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应急处置预案2篇
清明节祭扫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XX市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避免清明节期间祭扫群众扎堆聚集,实现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扫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祭扫服务保障,做到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两不误,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重点加强天庭陵园、市殡仪馆以及各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祭扫公共场所及山林防火安全管理与交通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置清明节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等,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实施与处置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按单位职责履行具体工作事项。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信息,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交通维护组。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防止车流、人流聚集,维护公墓沿线正常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消防安全组。负责检查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值班,做好火灾扑救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消防大队、各乡镇)
(四)信息宣传组。负责告知群众实地祭扫须采取电话预约,倡导绿色祭扫,采取网上祭扫,降低实地祭扫人员聚集,同时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五)卫生救助组。负责统筹安排祭扫中出现发热病人运送到指定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六)治安维护组。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治安秩序维护与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处置工作,保证社会安定稳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
四、应急措施
(一)祭扫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病状时
1.引导人员到检查站复测体温;
2.复测后体温未正常,立即通知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3.迅速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4.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体温异常者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做好消杀工作。
(二)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三)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四)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五)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护救援通道畅通。
(六)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1.祭扫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劝解,化解矛盾,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2.发生与祭扫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祭扫工作。
(二)疫情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四)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每天向领导小组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应急预案
为快速妥当处置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我县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良好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县民政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德化县民政局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
组长:郑宝林
副组长:张玉树、陈玲玲
成员:陈尧玲、肖元春、苏簪波、李新志、谢德城、刘云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玉树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相关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商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人员;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4)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加强对网络新闻、论坛、微博、搜索引擎、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测,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发生舆情突发事件,迅速上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协调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3)主动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各乡镇、县鹤仙山殡仪馆要加大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宣传引导力度,对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发现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重大舆情后,各乡镇、县鹤仙山殡仪馆,应立即向县民政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单位领导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于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四、责任追究
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一岗双责"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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