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第2/3页)
其他各行业和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拿出工作方案,逐季度、逐月份细化工作任务,把握工作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大检查、隐患大治理行动,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要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上加大力度。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立足强化安全生产基层责任、基础能力、基本素质"三基"建设,实现政府监管网格化、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管理专业化"三化"管理原则。重点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在基层,要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网格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均要落实到镇办、村和企业,调查摸底、制度建设、上线监控、实时管理等没有人力和经费作保障,将会流于形式,就会出现上热下冷和"肠梗阻"现象。因此,各镇办要设立安监站,配齐专职人员,在村或社区配备安全协管员,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保障机制。二是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企业,要确保企业硬件达标、管理精细,实现安全生产。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评估制度,严格备案检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及时组织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三是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人,要确保安全意识到位、操作技术过关。再精细的管理、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再完美的制度设计,离开人的重视和执行,一切都等于零。要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先,构建安全文化,要深入抓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严格持证上岗,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以安全社区创建为抓手,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做到人人重参与、人人讲安全、人人查隐患、人人抓整改,共同维护生产生活安全。四是安全生产工作兜底在应急,要确保应急机构健全、人员力量充足、救援设施完备。我市要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调整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逐行业建立救援专家库,逐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增加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和装备,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锻炼队伍,完善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够科学有效有力地开展救援工作。
第四,要在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上加大力度。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复杂性、反复性、长期性等特点,不能总是老思路、老办法,有问题才执法,出事故抓整顿,以事故推动工作。因此,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环节和领域,进行分类排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盯住不放心的严管严查,抓住一般的常查常问,做到统筹兼顾,良性循环。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静心思考,敢于创新,深入调查研究,抓住问题的关键症结,开展有针对性的抓点示范,明确改进思路和办法,在此基础上总结、提升、推广。要探索完善约谈制、挂牌制、督办制、暗访制等相关机制和措施,在实践中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抓安全生产工作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这是实现各项工作目标的根本保证。唯有责任严明,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到位,目标才能落实。
第一,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中央要求对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同责,其目的就是要各级领导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和督促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一方平安。各镇办党政府班子会议至少每月要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解决。分管领导对本行业、辖区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承担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要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其它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领域抓好安全责任、工作措施的落实,形成安全生产党委总揽、行政落实、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
第二,要夯实属地管理、行业直接管理和综合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绝不是安监部门的事,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的责任。各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总责,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季度、每个月份,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投入等各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投入到位。市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对各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要进行综合监管、督查检查,协调各方抓好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落实,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坚决服从市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
第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企业是主体,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建设、设备设施安全达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为重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车间主任、班组长,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身上,充分调动起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要指导企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评估,完善监控措施,超前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要从严追究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到行动中,关键要敢于动真、碰硬。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问责约谈。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不予评先晋级,市领导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因"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省、xx市和我市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各有关单位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深查,从严追究责任,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市安委会和市政府督查室要采取明察和暗访的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情况开展督查巡查,对责任体系不健全、执行安全生产的决定、指令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安全隐患排查监管不到位的,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严格追究、严肃处理。对因工作走形式、排查不实不细、遗漏问题或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的,要事前问责。凡因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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