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两会特刊(20篇)(第9/16页)
为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作用,汤维建代表建议:"一是完善听证会、论证会等传统立法意见征集方式,同时结合实际,创新立法意见征集方式,将数字化、信息化平台运用到基层立法联系点。二是为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参与群众达到最大化、具有代表性,要将专业人员和普通群众结合起来,将集中性的立法参与和常态化的立法参与结合起来,使立法征集民意的活动更广泛、更科学、更有效。"
"互联网时代,建议进一步创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方式,把面对面交流与'云端'交流结合起来,让更多人参与立法工作。"丁雪梅代表说,"我将认真履职,密切联系群众,将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人大代表联络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传递到最高立法机关。同时,积极向群众宣传基层立法联系点,鼓励引导他们参与立法,为高质量立法建言献策。"
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健全立法制度 助力改革发展(民主法治新步伐)
2023年03月07日
3月5日,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将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立法法修正草案明确规定,立法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海军委员说,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于新时代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法修正草案提出,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此,湖南省衡南县谭子山镇莲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周超代表说:"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近年来,立法工作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越来越多。此前,在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起草过程中,衡南县不少农民群众就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提出了意见建议。"
立法法修正草案还规定,立法应当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福建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术工人王红梅代表说:"这一规定必将更好地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全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不断提高。"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国门小学教师李瑞芳代表说:"我所在学校的师生来自多个民族,学校十分注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随着立法法的修改完善,今后必将推出更多行之有效的举措,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更强大的法治保障。"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立法法修正草案规定,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此次立法法修正草案完善依宪立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在法律案起草、审议及备案审查中的合宪性审查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武增代表表示,合宪性审查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工作中核心地位功能的要求,对各项法律草案和决定决议草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安排,确保每一部法律、每一项制度、每一条规定都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
"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必须严格遵循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代表说,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总结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明确合宪性审查的环节和要求,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也是此次修改完善立法法的一个重要内容。
"立法法修正草案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包括完善主动审查制度、明确专项审查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明确法律法规清理制度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周佑勇代表说,这些修改完善必将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制度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与宪法相一致,为加快形成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市长彭代元代表介绍,近年来,贺州市出台城市绿化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切实促进了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贺州市将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开展探索,充分用好地方立法权,同时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地方立法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不抵触上位法,更加自觉地维护好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彭代元代表说。
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立法法修正草案规定,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是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比如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发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通过这样的'授权决定',实现了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代表表示,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总结实践中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完善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利于更好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