模式。落实《昆明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五年规划(2017-2021年)》,创新代表培训模式,组织120名市人大代表到省外或市委党校进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17.做好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代表小组的组织和活动方式,开展好专业代表小组活动,通过《代表之声》《代表工作》及时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做好昆明市的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

18.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各种视察、检查、调研,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参加专门

(工作)委员会工作和活动机制。召开两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会,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和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9.充分发挥代表活动阵地作用。认真执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强化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深化落实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活动。重视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托代表活动阵地,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基础上开通网上代表工作站,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代表工作站信息化建设全覆盖,打造全省代表活动阵地信息化建设示范点。

20.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进一步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全面完成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升级改造,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对代表建议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

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落实率和满意度。

21.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强化代表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履职要求。健全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通报代表履职情况,探索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研究和调研督查,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22.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研究。紧紧围绕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课题研究,为常委会科学决策、依法履职提供咨询服务。

23.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24.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按照2020年市委关于民主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深化改革任务。

25.做好信息公开和对外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综合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合作,充分用好新媒体,继续办好《昆明人大》杂志和昆明人大网站,拓展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履职事迹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26.加强工作联系交流。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度假)园区以及滇中新区的工作联系;积极开展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认真落实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人大合作机制;继续巩固和扩大与国外友城议会的交流交往,促进昆明对外开放。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道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27.持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持续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

28.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进取意识,增强创新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依法履职、敬业奉献、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29.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推进、招商引资、河(湖)长制督查、重点工作督导、稳增长调研督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巩固拓展整治"四风"成果,树立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人大机关形象。

七、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0.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执行市委决策部署,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继续开展脱贫攻坚、旅游产业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等工作,积极探索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贫困县返贫预警工作机制,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工作要点待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后,根据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由主任会议作适当调整。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扬州市委领导下,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着力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再上新台阶、在重点领域立法上取得新突破、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展现新作为、在优化代表工作上探索新举措、在强化自身建设上实现新提升,努力交出高质量的履职答卷。

一、以重要思想为遵循,推动政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常态化、长效化、系统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要求,切实担负起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责使命,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正确有效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责,把市委文件4个方面24条规定作为人大工作的鲜明导向和重要内容,逐项作出安排,事事务求见效,确保全市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二、以良法善治为导向,推动地方立法实现新突破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助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完成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二审和三审工作,依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有序实施旅游促进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以法治保障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养老服务的需求。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停车场建设管理等事项进行前期立法调研。着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和

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深入开展立法协商;发挥立法研究载体和决策咨询专家作用,为高质量立法提供智力支撑。

三、以服务大局为根本,推动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立足"工作机关"职责定位,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服务"三个名城"建设,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宁镇扬一体化等战略在扬州有效实施。聚焦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点事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难点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事项,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编制、乡村产业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债务管理、重点片区规划和古城遗址保护、加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实施。听取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评议市国资委、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工作,继续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旁听"两院"庭审工作制度,调研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学前教育等工作,视察科技产业综合体建设运营、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等,持续督促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年拟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8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组织工作

评议、履职评议4次,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持续不断改进工作,全面提升履职为民的本领和实效。

四、以深化"双联"为重点,推动代表履职展现新风貌

彰显"代表机关"使命担当,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改进提升"统一见面日""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等活动,邀请更多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管好用好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积极推进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充分发挥联系服务选民群众阵地作用。优化线上履职平台,打造"网上代表之家",与"12345"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连通,完善代表日常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交办反馈机制,让代表联系群众全天候零距离。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提高交办督办规范化水平,加大重点建议督办

力度,完善评价跟踪机制,着力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健全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实施好履职项目化考评。增强代表培训专业化和精准度,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继续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五、以自身建设为保障,推动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继续坚持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学纪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持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自觉践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推动落实上。加大制度执行检查力度,保证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更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注重人大新闻宣传组织策划,凝聚媒体力量,发好人大声音。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理论研究会作用,形成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切实加强上下联动,总结提炼创新实践,形成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六次全会精神,聚焦临沧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立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围绕临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三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临沧对缅开放,强化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能,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年初步计划,召开1次人代会会议、6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组织开展13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次河长制督察、3项满意度测评、1次代表视察和相关代表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就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地方立法、依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开展以下12个方面工作,认真完成好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把思

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上再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扛实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二、突出地方特色,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二)抓好年度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对地方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做好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根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指导耿马、沧源、双江三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全市地方立法业务培训。

(三)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三、依法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中心大局,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强化调查研究,推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临沧对缅开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增强

监督实效。

(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202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0

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开展全市2019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准备工作情况调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发挥好预算联网监督的作用,适时召开全市财经预算审查监督业务培训会。

(五)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

告,进一步增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实效。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广播电视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

(六)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开展全市乡村旅游、华文教育、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就业促进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并测评。

(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把受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督办力度,维护群众权益。

四、严格法定程序,依法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

(八)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及时对事关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九)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党组织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扎实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做好代表履职引导和服务工作,组织住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学习考察,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

(十一)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制度,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落实率和满意度。

六、提升能力素质,推动"两个机关"建设

(十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加强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实施办法,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着力抓好机关脱贫攻坚、文明创卫、保密工作、网络安全、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高起点上拓宽人大工作新思路,实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力谋划"十四五"规划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门头沟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区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讲奉献、争第一"的门头沟精神,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进一步找准人大工作与全区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发挥人大"聚民心、议大事、保落实、促善治"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力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全力建设"五个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1.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落实区委《关于加快"绿水青山门头沟"建设的实施意见》,审议2019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2020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

况报告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初步审查2021年计划和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情况,结合区域发展现状就加强地方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开展调查研究,就我区农村改革和乡村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2.围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审议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情况报告。

3.围绕"七有""五性"民生问题开展监督。视察养老服务工作和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展情况,听取妇幼卫生健康工作情况和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

所教"等民生保障工作;视察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听取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跟踪检查区政府落实常委会2019年农村精准帮扶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体区代表视察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动满足群众对生活"宜居性""便利性""公正性"的需求。

4.围绕推进依法治区开展监督。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区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就我区行政复议工作进行调研。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5.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贯彻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审议涉及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6.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进行人事任免,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区委人事安排意图。扎实做好投票表决、宪法宣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力来源意识。

三、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7.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和履职平台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代表在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汇聚更多社情民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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