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昌升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107篇(第88/190页)
强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寺庙与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把寺庙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社会保障、文物保护等工作与当地同步规划,相关规划的编制、评审要充分征求统战宗教部门意见,确保寺庙僧尼和当地群众同等享受公共服务和惠民政策。佛家讲"万法因缘生",党委政府之所以保护宗教正常有序发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宪法所赋予;之所以关心我们寺庙和宗教人士,是因为我们绝大多数寺庙和宗教教职人员是爱国守法的、遵规守戒的,是党和政府可以信赖的。
二是实现寺庙群众广覆盖以理服僧。要经常走进寺庙开展"五热爱两遵守三负责"活动,积极引导爱国爱教高僧大德充分发挥团结、教育群众作用,鼓励寺庙僧尼继续参与爱心慈善活动。对家庭成员中有僧人的要善于做工作,让寺庙僧尼通过家人感知发展的辉煌成果、给家庭带来的变化,让僧尼在行动上与我们同心同行。
三是强化集中整治依法管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当今世界各国的通例,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我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指政府根据国家的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的关系和行为的行政管理,宗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宗教活动、宗教事务必须依法进行规范和管理。在宗教界中,有些人对"管理"不理解,甚至反感,认为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各宗教都有自己的戒规戒律约束,不需要政府再来管理。有的甚至认为"管理"就是"限制",与"自由"相矛盾,这是非常片面和有害的。大家必须充分认识到,管理的对象是"行为",而不是"信仰","信仰"是个人精神层面的问题,是自由的;"行为"则会对他人和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必须受到法律和规则的约束。一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社会,大家的自由和权利都得不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56个民族繁衍生息、和谐共处,组成了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进步的社会主义大家庭。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上也要求,我们要共同呵护这个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里,各民族都有着自己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的一贯的主张,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与制止、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相互统一的。因此,依法加强对寺庙僧尼的管理,积极提供公共服务,营造藏传佛教健康有序的良好环境,让广大信教群众和僧尼充分享受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依法管寺就是最大限度保障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让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进程相协调,与社会治理相结合。
当前,我州宗教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各项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各县要将其存在的各种问题彻底摸清摸透,对摸排出的问题要一一分类登记造册,每座寺庙都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和问题清单,完善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详细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分工、检查验收、建章立制等内容,各县县委书记、县长要亲自参与方案的完善和审查。确保辖区内寺庙规范管理得到严格执行,僧尼总数在现有基础上只减不增,逐步达到定员数的范围,寺庙乱搭滥建、恶性膨胀之风得到坚决遏制,不再新增加一处违规宗教设施,寺庙规模不再无序扩张;要准确、详尽掌握寺庙僧人的基本信息,更好地做好僧尼颁证等基本服务工作,落实好低保、医保、养老等惠寺惠僧政策,实施好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大家务必要宣传好、宣传到位;未成年入寺人员除转世灵童外全部清退,并通过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得以妥善安置;要把声援或参与过违法事件、散布不良言论、出售传看反动书籍及音像制品、违反寺规戒律等人员全部清退出寺,非法出入境入寺人员得到有效的思想教育引导,有违法行为的坚决清出寺庙并依法打击;消防、交通、卫生、危房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寺庙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得以有效执行,实现寺庙遵规守法、管理规范、和谐稳定。各县是依法规范寺庙管理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县委书记、县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明确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责任,统筹力量,共同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工作中要强化政策法律宣传,加强僧众教育引导,坚决防止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引发新的不稳定隐患,清理整治工作将作为县委书记、县长落实藏传佛教管理责任制述职的重点内容。11月3日,州委、州政府将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州相关事宜,州上由州宗教局牵头,各县要加强与州宗教局的工作对接。州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宗教界各位朋友、同志们,"千载胜缘逢盛世,同心同向助梦圆"。希望全州广大寺庙僧尼要慈悲为怀、施德行善,为新甘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全州广大干部牢记使命、攻坚破难,与广大宗教宗教界人士携手共同谱写"中国梦"甘孜新篇章!
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5月26日)
今天,我们隆重表彰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动员部署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坚持共同繁荣发展,携手共建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刚才,舒文同志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意见作了说明,益西达瓦同志还将提出工作要求,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凝心聚力增共识,让民族团结进步扎牢和谐之根
民族是人类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体。当今世界约有3000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绝大多数国家由多民族构成。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共同缔造了中华民族绚丽多彩的文明史。我州生活着藏、汉、彝、回、羌等43个民族,是一个以藏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也是历史上早期民族频繁迁徙的"民族走廊"腹心地带。自古以来,全州各族人民自发迁徙、自然流动、真情融合,茶马古道群雕呈现藏汉贸易繁荣的历史场景、朱德司令与格达活佛脍炙人口的佳话、康区和平解放的拥军壮举、对口援藏支边建设的深情厚谊等等,无不演绎着民族团结进步的壮丽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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