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昌升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107篇(第87/190页)
三是要科学解经。习总书记在和宗教界人士座谈的时候讲:"广大宗教界人士要继续发扬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通过科学解经,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理解宗教教义,让大家都能够安安心心的发展经济、改善生活"。这即是对我们广大宗教界人士的一个高度评价,也是对我们提出的希望和要求。大家都知道"郎达玛灭佛",其根源就是在于当时的社会推行"七户养僧"制,老百姓民不聊生,加之僧人干政、花天酒地、戒律废弛,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郎达玛灭佛",这次佛教史上的大灾难,"郎达玛灭佛"只是外"缘",佛教内部的腐败才是真正的内"因"。宗教只有与社会相适应,才能够真正的生存,我在1999年写的一篇文章《宗教未来的发展趋势》里就提出过这个观点。如果宗教不能够与社会相适宜,它终将会被社会所抛弃。我们经常谈到的"戒杀生"和"放生"问题,对出家僧众、在家居士以及一般信众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佛教其实是方便的说法,以方便之门来惠及众生、普度众生。藏传佛教历来就有沙弥36戒、比丘253戒的区别,有出家在家的不同,还有显宗和密宗的不同,有些宗教界人士不顾佛陀制戒的本义,个别寺庙甚至强制推行"戒杀生",私设牲畜检查站,公开阻拦牲畜出栏出售等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违背佛教的核心要义,极大的影响了信教群众的生产生活,违背了佛陀的方便之门和核心要义。藏区牧民群众的经济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的是牲畜的出栏出
售,不准牲畜出栏出售,无疑于切断了群众赖以生存生活的基础。佛教戒律是针对出家人设定的,将僧尼的戒律强加于群众,阻碍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既是对宗教戒律的肆意误解和践踏,也与藏区的生产生活实际相悖。"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规律,我们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取舍得当,这既是科学常识,也和我们佛教倡导的"因缘"关系异曲同工,正因为我们有些宗教人士不懂科学常识,不懂生物平衡规律,僵化地强调"不杀生",结果导致草场超载、退化,沙漠化现象严重,广大信教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长期不食肉导致体质下降,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再比如说放生,如果我们不讲科学,违背自然规律,把饲养的鱼放生到高原地区,就好像把咸水鱼放到了淡水里一样,很快就会死掉,这是在杀生,而不是放生。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放老鼠会危害草原,放狼群会危害羊群,放毒蛇会危害群众,放一些患病的牛、羊、猪会影响僧众的身心健康,破坏自然生态系统。还有一些地方隆达、风马、经幡过多过滥等等,这既是对佛祖的不敬,也是对环境的污染。因此,藏传佛教必须与时俱进,必须吐故纳新,推动教规教义做出科学的、符合时代进步的阐释,以积极的、健康的内容来引导信教群众,才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真正让藏传佛教得到健康传承。
四是要持戒利民。戒律作为约束僧众身心的准则,是佛教的根本,是佛教的命脉所在,没有持戒修行的佛教是不可能有生命力的。如果出家人不讲修行,不讲持戒,不与人为善,就不可能在社会中树立良好公众形象,就不可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感召力和亲和力,也就没有资格普度众生。这些年来,在对外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社会上涌动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暗流,佛教界也深受冲击,少数僧人忘记本分,随波逐流,腐化堕落。佛教有"五戒十善三皈依"等众多戒律,是否受戒和持戒是区别出家人和俗人根本标志,出家人只有遵从佛陀教诲,严守教规戒律,坚持持戒、修行、具足威仪,讲人格、僧格、国格,成为名符其实的合格僧侣,广大信众才会亲其师而信其道,寺庙必须清净庄严,成为大众向往的精神净土,而不是商业谋利的工具和是非混淆的"名利场",才能得到信教群众的尊重和敬仰。
五是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对寺庙进行依法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这既是宗教健康传承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希望大家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当前要做好四件事情。一是要配合做好《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既是大家要
遵守的法规,也是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的依据,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遵照执行,让《实施细则》落地落实。二是要配合做好宗教领域各项清理工作。对当前藏传佛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正本清源,积极创造外部环境,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博大精深的藏传佛教文化健康传承,请大家务必支持配合。三是要配合开展"同心同向"活动。"同心同向"活动是两个人的活动,而不是一个人的活动。我对你好一厢情愿是没用的,同心同向必须互动,根本就是要真诚。比如我刚到甘孜州工作,与寺庙负责人交流时,刚开始大部分都有点戒心,通过接触一段时间后有了明显变化,我们都能坦诚相见,再不遮遮掩掩,成为了真正的朋友。未成佛道、先结人缘,同心就是两个人互动,请宗教界朋友们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统战宗教部门汇报思想和工作,一如既往的与党委政府安排的联系干部建立互信关系,更好的融洽感情。
第三句话:情理法并举,切实加强寺庙僧尼服务管理。
寺庙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僧尼是基本群众。在甘孜,不会做统战宗教工作的干部是不合格的干部,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情理法并举,在同心同向、联户联僧以及寺庙群众工作广覆盖中再加力、再深化,在愿做、敢做、善做寺庙僧尼工作上下功夫、有举措、求实效。
一是提供公共服务亲情惠僧。公共服务是指政府按照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惠民政策标准,对寺庙僧尼提供与当地群众同等的服务。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加强寺庙以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电视为核心的寺庙基础设施建设,寺庙主体建筑等公共危房改造,现代知识讲座、图书、电视进寺庙活动,以及老弱病残僧尼的社会低保和贫困救助等。我州在财政十分拮据的情况下,从2010年起,每年由州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启动了部分爱国爱教寺庙的"五通"建设。截至目前,州县统筹整合各类建设资金近亿元,先后为200余座寺庙解决了"五通"方面的困难问题;筹资3000余万元,在290余座寺庙实施公共主体建筑危房改造。州县共落实补助资金1105万元,在221座寺庙开展图书室建设,在356座寺庙开展电视进寺庙活动,发放电视机3390台,安装直播卫星设备3576套。全州分年度累计纳入保障僧尼近6万人次,累计发放保障资金近50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藏区项目1.3亿元用于寺庙五通建设。当然,我州寺庙多、教职人员多、经济发展滞后,对寺庙的公共服务不可能一步到位,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下一步,各县、州级各部门还要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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