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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党课材料参考(N篇13万字合集)(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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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要是不抓,纪委书记再"折腾"也"折腾"不到哪里去;部门党组书记要是不管,派驻纪检组长能耐再大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去年先是抓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省一级,今年要抓到地市一级。省委落实好了,才能抓好地市委书记;市委书记落实好,县委才好办。纪委的监督责任也是如此。我们国家太大,任何工作都不能搞一贯到底。要先抓好本级,再抓下一级,一级抓一级,把压力传导下去。

要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党章规定,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但由于缺乏具体措施和程序保障,实践中纪委仍处在"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状态。改革纪律检查体制,就是要围绕"两个为主",抓住案件查办、干部提名以上级纪委为主等一个个具体问题,提出要求、探索实践,制定规则、健全制度,保证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畅通无阻,保证纪委监督的权威性。

逐步实现派驻和巡视全覆盖,意味着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死角。用原来那种常规巡视和点对点的派驻模式,实现全覆盖是很难真正做到的。我们不能一说全覆盖,就先想要增加一堆编制,扩大一批职数,搞人海战术。必须转变方式、创新方法,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创造条件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改革任务;在开展常规巡视的同时,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逐步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改革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动力源泉,需要不断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认识,从点滴做起,循序渐进,求真务实,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立行立改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表态期已经过了,现在要的是行动、是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臾不可懈怠,要立足工作实际、立行立改,从具体问题抓起。只要符合中央精神、看准了的事,就要下决心去做。

立行立改,是迅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当前,最重要的就是把学习和领会转化为行动和实践,针对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将时间、目标、措施分解再分解、具体再具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牢牢把握立行立改这一原则,2014年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和省一级落实"两个责任";在中央办公厅等部门新设7家派驻纪检机构,探索实现全面派驻的有效途径;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利剑作用,持续强化震慑;开展查办案件和线索处置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试点,使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成为日常工作,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等等。这些都是靠立行立改实现的,哪一件都不等不靠、扎实推进。2015年干什么,明年干什么,后年干什么,都要明确下来。我们就要有这种意识、坚持这种工作方法,这就叫任期责任制。

坚持立行立改,就是看准了的事情要先做起来。抓住工作实践中急需改变、上下已形成共识、解决起来比较容易的突出问题,先改起来,力争取得实效,逐步把改革向前推进。改革要从问题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认识到一个问题,就抓住一个问题不放,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全局,推动改革深化。改革要抓住关键,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拿出切实管用的具体措施,在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创新突破,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保证责任落到实处。

改革要在实践中推进,不断积累经验,逐步上升为制度。现在巡视的实践就走在了巡视工作条例的前面。那么为什么不及早修改条例呢?因为条例修改得靠充分的实践支撑。我们根据中央提出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常规巡视全覆盖,探索开展了3轮专项巡视,推动省区市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改条例就有了丰富的实践基础。在巡视工作实践中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边探索、边总结,修改条例自然就水到渠成。

改革是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强大动力。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落实好改革的各项任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

谁来监督纪委?这是党内和社会上都很关注的问题。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监督执纪的人,更要守纪律。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看,欺瞒组织者有之,利益输送者有之,跑风泄密者有之,拉关系抹案子者有之,以案谋私者有之,这些人严重败坏干部队伍的形象。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加强管理,使监督常在。

自我约束、自我健康,才能不辱使命。我们这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就是靠不断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才始终保持了先进性、纯洁性。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的权力,时刻面对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稍有不慎,就会被"围猎"、触"红线"。防止干部出问题,仅靠个人的自觉性是不行的,仅靠外在的监督也是不够的,必须实现自我净化,强化自我监督,确保监督权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

己不正,焉能正人?在大的问题上,纪检监察干部一个跟头都栽不得啊。面对各种诱惑,要日日、时时、处处告诫自己,忠诚、干净、担当是一个无尽的过程,是一辈子的事,不是一阵子。对党的忠诚是第一位的,干净是必须守住的底线,担当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要联系身边的案例,把自己摆进去,对照革命先烈,检查自己的忠诚度。要讲纪律、守规矩,耐得住孤独,忍得住寂寞,保持定力,锤炼党性。

越是权力机关,越要加强监督;越是纪检干部,越要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不断探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教育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回避、保密制度。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公开曝光要常态化,让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都发挥作用。

自我监督、自我净化,非朝夕而就。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贯彻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制度设计、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各方面,落实到广大干部的行动中,确保我们始终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把改革成果固化为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二者有着紧密的内在逻辑。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既要坚持结合实际、立行立改,又要及时将改革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

改革必须谋定而后动。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字斟句酌、一字千金。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就反复研究如何落实。全会一结束,就提出了改革的具体方案,真抓实干、逐条推进。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也是如此。全会召开前就开展调研,深入研究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着眼健全党内规则体系,着手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

改革本质上是组织和制度创新,改革成果最终要由制度来确定。不创新组织和制度,改革就会陷于空谈,成果就无法固化,最终"虎头蛇尾"、不了了之。三中全会以来,我们认准一条就做一条,成熟一条就规定一条。制定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制度,制定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要求中央和省区市巡视上下联动,等等。这些都是实实在在地从体制机制上改,在制度规则上立。这样,改革就实了,才能够持久和深入。

制度建设要有实践支撑,探索实践在前,制定制度在后。体制机制的变革是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制度建设也不能操之心切,必须求真务实、循序渐进。现在有一些制度制定的太快,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反复酝酿,有时甚至就是领导一句话,秀才们很快就拼出一个"无懈可击"的制度。对这样的制度,干部群众不了解,思想认识不统一,又没有实践的支撑,结果是放之四海皆不准,制度沦为形式。要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在一定范围开展试验,不断完善推广,再总结提炼,等条件比较成熟、各方已形成共识后,再上升为制度。去年初就曾提出修改巡视工作条例的设想,但我们觉得时机不成熟。经过这两年五轮巡视的反复实践,目前才具备了修订的条件。

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不能贪大求全。现在很多制度没法落实,原因就是理想化,在形式上照搬照抄,文字上求多求全,要求高不可攀,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千差万别。制定这样的制度,无法执行,最终法毁于随。从改革实践到制定制度,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制定制度要以问题为导向,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个制度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不能指望一个制度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要指望一项制度能够管几十年。制度设计要注重细节,有了细节的支撑,才能提高执行力。

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既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障碍。要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

形势决定任务

有什么样的形势就有什么样的任务。认清形势,是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也是掌握规律、赢得胜利的条件。落实好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就必须冷静清醒、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形势,这样才能明确任务,把握正确方向。

重视分析形势,是我们党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在我们面对的内外挑战中,最根本的还是来自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就是来自党内的挑战之一。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痛恨腐败,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如果我们党不能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任由其横行,就会丧失宝贵战略机遇期,最终将导致脱离群众、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动摇党的执政之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长期积累,解决起来也非一日之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分析当前形势,系统论述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强调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四风"问题面上有所收敛,但是病根未除,禁而不绝;近年来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高压之下腐败分子有所震慑,但还在窥测。腐败滋生蔓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委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有的被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在忏悔中甚至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从来没感觉到还有党的组织存在。这些问题都反映出,管党治党、重构政治生态的任务相当艰巨。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必须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环节。

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着工作的方针和方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就是遏制,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工作重点就是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要治标、也要治本,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开宗明义,标题就强调"依规治党"。依规治党首先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建设。形势是严峻的,承诺是有力的。只要全党一起努力,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中央的要求一项项落实下去,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

遏制的目标决不能动摇

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绩有目共睹。但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任务尚未完成,这个目标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对此,必须冷静清醒,保持政治定力。

我们对反腐败形势的认识是在长期实践和斗争中不断深化的,遏制的目标也是逐步明确的。1993年,我们党首次提出,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的,要坚决"制止"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基于这一判断,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这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目的就是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十六大,把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写入党章。十八大后,党中央审时度势,在"依然严峻"基础上,增加了"复杂"二字,这是我们党对形势认识的深化。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都有力印证了中央对当前形势判断是完全正确的。

经过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四风"面上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在,有人仍不把中央的禁令当回事,不知敬畏、依然故我,暗地里搞奢靡享乐,接着玩、接着乐,个别人打高尔夫成瘾。从近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违纪干部没一个是照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去做的,全当了耳旁风。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有的党组织党内生活不严格,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放松甚至放弃对党员干部的管理,造成思想滑坡、自由散漫、不守规矩,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大打折扣。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意识严重丧失,甚至变着法子规避组织监督。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改进作风、严明纪律,依然任重道远。

与十几年前相比,腐败问题的严峻程度和复杂程度大大增加。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有的地方和单位一把手连续发案,窝案、串案、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滋生蔓延;权力寻租、设租领域不断扩散,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工程项目等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在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也渐渐成为腐败多发区。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带病提拔、带病在岗问题屡禁不绝,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严重拉票贿选;有的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国企领导亲属"靠车吃车"、"靠船吃船",靠什么吃什么,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一人出事、拎出一串。更为严重的是,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交织,有的人既被围猎又搞围猎,官官勾结、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热衷于和有特殊背景的人交结,拉帮结伙、人身依附;在政治上当"两面人",搞小圈子、耍阴谋诡计。这些问题严重恶化政治生态,反腐惩恶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严峻"有目共睹,"复杂"更是现阶段的特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只有进行时,必须踩着不变的步伐,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干下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认识决定行动

形势认识不清,任务就难以落实。"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就是"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具体表现。如果看不清这个形势,就认识不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行动,也就不会那么自觉、坚定。

形势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认识形势要能"高得上去"、"低得下来"。"高得上去"是准确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低得下来"就是能紧密联系工作、生活和学习中的具体问题,剖析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有的领导干部在学习讨论时言辞热烈,讲"中央对形势的判断高屋建瓴、寓意深刻、坚决拥护"朗朗上口,成了套路,但一开完会就忘了联系自身实际,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结果把中央要求悬在空中。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是从无数个案例中抽象出来的,是有的放矢的。如果不把自己摆进去,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就会讲别人问题成堆,说自己就拍胸脯、打保票,把别人摆进去、把自己摆出来。这是对中央精神和要求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

认识上不去,行动就跟不上。什么叫从严治党?就是眼睛里要有事,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决不能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是写文章,不能空论,要见诸行动。分析形势不能照抄照搬中央的提法,搞成千篇一律的"文章";不能只谈"庸懒散",不谈"四风"和腐败;不能只谈下面的问题,不谈自身和领导班子的问题。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既有定性判断,又有个案剖析;既有一般性、普遍性认识,又要分析到具体的人和事,特别是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过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只有这样,才能把握自身特点,对症下药。

认识决定行动,行动就要具体。"四风"泛滥、腐败蔓延,潜规则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受到严重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到位。"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套话,更不是念一念稿子就完事的,而是要硬碰硬地落到实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在仍有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上不去,等待观望。早跟上早主动!要切实增强忧患感、紧迫感,管党治党要管到位、严到份。今年,要在巩固深化省一级落实"两个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把责任压到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书记。

只要各级党委旗帜鲜明,把责任扛起来,态度硬起来,纪律严起来,我们就一定能赢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斗争。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我们党始终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新高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他所列举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等,都是从当前现象和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如果我们8700万党员的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怎么能够带领13亿人民应对复杂局面的挑战、实现奋斗目标?

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既是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也是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造成我们的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委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抓小偷,我们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把违纪当回事,也不知纪律为何物。纪委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比如把有的干部档案造假当成是"小错误",认识不到这就是欺瞒组织;买官卖官也不仅是行贿受贿,这首先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被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转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就是对抗组织调查。纪委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也只有这样才叫名正言顺。

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我们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就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中央纪委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都不只是名称的改变,而是职能定位的深化,有实实在在的内涵。纪律审查也要服务于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应是少数。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都要成为我们的方法,才能真正实现抓早抓小,跟上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

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论述,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创新方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起来。

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全面从严治党。能否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取决于纪检干部对总体形势的驾驭和对工作任务的把握。要转变思想观念、跟上中央要求,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以啄木鸟精神,严明党的纪律。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严密的组织体制,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有8700万党员,纪律是要针对大多数的,还是只管少数人?毫无疑问,纪律就要管全部,否则从严治党就不可能做到"全面"。如果多数党员都"脱管",只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长此以往,党员干部可能心存侥幸,对纪律浑然不觉,根本不把纪律当回事,视纪律如无物。"纪"在"法"前。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严肃纪律就是治本。只要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就能够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病树"必将减少。要把纪律立起来,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这条红线,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全面"就是管党治党要全方位、全覆盖。从严治党,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使党员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党的各部门和各级党委都要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否则就是失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听到反映就打个电话问问,找本人谈话核实一下,让他写个材料说明情况,都能起到提醒和监督的作用,这样才能把执行纪律抓细抓实。这不就是把纪律挺到前面、抓早抓小,不就是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吗?

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是"三转"的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干的事交出去,把该干的事担当起来,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三转"无止境,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管住纪律,就是深化的方向。纪委既面对党员干部,又面对广大党员,监督执纪不能只管"极少数",惩治几个腐败分子,必须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下更大功夫。要立足当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态度要坚决、震慑要足够,重点惩处"三类人",让腐败分子收敛收手;还要着眼长远,加强纪律建设,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

广大纪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推动纪律检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责任。

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在党。纪律检查机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吃透,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中找准职责定位,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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