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便民利民十项措施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便民利民十项措施
为便利群众到省院机关信访接待大厅办理控告、申诉、举报和信访事项,特提出便民利民十项措施。一、信访接待大厅入口设置残疾人绿色通道,设立安全检查门,安装安全监控设施,方便群众出入,确保群众安全。二、信访接待大厅设置专用候谈区,配备书写台、候谈椅、物品寄存柜、饮水设备和用具、应急药品,方便群众临时书写、饮水、物品保管和应急需要。配备《人民日报》电子报,方便群众阅读,配备空调、暖气等防寒降温设施,保证候谈环境舒适。三、设立日常接待室,用于接待群众控告申诉。四、设立专用举报接待室,保证群众秘密举报。五、设立检察长接待室,方便群众与接待领导接谈。六、设立咨询室、情绪疏导室、案件讨论室等功能办公室,为特殊需要群众服务。七、信访接待和候谈区域设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文明接待用语等工作规范,实施检务公开,便于群众操作和监督。八、设立12309统一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信访通道,开通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开展网上、电话信访,配备复印机,方便群众复印材料。九、信访接待大方设置彩色电子大屏,用于公告、公示、公开和通知有关信访事项,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十、信访接待和候谈区域每天进行清扫,保持卫生整洁、环境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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