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芦溪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芦溪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实现2021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县国民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做好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工作专班,组建普查工作队伍。切实开展好普查工作业务培训,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宣传,组织学习试点地区经验,序时推进各项普查工作任务。要把数据质量作为"生命线",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完整、可用。要优化工作程序、细化技术规范、实化质量抽查,着力提高数据质量。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要建立普查数据使用、发布等审批制度,未经审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扩散和发布普查环节中的相关数据资料。
(二)积极谋划防灾减灾编制规划。编制好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要认真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准确把握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基础和优势、短板和不足,科学提出"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思路举措等。要紧盯省、市"十四五"规划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市里的"大盘子"。编制好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当前全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情况,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要扩大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完善应急物资品种结构,优化应急物资的区域布局,加强社会化储备,提升产能保障能力。
(三)着力加强灾害防治能力。抓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萍发〔2018〕24号)精神,着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1健全县减灾委组织体系,及时调整组织架构、完善议事规则,积极发挥减灾委的统筹协调作用。2抓好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以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单位涣山社区为样品,以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质量标准,突出特色,打造2一3家省级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3全面落实"一牌两图三清单"风险防控措施,坚持防灾减灾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抓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要突出抓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推动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四)着力提升救灾救助水平。完善灾情管理机制。要切实加强灾情管理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和力量建设,明确工作流程,快速、准确、规范统计上报灾情,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1建立县减灾委统筹,县应急管理局统一汇总、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灾情管理新机制。2完善灾害救助机制。要加强灾害应对工作,及时调拨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程序,严把对象核定关、标准发放关、公示评议关,让每一分救灾资金真正用于受灾群众。3加大贫困地区救灾救助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兜底职能,最大限度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4完善物资保障机制。要着眼于"大应急、全灾种"格局,一体化推进灾害救助、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救灾救援4大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5强化与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粮食储备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统一指挥、资源共享、调度灵活、配送快捷的应急物资调配体系。
(五)全面提升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建立健全基础应急管理机构。1完善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基层应急管理站所建设,2建立以"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3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队伍。认真落实《萍乡市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加快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骨干力量。4全面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努力做到有专门机构管事、有专职人员干事、有专项经费办事。配备配齐应急管理装备。4要结合工作实际,为基层应急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雨衣、套鞋、救生衣)、通信装备(电话、手持报灾终端)、交通工具(救灾应急专用车辆)、计算机网络和音像录制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录音机)等标准化防灾减灾救灾装备,切实提升基层应急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要主动积极发挥党在定方向、抓改革、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建立党委定期听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专题汇报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推动重点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强化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部署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合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
(二)切实加强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各方面资金,加大防灾减灾救灾的投入。县、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救灾技术装备配备等工作。要完善救灾补助政策,健全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快速拨付机制。要加强救灾资金监管,严格资金管理程序,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切实加强工作问责。要压实责任,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失职失责的,按照职责权限,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