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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党课材料参考(N篇13万字合集)(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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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维护党章,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已经举起,这代表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态度、立场和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个长期过程,可能需要几代、十几代人的努力。目标越高远,就越要立场坚定、脚踏实地、务实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使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相互促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党只有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要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从严治党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篱笆扎得更紧。党纪笼子肯定要比国家法律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打个比方,就像是"国标"和企业标准的关系。好多人想当然地把国家标准当成最高标准,企业标准是低标准。其实,"国标"是强制标准,是必须遵守的底线。企业标准一定严于"国标",否则企业就没有创新、不能赢得竞争。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而党规党纪不仅要求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道德情操,还要求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

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要求入党的人首先要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了解党员的义务和党的纪律,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守得住。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入了党,就意味着要多尽一份义务,就得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责任和担当就要更大!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执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要害在执行,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党规党纪执行不严、不紧,党就会降格为一般社会团体,党员就成了普通公民。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纪律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必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

承诺高,期盼更高。依法治国根本上是党对自己讲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旗一旦举起,人民群众就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就会用党纪国法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要求党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就必须做楷模,给群众做出表率。党委书记要做从严治党的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

德法相依相辅而行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色。这是由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决定的。我们国家这么大、有13亿人口,如果仅仅依靠法律治理,都退到了底线,那就会很危险。必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德治礼序、崇德重礼的文化精华。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在绵延5000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文化,也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管权治吏经验。德治思想和实践贯穿在中国历朝历代,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古代有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等丰富的民本思想,有礼法相依、德主刑辅、治国先治吏等丰厚的治国理念,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示范,为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历史借鉴。

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民族精神的根脉。中华传统文化是伦理文化、责任文化。"国家"是中华民族独有的概念,中华民族有着根深蒂固的家国思想、家国情怀。中国人讲的家既指家庭,又包括家族。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天经地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为首要。治国从治家开始,只有修好身,才能理好家、治好国。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八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也是中华文化的DNA,经过千锤百炼,已经渗透到中华民族每一个子孙的骨髓里。迄今为止,还没哪个人敢挑战这八个字,敢说自己不孝、不忠、不信、不义、不廉、不耻!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领导干部如果在德上出了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必然违纪违法、走向腐败。在为官从政方面,我国传统文化留下许多官德官箴,"重莫如国,栋莫如德","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告诫为政者官职越高、权力越大,就越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历史上,一个德行端正的好县令,在一塌糊涂的朝代里,能够把一个县给治理好的不乏其人。《论语》中说,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干部没了人形,根本问题都是出在"德"字上,缺德了!为政以德,正心修身。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知古鉴今、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矩、守戒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我们要对自己的历史文化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汲取经验和教训,取精华、去糟粕,把握住文化根脉,坚守和弘扬优秀传统,让民族文化的生命得以延续。法律是他律,道德是自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吸收传统文化的营养,坚持他律和自律相结合,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党规党纪

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我们党是一个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的建设任务极其繁重。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

拥有一整套党内规则,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是靠严明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把"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渗透到了骨髓里。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重器。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我们党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党内规则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7种类型。党规党纪明确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目标、组织保障、行为规范、纪律约束,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当前,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相对薄弱,理论研究人才匮乏,对党规党纪的历史渊源、地位作用、体例形式、产生程序等均需系统研究、予以确定;有的党规党纪过于原则,缺乏细节支撑,操作性不强;有的与国家法律交叉重复。比如,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就有许多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普通公民都要做到的事,执政党还有必要在自己的纪律里重复规定吗?

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党规党纪要体现自己的特点,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制定党规党纪不能追求大而全,要找到最大公约数,兼顾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要求入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上升为制度。制度制定出来,就得让大家记得住、做得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抓紧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要着眼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借鉴各国有益经验,把实践中具体可行的政策和办法,转化为党规和法律。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健全完善党规党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体系。

四、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

定位准则责任清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有着鲜明主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三转"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

从事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委的权力是党章赋予的,这决定了它的地位、责任和权威。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我们职责定位的根本依据。

这些年,纪律检查机关围绕党章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随着工作领域的拓展,也干了大量分外的事,该干的事却没集中力量干好。参加了各种议事协调机构,把时间耗在文山会海上;热衷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搞检查、考核、评比,有的还专挑旅游景点开会,以各种名义组织出国考察,滋生"四风"问题;对参与小金库、"三乱"专项治理等乐此不疲,揽了不少不该揽的事。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竟有4600多个,有的参加了200多个。一个领导小组哪怕一年就开一次会,纪委还有精力干好自己的主业吗?我们用了近两年时间,把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460个,清理比例达90%。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就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造成越位、缺位、错位。

权力意味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责任清才能敢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分清责任,聚焦主业,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如果只是把权力揽过来,结果却负不了责,等到责任追究时你就惨了,那还不如揽得少点、把该干的干得好点。说一千、道一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的主业,这方面干不好,别的工作干得再热闹也没用。

"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使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纠正"四风"、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亟待克服。如果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做到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真正把监督责任担起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难以落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的标题把"聚焦中心任务"放在首位,就是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这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义。

监督执纪从来都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所在。早在1927年,面对白色恐怖,党中央就决定成立中央监委,开启了党内监督的组织创新,举起了监督执纪的大旗。从此,我们党总是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取得重要成绩。如果没有几十年来的艰辛探索和历届中央纪委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就不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效,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定位也就不会这么明确。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党的事业是不断发展的,"三转"恰恰是对过去的继承和创新。把"三转"放到历史中去看就会发现,形势发生了变化,我们的任务必然要变化。今天,历史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里,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我们就要有敢于监督、敢于红脸这份责任担当。

"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我们要善于把握形势,根据现阶段的任务,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具体化。监督执纪问责,这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浑然一体,体现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纪委不能无所不管,必须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并不是说聚焦了,事就少了,或者没事干了。恰恰相反,工作越聚焦,越深入,就越能抓出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执纪检查,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扭住"四风"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发动人民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巡视越来越聚焦,震慑作用越来越大。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规范线索管理、分类处置,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提高质量和效率。这些都体现了"三转"要求,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纪委是监督纪律执行的,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如果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够守得住纪律,权力运行还会出大问题吗?我们必须攥紧拳头,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起来,不断健全和强化党内监督。

转方式无止境

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深化"三转"永无止境。要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改进方式方法。

转职能必然要求转方式,解决好走内涵发展还是外延发展、集约发展还是粗放发展的问题。过去我们的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外延不断扩张,管了大量不该管的事,而真正的本职和要害又没有守住。现在,必须根据中央要求、形势任务和实践需要,转变工作方式。

转方式首先要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过去有的干部开展工作,习惯于一抓到底、全面铺开,搞上下一般粗,一些工作最后难免不了了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们坚决改变这种做法,先从省一级抓起,以上率下,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省一级的责任落实好了,市一级才能真正落实。没有问责,责任就是空转。开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下一步,要突出问责。只有抓出几个典型,追责几个人,党委、纪委才能紧张起来,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下去。

转方式要善于抓细节、抓具体,一步步把工作做实做深。有的干部喜欢大呼隆、大场面,一把抓、抓一把,造成许多工作只有声势、少有实效。要把作风建设打造成为亮点和名片,就必须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中央制定八项规定以来,我们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看住公款送贺卡、月饼、烟花爆竹等一件件小事,以点带面、小中见大,推动作风整体转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发动群众监督"四风",加大执纪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后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纪审查重点,执纪监督、强化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改革的本质是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只创新方式方法,不改革组织制度,方式方法就无法固化,最终必然又回到原点。实现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就要靠创新组织制度。中央一级巡视对象就有280多个。按老办法,10年也巡不完。我们聚焦中心任务,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加快常规巡视节奏,探索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利剑作用就发挥出来了。派驻监督也一样。中央纪委应派驻单位有140多家,已派驻的只有50多家。要实施单独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靠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派驻全覆盖。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紧密相连,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转职能需要转方式来支撑,转方式要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前提。职能转了,方式转了,最终还要体现到作风转变上。要深刻领会"三转"的内涵,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责、担当责任。

转作风关键在敢担当

转职能、转方式,必须靠优良的作风作保障。作风不转变,转职能、转方式就很难到位,成果也难以巩固。打铁还需自身硬。纪委作为监督执纪机关,没有优良的作风,就无法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无法完成党中央交给的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社会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我们队伍中也都会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两年了,但是有的干部还是文风不改、作风不转、依然故我。有的干部不敢担当、不敢监督,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怕得罪人;有的有泱泱大委的优越感,衙门习气、居高临下、口大气粗;有的作风漂浮、虚躁,抓工作不实,办理公文一转了事,调查研究不深入,得到的是二手、三手情况;有的不在基础工作上下功夫,汇报工作空泛表态,没有具体内容,研究问题不弄清来龙去脉,对问题的症结说不出子丑寅卯,工作计划缺乏实践支撑;有的领导不善于和干部群众谈心交心,不愿意倾听意见建议,掌握不了活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的政绩观不正确,以办大案论英雄,不注重抓早抓小、日常监督,对典型案例缺乏深入剖析,不去查找体制机制上存在的漏洞。作风上的问题,哪怕是一丁点,都会制约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

作风建设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离开了在具体事项上的点滴转变,一切"学习贯彻落实"都是苍白无力的,都是空喊口号。改进作风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切实改变文山会海,开短会、讲短话、不念稿、不空谈,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改进作风的要害和关键在于责任担当。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纪委书记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在管理中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决不能只知道要权力,却把自己的责任抛到九霄云外;不能把改进作风停留在讲话中,遇到问题不敢瞪眼、不敢挺身而出。在自己履行好职责的同时,要把责任压下去。出了问题就要追责,让每一个干部都把责任真正担当起来,坚决克服思想上的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的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

己不正焉能正人。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纪检监察干部要做表率。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我们首先要做到;中央明令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做。只要我们统一思想,付诸行动,随着形势和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三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立足本届一干到底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是姊妹篇,体现了破与立的辩证统一。纪律检查机关贯彻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立足本届任期,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到2017年基本完成提出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先例可循,需要不断探索实践、大胆创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无论是党的建设,还是落实"五位一体"总布局,都要靠改革来推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内的党的建设,是推进各项改革的重要保证。没有这个保证,其他改革就无法深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政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其他方面的改革密切相关、缺一不可。

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单独列段,明确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我们的改革要围绕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进行,解决好反腐败工作责任不清、机构职能分散、案件查办不力等问题。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是系统的、连贯的,必须着眼全局、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目的就是实现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质是要推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等,都连着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如果单就某一项改革谈改革,只抓住某一个方面来落实,改革就无法深入和持久。

党中央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高度重视、领导有力、要求具体。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单独列为一个专题、专设一个小组。制定《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我们的任期是有限的,但党的事业是无限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首先要立足本届,把任期内的事情实实在在地做好。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探索、循序渐进,不断总结、固化为制度,一步一个脚印推进。改革不能操之过急,要把每一项工作做得实一点、细一点、深一点。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既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又对纪律检查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是对前一阶段改革实践成果的总结,更是一个新阶段的开启。时间表、路线图已经确定,说到就要做到,干就要一干到底。要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把能做到的先做起来,靠改革、靠创新、靠管理,推动党的纪律检查事业不断发展。

改革不能观望等待

改革必须求真务实、实践探索,重在落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能只强调客观原因、坐等条件成熟,不能搞成发文件、写讲话。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具体问题改起,真正把中央的大政方针、顶层设计落到实处。

有人说,中央纪委是不是可以多发一点文件,告诉我们改革改什么,落实主体责任该做些什么;或者列出一个责任清单,下面好"照单"办事。等政策、等文件,这是一种依赖心理,是推脱责任、缺乏责任担当的表现。还有的希望搞出一套办法、设计一套指标,规定主体责任的权重比例,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这完全是错用绩效考核方法来衡量党的建设,是新的形式主义。在我们国家,党是领导一切的。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在党章上写得清清楚楚,没有权重问题。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是要求各级党委都要抓好党的建设,要管要治!落实主体责任不需要再发文件,关键是敢不敢、愿不愿意把这个责任真正担起来!

有些纪委领导干部总喜欢强调客观,动不动就说级别太低、权威不够,一提起改革就要求提高级别、增加编制、增设部门。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就是在为纪委明确职责定位、树立权威。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抓住重点,深入下去,以现有的编制和人员,干出成绩,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就一定能增加工作的权威。有些纪检组的同志"顾虑"甚多: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一个楼里办公,日久生情、太熟悉不好监督。在一起工作、生活,正是为了方便监督。别忘了,派驻干部的工作证是纪委发的,你可是纪委的干部啊。搞监督的人就得经常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发现了问题,不能装聋作哑,好像没听见、没看到。决不能让"人情世故"把党内关系庸俗化。

还有的同志一说到改革,就定一揽子方案、搞顶层设计,鸿篇巨著、贪大求全。有的纪委领导在推进改革中,不联系实际,也不把自己摆进去,离开自己的责任去讲别人的问题,老是拿基层说事、推脱。改革一定要唯实,不能悬在空中。离开了具体内容,改革就是抽象的、空洞的。我们党搞革命、建设和改革,解决13亿人的温饱和小康,哪一件事是靠嘴说来的?那都是硬碰硬做出来的!实践比制度更重要。与其出文件、写方案,倒不如把该做的先做起来,在做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要求,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具体问题出发,盯住一件件工作,真抓实干,循序渐进,不断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引向深入。这也是我们党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改革就是要改体制动机制

改革必然是"里子"的变革、内涵的深化,必定要触动体制机制。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保障纪委更好地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

当前,腐败问题多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健全。有的党委书记一谈到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问题,就习惯把责任推给纪委,口口声声"支持"纪委工作,却忘记自己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执纪畏首畏尾,对参与地方和部门业务却乐此不疲,把自己的主业当成副业;有的纪委书记怕得罪党委书记,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以给本级党委"不添乱"、"抹稀泥"为能事,不去查办案件甚至到上级纪委为有问题的人说情。解决这些问题要靠改革,靠制度创新。三中全会决定正是针对这些问题,对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提出要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实现改革目标的具体任务、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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