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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题库(第1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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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ACD)

A.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B.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C.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D.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解析:《条例》第七十七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23.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哪些处分?(ABC)

A.留党察看 B.撤销党内职务

C.开除党籍 D.严重警告

解析:《条例》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24.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ABCD)

A.谈话提醒 B.批评教育

C.责令检查 D.诫勉

解析:《条例》第五条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25.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 ,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BC)

A、批评 B、教育 C、限期改正 D、警告

解析:《条例》第十六条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26.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BC)

A、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

B、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C、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

D、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

解析:《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二)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

27.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下列 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BCD )

A.贪污贿赂、滥用职权 B. 玩忽职守、权力寻租

C.利益输送、徇私舞弊 D. 浪费国家资财

解析:《条例》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8.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CD)

A、警告 B、通报批评 C、改组 D、解散

解析:《条例》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

29.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BCD)

A.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B.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C.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D.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解析:《条例》第六十三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三)包庇同案人员;(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30.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ABCD)

A.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B.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C.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D.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解析:《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四)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五)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31. 不按照规定公开 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ABCD)

A.党务 B.政务 C.厂务 D.村(居)务

解析:《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2.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BCD

A.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

B.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C.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D.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解析:《条例》第五十一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和 。(ABC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解析:《条例》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36.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ABCD)

A.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B.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C.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D.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

解析:《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

37.在党内通过 等非组织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BCD)

A.结党营私 B.政治攀附 C.培植个人势力 D.利益交换

解析:《条例》第五十四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8.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 成为常态; 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成为少数; 成为极少数。(ABCD)

A.红红脸、出出汗

B.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

C.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

D.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E.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相匹配

解析:《条例》第五条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40. ,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ABCD)

A.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B.不履行监督责任

C.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D.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解析:《条例》第七十四条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1.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分为以下几种________ 。(ABC)

A.直接责任者

B.主要领导责任者

C.重要领导责任者

D.直接领导责任

解析:《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42. 党员犯罪,下列 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BCD )

A.依法受到政务处分的

B.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

C.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D.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解析:《条例》第三十四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43.公职人员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严重的,予以 。(BC)。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 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44.有关机关、单位、组织集体作出的决定违法或者实施违法行为的,对 依法给予政务处分。(AC)

A. 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

B. 直接责任人员

C. 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公职人员

D. 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十条。

45.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 。(ABCD)

A. 职务

B. 职级

C. 衔级

D. 级别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十九条。

46.公职人员违法情节轻微,且具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 ,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ABCD)

A. 谈话提醒

B. 批评教育

C. 责令检查

D. 予以诫勉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47.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坚持以下原则 。(ABC)

A. 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B.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

C.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D.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一章第四条。

48.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 。(ABCD)

A.晋升职务 B.晋升岗位等级

C.晋升职称 D.晋升薪酬待遇等级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49.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 。(ABC)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撤职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

50.公职人员因违法行为获得的 ,监察机关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按规定予以纠正。(ABCD)

A.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

B.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

C.学历、学位

D.荣誉、奖励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 公职人员因违法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等其他利益,监察机关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按规定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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