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络中心机房(以下简称“中心机房”)的管理,保证中心机房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机房专门用于存放网络核心设备、应用服务器及其它相关设备,由学院信心中心负责管理。
第二章环境管理
第三条中心机房必须由信心中心指定的中心机房管理员(以下简称“机房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
第四条中心机房供配电、防雷、照明、温度、湿度等应符合设备运行标准,不得存在危害设备正常运行的因素和隐患。
第五条保持中心机房内部环境的整洁卫生,在配备防止灰尘侵入设施的情况下,保持正常通风。
第六条中心机房应配置常用工具、常用仪表、配备温、湿度计以及温度、湿度告警设备;中心机房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配置满足机房要求的防火、灭火设施,并定期检查更换灭火设施。
第七条中心机房应有防破坏、防盗等安保基本设施和安全措施。
第八条凡进行涉及影响中心机房设备正常运行工作(如设备更新、系统升级、检修等),须事先拟定相关工作方案,报信心中心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机房管理员应定期对中心机房进行巡检,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如发现安全事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十条中心机房设备应按功能划分区域,分类上架,合理摆放。
第十一条中心机房中仪器设备的使用均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设备使用人员应该认真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登记和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中心机房私自配接电器、严禁在UPS电源上私拉乱接用电器;若遇突然停电,机房管理员应及时检查UPS电源工作是否正常;UPS应按使用要求保养,电池每3个月放电维护一次(以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相关技术要求为准)。
第四章出入管理
第十三条中心机房钥匙应由机房管理员保管,不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或使用。
第十四条进入中心机房人员按规定需使用鞋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品、强磁场、放射性等物品进入中心机房。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因学习或参观进入中心机房,须经信心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批准,同意进入的,机房管理员需全程陪同。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离开中心机房时,应检查并锁好机房门锁。
第五章保密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等由专人负责保管,并由信息中心统一备案,不得向他人透露。
第十八条重要数据、用户资料等不得随意抄录、复制及私自带出机房,机房内重要的纸质文件、数据的销毁应全部使用碎纸机粉碎,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九条服务器、网络设备携带的说明书、保修单、各种文字资料为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设备使用维护人必须按规定妥善保存、需归档的及时归档。
第二十条为保证网络安全,远程维护设备在一般情况下要处于关闭状态,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开通使用。
第六章备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备品是指用于网络设备紧急故障处理及故障设备的更换,或设备送修周转使用的设备部件。
第二十二条机房管理员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备品备件需求提交需求计划,所有备品备件的管理纳入库房管理范畴。根据需要现场可预领配备一定的常用备品备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重新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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