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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承诺书等-15篇(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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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承诺书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悼念先人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本人承诺如下:

一、倡导党员干部带头,以身作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移风易俗的要求,发挥党员干部在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方面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二、倡导文明祭祀。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健康的方式祭拜先人,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三、倡导节俭祭祀。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四、倡导环保祭祀。树立环保意识、公德意识,在扫墓祭奠过程中不烧纸钱蜡烛,不放烟花爆竹,不破坏草地树木,不影响他人生活,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五、倡导安全祭祀。要遵守有关森林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田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积极举报森林火灾及肇事者,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立即拨打电话xxxxx。

承诺人:

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承诺书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俭祭奠,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摒弃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为清明节祭祀安全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特承诺如下:

1.在清明节的祭祀活动中,做到不买烧纸、不使用烧纸,倡导文明祭祀,主动做和谐家园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文明祭祀做起,争做文明的典范和楷模,争做和谐生活的创造者。

2.影响带动家庭成员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祭祀等文明、安全、环保、节约的祭祀方式,让家庭成员过一个文明、平安、和谐的清明节。

3.对清明节期间发生的不文明、不安全、不环保的祭祀现象进行劝阻,维护城市的文明形象。

我将自觉带头,率先垂范,主动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引领者、宣传者。

承诺人:

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承诺书

为弘扬优良传统、培育文明新风,xx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呼吁辖区群众为保障清明祭祀安全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并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如下承诺:

1.在祭祀活动中,做到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上山、不在山林草地、广场小区、巷口楼道等场所焚烧冥币、冥物,自觉维护环境的优美、整洁,做到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2.在祭祀过程中,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家庭成员摒弃传统陋习,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祭祀、撰写缅怀文章等文明、低碳、安全的祭祀方式,缅怀故人,把对逝者的缅怀从注重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3.在殡葬领域,不在三沿五区(铁路、公路、河道两侧各500米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周围500米)内乱埋乱葬;不私自买卖墓地墓穴、不建活人墓、豪华墓、家族墓。

4.践行厚养薄葬的新观念,亲人在世多敬孝心,去世治丧要节约环保、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5.对清明节期间发生的不文明、不安全、不环保的祭祀现象进行劝阻,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承诺人:

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承诺书

春草已绿,清明又至。清明节是缅怀逝者、寄托哀思的时节,却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夺取完胜和巩固抗疫工作成果的关键时期,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大力推进文明祭祀新风尚,做安全祭祀的践行者、绿色祭扫的倡导者、疫情防控的维护者,我承诺:

1.严格遵守殡葬管理及相关法规政策开展祭扫活动;

2.严格控制家族、家庭祭祀人员,减少人员聚集,实施错峰祭祀;

3.坚决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焚烧火纸、燃放鞭炮,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4.自觉树立生态意识,维护人居环境,坚决抵制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

5.自觉采取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文明方式祭奠逝者。

承诺人:

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公告

为做好2023年清明期间祭扫工作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围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现就xx街道2023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公墓开放时间:

即日起至4月10日,每天7:00至17:00

二、祭扫实施方式:

1.坊前公墓实行错时祭扫,倡导错时错峰,控制车辆和人员总数,防止交通拥堵、人员聚集。

2.提倡文明祭祀、无烟祭祀,用鲜花代替纸钱,保护自然环境,消除火灾隐患;提倡进入墓区祭扫时佩戴口罩。

三、联系电话:

坊前公墓联系电话:xxxx

烈士陵园2023年"清明"祭扫温馨提示

各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临近,前来xx烈士陵园开展烈士祭扫、缅怀英烈等教育纪念活动的人员不断增多。为维护好xx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氛围,营造良好环境,确保祭扫、教育、纪念活动等安全有序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入园祭扫实行预约制度。即日起至5月1日,前往xx烈士陵园开展活动的单位、团体需提前3日向xx烈士陵园管理所进行预约(预约内容:单位名称、活动内容、时间、人数、联系人等)。管理所将根据预约情况错峰安排开展祭扫、教育、纪念活动。未经预约一律不予接待。预约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联系人:x女士;联系电话xxxxxxx。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祭扫。入园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规定,不得在烈士陵园内开展与烈士纪念、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等无关的活动;不得将各类违禁物品(烟花爆竹等)及宠物带入园区;不得攀爬烈士纪念建筑设施、林木,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禁止高声喧哗、随意奔跑、嬉戏打闹,以及在纪念碑广场躺卧等不文明行为;陵园内教育祭扫活动,应着装得体,不得打伞、戴帽、戴墨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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