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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暨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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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暨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桂阳县召开这次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指示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分析研究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2020年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培训提升我省湿地建设和保护管理的工作能力。刚才,常德市、永州市林业局,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桂阳舂陵、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介绍了经验,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草局的有力指导下,全体湿地保护战线同志们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全省湿地保护面积达1159.05万亩,湿地保护率达75.77%,湿地生态状况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绿色大省向生态强省转变作出自己的贡献。

1、湿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持续推进。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立法调研,持续推进《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编制完成了《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长沙市人大通过的《长沙市湿地保护条例》、常德市人大通过的《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为地方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湿地保护网络更加健全。新建湖南蓝山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了3处国际重要湿地、18处省重要湿地、45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78处湿地公园(其中国家级70处、省级8处),全省基本建立了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类型多样、功能齐全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湿地分级管理体系逐步推进。组织了东、西、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及衡南江口鸟洲、郴州莽山浪畔湖省级重要湿地申报国家重要湿地。继续开展全省湿地名录的制定工作,全面完成了全省湿地名录的数据核实,明确了湿地名称、边界数据、保护方式、管理机构及责任主体,进一步提高湿地保护与管理水平。省森林植物园开展高山湿地植物收集评价与保育技术研究,已完成216种湿地植物的收集工作。张家界市完成了湿地分类数据库建立。

2、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退耕还林还湿试点进一步推广。省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后续维护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还湿成果,提升湿地质量与生态服务功能。根据2018年湘江流域8市试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拨付试点奖补资金第一批3568.33万元。在宁乡市、湘潭县、衡东县、祁阳县、涟源市等县市启动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退耕还林还湿项目,总投资4801万元,实施面积7507亩。湿地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投入湿地补助资金3420万元,多措并举增加湿地保护修复面积,在洞庭湖范围内实施退耕还湿面积1万亩,补偿因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受损经营户面积5000亩,修复杨树采伐迹地退化面积7.8万亩,岸线修复长度10公里,麋鹿栖息地恢复和重建900亩;在全省湿地公园内修复退化湿地面积1.02万亩。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深入开展。争取中央投资6960万元,组织实施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2017年立项的国家重大项目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及周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成效明显,拆除非法围栏、围网25万平方米,清除"地笼王"5万余个,功能性摧毁当子湖、马家铺等地15处非法养殖矮围,清除核心区杨树5.1万亩,扩大湿地面积5万余亩。这些项目的实施,消除了破坏湿地的主要威胁因素,维护了湿地的生态特征,有效提升了湿地生态质量。小微湿地保护建设试点有序进行。举办全省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现场推进会和培训班,组织全省2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完成湿地修复面积1569亩,其中14个河长制考核项目点完成面积1186亩,均超额完成任务。重点在祁东、双牌等贫困县、省局扶贫点城步县和长株潭绿心地区等地开展小微湿地试点建设,探索开展了生态修复、污水治理、小微湿地公园以及生态种养等多种模式,为全省小微湿地试点建设提供样板示范和技术经验。永州市全面启动小微湿地工作,将小微湿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对县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全市11个县区建设了15处小微湿地,完成面积832亩。

3、湿地监管能力有所增强。加强湿地公园管理。长沙洋湖、鼎城鸟儿洲、衡山萱洲等13家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场评估验收,至此全省将有40家正式授牌国家湿地公园。全省湿地公园保护湿地面积达到265.5万亩。沅陵五强溪、安化雪峰湖、双牌日月湖等7处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调整通过国家林草局现场考察评估,为全省新增湿地保护面积9276亩。全省已有68处国家湿地公园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其中1家为副处级,48家为正科级,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人员达1253人。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禁非法侵占湿地行为,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严格审查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21个,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考察,提出生态减缓措施,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开展湿地生态监测。衡阳市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建立了综合性监测平台,对鸟类、鱼类、水质、水文、外来有害生物、人类活动等进行实时监测,今年监测到白鹤3只,是记录到的我省白鹤种群的最南监测点。中华秋沙鸭种群数量稳步增加,分布范围从沅水和澧水流域扩大到湘江流域、资水流域,在桃源沅水、石门仙阳湖、双牌日月湖、安仁永乐江、隆回魏源湖等国家湿地公园均发现,沅陵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监测到中华秋沙鸭87只,为其近几年监测到的最大种群规模。

4、洞庭湖综合治理有序推进。一是杨树清理年度任务超前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扎实推进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杨树清理,全面开展洞庭湖非湿地功能整治。今年清理杨树8.81万亩,累计清理杨树27.19万亩,占清理杨树任务的94.6%,其中益阳市清理杨树累计15.54万亩,完成任务量的132.49%,通过杨树清理、萌条清除,修复湿地面积达20多万亩。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均顺利完成。二是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绿盾行动、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共排查出洞庭湖区4个自然保护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995个,为此,专门制定了《关于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方案》,通过认真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销号993个,整改到位率达99.8%。洞庭湖生态状况持续改善。开展了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状况评估,对湿地水文、湿地景观、生物多样性等进行研究。据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洞庭湖生态定位站监测表明,洞庭湖矮围拆除、杨树清理、芦苇弃割后,洞庭湖的生物多样性更丰富,植物种类、生物量逐渐增加,植被盖度由30%提高到95%;湖区整体水质向好,富营养化程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总磷浓度较上年同期下降13.7%;鸟类栖息地有效恢复,今年11月越冬初期候鸟数量达21.8万只,较上年度同期增长了一倍,珍稀濒危水鸟如黑鹳、东方白鹳等数量明显增加,南洞庭湖、西洞庭湖、东洞庭湖先后发现极危鸟类青头潜鸭。

5、科普宣教和对外合作有效开展。围绕"湿地与气候变化"主题,成功举办了第23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湖南卫视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各地活动精彩纷呈,郴州西河、祁阳浯溪、宁乡金洲湖、桂阳舂陵等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清洁湿地"、湿地讲解员志愿活动,花垣县举办"保护湿地·珍爱家园-走进古苗河"征文比赛,衡东洣水、平江黄金洞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童心绘湿地"、"彩色的湿地"等绘画涂鸦活动,洞口平溪江国家湿地公园举办摄影作品展等。此外,各地结合"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主题宣传,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增加了宣传报道的时效性、直观性,吸纳了更多社会群体广泛参与了解湿地保护工作。这些活动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普及了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知识,提高了全民保护意识,形成了关爱湿地、保护湿地、支持湿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积极推进与全球环境基金(GEF)、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德国复兴银行等国际组织开展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洞庭湖流域湖泊湿地修复示范等项目,加强湿地保护管理项目合作交流。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关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正确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体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者真抓实干、开拓奋进、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局向奋战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准确把握湿地保护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湿地保护事业的认识不断深化,目前湿地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

首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湿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湿地保护工作作出了系列指示批示,他指出,要实施湖泊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湖泊湿地是"地球之肾",针对我国湖泊湿地大量减少的状况,我们是不是到了必须"补肾"的阶段呢?再不"补肾",我们还能撑多少年呢?要采取硬措施,制止继续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行为,对有条件恢复的湖泊湿地要退耕还湖还湿。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列为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建立湿地保护制度"的改革举措,是林业部门的五大任务之一。2016年11月,经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是林业部门第一个通过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文件。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的重大部署,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重要内容。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扩大湿地保护和恢复范围"、2019年提出了"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的工作部署。我省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省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作出了要"守护好一江碧水""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相继作出了"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系列决策部署。这些重要部署和安排赋予了新时代湿地保护事业新使命、新机遇,也对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强化"看齐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走出一条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得益彰、共建共生的科学发展之路,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的重要任务。

其次,湿地保护成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业。湿地天然地具备生态、经济、文化、美学等多种价值和服务功能。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要重视和支持科学合理利用湿地,这也是全面贯彻"两山理论"的应有之义。一方面,我省大部分国际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都位于乡村,很多的小溪流、小河沟、小池塘等小微湿地也位于乡村,可以说,美丽湿地是美丽乡村、美丽生活的重要标志,加强湿地保护提供优美生态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湿地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以湿地公园为依托,引导农户有序参与到湿地公园建设中,开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生态旅游,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增设湿地生态公益管护岗位,可以有效提高周边农民的收入,打造湿地有效保护与农民脱贫致富的双赢局面。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发展要素,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都已逐步认识到,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事关国家生态安全,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湿地保护还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全球生态的共同行动。无论哪个国家发生破坏湿地生态的重大事件,都将会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原本平平常常的事件,如果我们反映迟钝或者应对不当,也很容易形成媒体追踪报道的热点。

第三,国土三调后湿地面积减少将给湿地保护事业带来较大影响。我们知道,国际上关于湿地的定义大概有100多种,水是流动的,湿地具有水陆过渡带的显著特征。长期以来,水利、海洋、农业等部门关于湿地的定义有很大的争议。

全省现有湿地面积1530万亩,这是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公布的数据,是我省现在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基础。2009-2012年林业部门开展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是按国际湿地公约的要求,采用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中湿地的定义,将湿地划分为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等5个一级湿地类和永久性河流、季节性河流、永久性淡水湖等34个二级湿地型。2017年国家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标,与林业部门的湿地分类进行了衔接,湿地不是实体地类,湿地资源采用归类法,以附录的方式将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等14个二级地类归并为"湿地",湿地有了"暂住证"。2018年,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在原有12个一级地类的基础上,增加了"湿地",编码为"00",即国土三调明确将湿地作为一级地类,包括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等8个二级地类,涉及我省的是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5个二级地类。常水位的河流、湖泊、库塘等水面没有划入或归并为湿地,仍划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同时,新增了8公顷以下湿地。据目前与自然资源厅沟通的情况,我省国土三调初步统计湿地面积已大幅减少。一方面,湿地成为实体地类,在国土管理中有了正式的"身份证",保护管理对象更加明确,另一方面,湿地面积锐减、范围缩小、保护率改变,一些保护管理政策措施可能需要调整,这将是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机遇与挑战。?

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前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不能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湿地保护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没有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没有把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工作推进迟缓。特别是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试点建设滞后,重申报轻建设、重经营轻管理、重干预轻自然、重开发轻保护等现象比较突出。有的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很少过问试点建设工作,很少向政府领导汇报;有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没有安排专门人员从事试点建设工作,依靠聘请技术团队进行试点建设、讲解和汇报,自己置身事外。

二是保护和开发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地方政府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牺牲长期的生态效益换取眼前的经济利益,导致无序开发、乱垦滥占、污染湿地、过度利用湿地的事件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采、旅游产业发展等都对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不合理利用湿地、侵占填埋湿地行为依然存在。如在去年省级环保督查中发现有2个国家湿地公园在建设中违规占用、填埋湿地面积达900多亩;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中发现有疑似侵占湿地行为,面积超过1500亩;2019年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有1.99万个,其中有1.06万个在国家湿地公园内。在自然保护地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过程中,全省有14个湿地公园排查发现百余栋违建别墅。

三是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湿地管理机构不健全。受机构改革影响,市县两级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尚未全面建立,除了常德、岳阳、益阳市有湿地保护中心外,其他地方由森防、野保、自然保护地等机构负责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人力有限,专业人才缺乏。有的湿地公园已经试点好几年了,管理机构还没有建立,管理能力还很薄弱,保护管理能力亟待提升。湿地保护经费不足。大部分地方没有安排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经费,一些湿地公园运行管理经费不足,湿地资源调查、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监测、科学研究、技术培训等工作缺乏资金支持。湿地公园监管能力有待改善。有的湿地公园建设主题不突出、特色不鲜明,建设内容雷同、千篇一律,重点保护对象、旗舰物种不明确。有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对侵占湿地行为监管不到位,对违规采砂、网箱养鱼、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现象处置办法不多。有的湿地公园没有开展科研监测工作,甚至有的勘界立标工作都未完成。

四是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够。一些湿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在规范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方面经验不足,有的规矩意识不强。现在我省实施的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湿地保护恢复工程等,还存在擅自变更项目规模和地点的情况,有的财务手续和票据、凭证都不齐全、不规范,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履行不到位,这些问题导致了项目迟迟不能申请验收,严重影响了全省项目的储备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三、大力推进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20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强省总目标,认真落实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局党组湿地提质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探索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全面开展湿地生态监测,强化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湖南作出新贡献。

2020年的工作目标是:全省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10处以上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新增5处国家重要湿地,公布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实施1万亩退耕还湿面积,开展30处湿地生态修复。

1、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立法立规。加快推进《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为全省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各地要按照"一区一法"、"一园一法"要求,加快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立法进程。二是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要全面摸清我省湿地资源本底,制定省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湿地分级体系,积极申报国家重要湿地,完成全省湿地名录、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公布相关工作。三是建立评价考核制度。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前谋划国土三调湿地面积减少后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重新测算确定湿地保护率目标。建立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监测评价制度,争取把湿地保护成效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体系。四是探索建立湿地保护修复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协调解决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巩固扩大湿地保护修复成效。

2、不断完善湿地规划管理体系。要切实加强湿地公园整合优化、规划体系和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主要抓好四件事:一是完成湿地类型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省里的实施意见要求,科学评估保护目标和价值,做好全省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整合优化工作,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二是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既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启动之年。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都要编制好全省"十四五"湿地保护管理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建设任务、保护管理措施和投入保障机制。有许多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2020年即将到期,各管理机构按照自然保护地的任务和湿地保护管理的要求,调整制定好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补助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三是严格监管湿地保护。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的规定,完善湿地用途管控机制,探索建立湿地保护执法机制,严格保护管理湿地资源,特别是严禁侵占湿地、严格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在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少改造、多保留,少建设、多修复,少人工、多自然,实现对生态系统的最小干预,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确因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征占用湿地或改变土地用途的,要依法严格审核,并按程序报批。对湿地类型保护地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予以解决,重点解决好违建别墅、非法采砂等问题。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破坏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验收和机构队伍建设。全省还有30个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没有通过验收,还有10处湿地公园没有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快试点建设进度,加快机构设置进度,争取所有批准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早日通过验收,争取所有湿地公园早日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并保障好编制、人员、经费,落实办公场所和巡护站点。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借鉴湿地保护管理先进理念和技术,提高政策水平和专业素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湿地保护管理队伍。

3、大力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是湿地工作的核心任务。要通过污染清理、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拆除围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实施好现有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重点实施好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及周边区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恢复工程、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岸线洲滩及缓冲区实验区生态修复工程。同时,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二是实施好湿地补助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湿地补助份额,进一步明晰湿地生态补偿的范围、原则、主体、客体及标准,逐步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长效机制,扩大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的覆盖面,做好湿地生态公益管护工作。三是实施好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程。做好全省52处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程的后续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试点区不断发挥功能效益。进一步加大对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退耕还林还湿项目的推进力度,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四是实施好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各地有条不紊推进,确保杨树清理任务顺利完成,逐步恢复洞庭湖湿地生态。同时,继续实施好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法国开发署等国际合作项目,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理念。要加强所有在建项目的监管指导和检查评估,抓紧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巩固扩大建设成效,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4、加大乡村小微湿地保护恢复力度。去年,第十三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审议通过我国提出的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草案。要以提升乡村优美生态环境和生活水平为目的,为保护乡村湿地资源、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美丽乡村湿地工作。在总结21处小微湿地建设试点区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争国家和省财政重视支持,切实加大小微湿地建设,保护恢复一批乡村小微湿地,净化生活污水,降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实现乡村富裕,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贡献。

5、不断探索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湿地公园作为一般控制区的功能定位,促进湿地公园更好地适应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要求、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积极探索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湿地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注重发挥湿地的多种价值和服务功能,科学合理利用湿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积极发展湿地自然教育和湿地生态旅游、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等产业。湿地自然教育要引领生态公益新趋势,湿地产业要适应市场新需求,探索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不断为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注入新动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丰富的优质生态产品,促进湿地工作更深更广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6、全面开展湿地生态监测评价。林业部门是湿地生态监测评价的主管部门,务必着力推进湿地生态监测评价工作。要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依托,统筹规划湿地生态监测站点设置,建立湿地生态监测评价网络,完善湿地生态监测标准,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监测工作,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2020年全省所有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都要按照省局的部署开展湿地生态监测工作,利用好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每年上报一次生态监测状况。建立由省局统一发布的湿地生态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分析监测结果、建立湿地档案,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运用监测评价信息,为考核地方政府落实湿地保护责任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要重点开展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的湿地生态监测工作,特别是洞庭湖区造纸企业退出后芦苇弃割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长期化的洞庭湖区生态监测评价体系,及时提交监测评价报告,为后续决策管理提供依据。

7、强化湿地科技宣教工作。湿地是林业监管的新领域,科研水平还较为落后,湿地保护意识也亟待加强。关于科技工作,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大力开展湿地保护、湿地修复关键技术研究,特别是要研究每种湿地植物的功能和机理,每种水禽的习性和分布,研究提出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恢复的科学模式、湿地景观的构建方法,探索出湿地生态产业的科学路径。省局每年要重点确定两到三个重点科研课题,全力开展科技攻关,并逐步全省推广。关于宣教工作,要重点围绕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湿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湿地保护科普知识、湿地保护先进典型等开展宣传,要重点围绕本地湿地资源特点、湿地文化内涵、湿地特色景观等开展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要借助"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都是湿地的爱护者、守卫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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