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区国资委《关于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四风”问题整治的工作安排》的工作方案
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区国资委《关于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四风"问题整治的工作安排》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执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根据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四风"问题整治的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为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纠治"四风"顽瘴痼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四风"问题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力求在集团系统内实现以下核心目标:
1.政治生态持续净化:集团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显著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得到全面提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现象根本扭转,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氛围日益浓厚。
2.群众利益有效维护:聚焦集团业务范围内的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严肃查处和纠正一切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在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安置房建设、市政工程等项目中,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杜绝在安全生产上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针对企业内部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通过集中整治,强化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权力运行轨迹,有效防范利益输送、违规操作等廉洁风险,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4.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修订和完善一批关键业务领域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考核与问责机制,推动源头治理,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二、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确保本次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集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四风"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集团总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子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工作方案、问题清单、整治台账及工作报告,对标区国资委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组长(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集团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整治工作,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纪检监察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信息报送、督办检查等工作。具体包括: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推进表;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汇总、审核各单位上报的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办和提醒;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起草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等。
3.各职能部室与子公司(责任主体):
各二级子公司:作为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参照集团方案制定本单位更具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及下属项目部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牵头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招投标、工程分包、设计变更、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风险问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牵头负责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等问题。
成本招采部/物资采购中心:牵头负责招投标、物资采购环节的整治工作,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围标串标、采购价格虚高、利益输送等问题。
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牵头负责资金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工程款支付、拆迁补偿款发放、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选人用人环节的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等问题。同时,负责国企欠薪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集团系统内无拖欠职工薪酬情况,并监督检查合作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审计部: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开展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集团纪检监察室。
党委工作部/党群工作部: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优先处置、快查快结收到的问题线索,对典型问题进行内部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的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
三、重点整治领域与自查内容
根据区国资委《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集团业务特点,本次整治工作将聚焦以下两大方面,并细化自查内容清单。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1.民生保障领域
此领域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集团业务涉及的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安置房建设等,均与民生保障息息相关。
自查要点:
征地拆迁环节:
--是否存在未按政策标准、未按法定程序实施拆迁,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是否存在与评估公司、拆迁户内外勾结,通过虚增面积、虚构附属物等方式套取、骗取国家补偿款的问题?
--拆迁补偿款、过渡费等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克扣或无故拖延支付的现象?
--在与群众沟通协商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冷硬横推"、方法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合理诉求的行为?
安置房建设与分配环节:
--安置房项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主体结构安全隐患、严重渗漏、墙体开裂等,背后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材等腐败问题?
--安置房周边承诺的学校、医院、交通、商业等配套设施是否按规划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规划不兑现、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问题?
--安置房分配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违规调换房源、索要"好处费"等行为?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节:
--负责建设的道路、管网、绿化等市政工程是否存在质量低劣、频繁返修的"豆腐渣"工程,影响群众出行和生活便利?
--是否存在只顾建设、不顾民生,施工组织混乱,长期占用道路,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干扰且不积极整改的问题?
农村集租地建设项目:
--在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是否充分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是否存在与村集体少数干部勾结,在租金分配、收益分成等方面侵占、损害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的行为?
2.安全生产领域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集团工程建设领域点多面广、工期紧、任务重,安全生产风险高。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彻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自查要点:
安全责任落实方面:
--集团、子公司、项目部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是否流于形式?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当"甩手掌柜"的现象?
--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安全协议签订不规范,对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失控的问题?
安全管理与投入方面:
--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是否存在被挤占、挪用,导致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制度挂在墙上、喊在口号上,实际工作中凭经验、图省事的现象?
--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扎实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培训走过场、考核弄虚作假的问题?
隐患排查与治理方面: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隐患排查是否全面、深入、无死角,是否存在检查走马观花、应付了事的形式主义?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是否建立台账,并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是否存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甚至带病作业的问题?
事故处置与报告方面:
--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并定期演练,应急物资和队伍是否准备到位?
--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是否存在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险救援,而是想方设法"私了",掩盖真相、逃避责任的严重问题?
3.国企欠薪领域
保障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是国企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自查要点:
--集团内部职工薪酬:是否存在无故拖欠或克扣集团及各子公司在册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的情况?
工程款支付与农民工工资:
--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否存在利用强势地位,无理拖延、克扣工程款的行为?
--是否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督促总包单位按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专用账户?
--是否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对合作单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存在拖欠行为的单位是否采取约谈、处罚、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
4.国资监管领域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企的基本职责,必须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自查要点:
--资产处置与交易:在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的转让、出租、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未经评估或低价评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是否存在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的行为?
--投资决策:重大投资项目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科学决策,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盲目投资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背后存在个人利益输送或严重不负责任的问题?
下属企业监管: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参股企业的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只投不管",导致国有股权权益受损的情况?
(二)"四风"问题整治
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露头就打,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自查要点: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是否存在对党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国资委的决策部署,满足于开会传达、发文了事,不结合集团实际深入研究、细化措施,导致政策"空转"的现象?
--是否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工作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实际推动不力的问题?
履职尽责与服务群众方面:
--在项目推进、手续办理等工作中,是否存在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新官不理旧账",导致项目长期停滞、问题久拖不决?
--是否存在对群众和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态度冷漠、久拖不办,或只作表面答复、不解决实际问题?
--是否存在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盲目追求"高大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例如,在安置房小区建设无实际使用价值的景观,或在市政项目中过度设计。
文风会风与督查考核方面:
--是否存在会议过多过滥、文件照抄照搬、汇报材料层层"包装"的问题?
--是否存在督查检查考核过于频繁、重"痕"不重"绩",要求基层过度"留痕",增加不必要负担的问题?
2.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自查要点:
--公务消费与接待:是否存在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宴请、娱乐、健身活动?公务接待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铺张浪费的问题?
--公车使用与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借用下属单位、合作单位车辆的问题?办公用房面积是否存在超标,或进行豪华装修的问题?
--福利津贴: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滥发福利的问题?
--其他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通过"不吃公款吃老板"、在内部食堂搞奢华宴请、收送电子红包、通过快递收送礼品、将个人消费混入公务开销报销等隐形变异问题?
3.关键环节监督检查
这是防范腐败和"四风"问题的核心战场,必须进行"全流程、穿透式"的监督检查。
自查要点:
企业内部招投标环节:
--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行为?
--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评审标准是否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
--是否存在与投标人串通、泄露标底或评标信息,操纵中标结果的行为?
--评标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专家被"围猎"的风险?
物资采购环节:
--大宗物资、重要设备采购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和流程?
--是否存在指定供应商、采购质次价高物资、虚报采购数量、套取采购资金的问题?
--采购人员及其亲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或持有供应商股份等利益关联情况?
工程建设环节:
--是否存在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
--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质认价等程序是否规范、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虚增工程造价的问题?
--工程监理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存在与施工单位沆瀣一气,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弄虚作假、放松监管的问题?
资金使用环节:
--各项资金的审批、拨付流程是否符合内控制度要求,是否存在"一支笔"审批或审批流程"走过场"?
--是否存在通过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骗取、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
--大额资金支付是否受到严格监控,是否存在异常流向或违规支付?
选人用人环节:
--干部选拔任用是否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集团相关规定,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是否到位?
--是否存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凭个人好恶用人,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
--对拟提拔或调整到重要岗位的干部,是否严格进行廉洁从业情况审查?
四、工作步骤与阶段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自2025年5月开始,至2026年2月基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并根据区国资委要求,设置两个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与方案制定
1.传达学习: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国资委《工作安排》精神,研究部署集团整治工作。
2.成立机构:成立集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
3.制定方案:结合集团实际,制定并印发本《集团工作方案》。
4.动员部署:召开集团系统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国资委和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二阶段:全面自查与建立台账
1.组织自查:各子公司、集团各部室严格对照本方案第三部分"重点整治领域与自查内容",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自查要覆盖所有在建项目、所有关键岗位、所有业务流程。
2.建立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均要逐一登记,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参见附件2)。台账应明确问题表现、所属领域、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初步原因分析、计划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3.审核上报:各单位于6月底前将经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问题清单台账》报送至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
集团领导小组组织由安全、工程、纪检、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各项目工地进行"四不两直"式突击检查和交叉检查。
重点围绕本方案中"安全生产领域"自查要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形成独立的《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清单台账》。
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瞒报、谎报事故或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2.国企欠薪领域专项整治:
由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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