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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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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校园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在教学、科研、管理、党建、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院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园网站由学院一级网站和各单位二级网站构成,二级网站即指二级学院与职能部门的网站和其他专题网站。学院党政办公室是学院一级网站的管理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各二级网站的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网站的日常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学院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网络和设备保障。

第二章网站建设管理职责

第三条为了保证学院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学院对外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由学院党政办公室、信息中心、二级网站主办部门共同承担,各司其职。

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网站建设工作。负责学院网上发布信息的收集,学院新闻的审批。

二级网站主办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网站的信息发布,并向学院信息系统报送重要信息。

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统一的网站构建技术和平台,提供网站运行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提供网站管理技术支持。

网站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学院一级网站及各二级网站网页内容中,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暴力和色情等内容。

第五条学院一级网站及各二级网站应当注重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上网内容。

第六条学院一级网站要及时、准确地反映学院整体工作的情况及其重大活动,及时发布涉及全院性的通知公告。

第七条二级学院的网站内容原则上应包括:单位概况、机构设置、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党建工作、学生工作、动态新闻、通知公告等。

第八条职能部门网站内容应包括: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重要文件、通知公告、规章制度、办事指南、联系电话等。

第九条各网站具体栏目可根据本单位和相关专题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专题网站具体栏目根据专题性质酌情设置。

第十条二级网站内容不得与学校一级网站内容相冲突,不得在二级网站上开设电子公告(BBS)、聊天室等网络公共服务。

第十一条对于网站长期无人维护、管理的,将停止对其网站的链接服务。

第十二条二级网站建设的要求:

1.建设单位要对二级网站的主要信息内容和开设栏目进行认真规划,并明确二级网站的领导责任人和信息员,严格制定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2.部门二级网站的信息员要参加学院党政办公室及信息中心的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二级部门网站的安全管理要求:

1.各二级部门网站的信息内容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领导责任人和信息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信息内容安全关,妥善保管好二级网站维护的账号和密码,二级网站领导责任人为二级网站的安全负责人。

2.如果因用户账号和密码泄露,造成二级部门网站或整个站群系统受攻击、栏目遭破坏、信息丢失、不良信息被发布等,或因没有及时进行信息安全监控,二级网站的不良信息造成较大影响等重大事故,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部门网站信息员发生变更,须上报信息中心,并及时更换用户密码。

4.各部门网站内容应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要每周进行一次更新或维护。

5.鉴于服务器设备的稳定性和网络的安全性等问题,各部门有义务对自己网站内容做好备份,以防信息丢失,信息中心会做定期备份。

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确保信息安全,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省市主管部门对校园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此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

1.本制度所指校园网信息包括学院及各部门因工作和对内对外沟通及宣传

需要,在校园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

2.学院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院概况、上级和学院领导讲话以及学院重大决议、校园文化、招生就业、学院新闻信息等。

3.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工作职责、教学教研工作、教务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录取、后勤保卫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的信息。

二、校园网页信息管理权限

1.校园网站实行归口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

2.网络信息中心是学院网站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学院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组织网站技术培训工作,为各部门网页、栏目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保障学院网站信息的正常运行,构建网络技术防控体系。

3.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主网页栏目的管理和更新;

4.组宣部负责对各部门子网页的内容进行监管。

5.各部门子网的管理与更新由各部门负责。

三、信息发布的方法和要求

(一)校园网主页新闻、通知通告发布要求

1.“学院新闻”栏目采编按照“重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撰写新闻稿件,其它由活动主办方撰写新闻稿件”的原则。主要发布学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教育教学成果,开展的重大活动,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院师生员工知晓的新闻事件。其他的新闻在各自部门的网页中发布。

2.“通知通告”栏目主要发布学院党委、行政或其他部门重要的公告通知,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的学术讲座,重要的招生、招聘、招标工作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全院师生员工知晓的通知。

3.拟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稿,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党政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在院外发生的新闻除外),超时不再发布。

(二)信息审核、报送程序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稿件审核制度,报送的稿件要及时、准确,报送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党政办根据稿件内容进行审核,最终以校园网主页发布信息为准,不另行通知。

2.对有关重大内容的新闻、通知通告需填写《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通知公告审核表》,经主要院领导签字后,方可发布。

(三)信息稿件上传格式要求

1.各部门来稿文字统一为word文档格式,新闻图片必须采用原始照片。

2所有来稿必须在稿件标题下依次注明相关内容:(文:作者姓名;图:拍摄者姓名;责任审核人:姓名)。对无署名、无责任审核人的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四、信息发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分管本部门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固定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信息发布员负责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

2.各部门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的网页内容,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并避免重复和交叉现象。

3.各部门需发布的信息若在栏目中没有设置的,由本部门申请,由学院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网络中心负责增加。

4.上网信息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学院的客观情况和取得的成就,内容要准确、健康,符合法律规定。对发布内容有反动、有损国格、淫秽色情、破坏团结、攻击他人、虚假不实信息的要严肃查处,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精选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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