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工作主题理论材料汇编(6篇)(第5/11页)
二、政协委员在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汪洋主席对人民政协工作,特别是对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的总要求,各级政协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对政协委员的管理服务水平,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以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质效均有进一步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但在工作中仍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政协委员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主动性不强。部分政协委员存在"重荣誉、轻履职"的心态,把当上政协委员作为拓展人脉的途径,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主动性不强,甘于当挂名政协委员、"哑巴"政协委员。绝大部分政协委员知道撰写提案是"规定动作",基本能够完成,但部分政协委员对于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调查研究等"自选动作"选择性忽略,对老百姓盼望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关注度不够。
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提升的质量不高。部分政协委员或由于思想认识问题,或由于工作岗位所限,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提案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一些深层次的、政策性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不多、建议空泛不具体,难以"参政参到点子上"。部分委员在履职时间方面有时不能保障,政协委员一般是来自于各个社会阶层的骨干和精英兼任,当履职活动与岗位工作存在冲突时,多数情况是牺牲政协活动时间,影响履职质量。
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应用成效不彰。一方面,部分政协委员参加各种协商会议、撰写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没有经过精心准备,缺少调查研究,多数是人云亦云,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对于政协委员经过认真思考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及时将意见建议是否采纳、是否落实等情况向提出意见建议的政协委员通报,导致提案办理成果落实同样没有针对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言资证质量和相应成果落实,影响政协委员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导致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政协委员对履职要求理解不深、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约束管理机制不完善等三个方面。
政协委员对履职要求理解不深。部分人员一直以来都是政协委员的人选,所以就顺理成章再次成为政协委员,并错误地认为政协委员就是对各行各业的佼佼者颁发的荣誉头衔,干好自己原单位的本职工作,就是在政协履职。部分政协委员在当选之前仅仅知道政协是一级组织,是参政议政的地方,没有意识到加入政协队伍后,还需要注重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没有全面深入地做到"懂政协",继而难以发挥"会协商、善议政"的应有职能。
政协委员的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部分政协委员片面地认为听从招呼、参加既定活动就是在履职,被动等待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对于各项活动不善选择,能来就尽量来,参加活动前不做或很少做准备工作,不了解活动内容,从不或很少主动发言,即使发言也因为事先不够重视、没有准备,想到哪说到哪,建言资政的质量很低,长此以往,不仅浪费了会议发起方和参会人员的时间,更破坏了政协和政协委员的整体形象。
政协委员的约束管理机制不完善。对政协委员的管理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特别是在委员的日常管理和履职管理方面,缺少具体的制度激励和约束,导致部分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履职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造成委员管理"有章可循",但"无法可依"的局面。政协委员的监督考核工作多停留在内部,考核工作缺少一定的公开化、透明化,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完备的考核评价体系,导致考核工作多流于形式。
四、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的对策建议
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负其责。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是政协立信之本、立言之要、立行之基。作为政协委员,要注重自身建设,多举措、多途径、全方位持续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为提高履职水平夯实基础。
进一步优化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政协是政治组织,委员是政治身份。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民政协的本质要求,推选政协委员人选时,在注重其代表性的同时,更需要注重其政治上的先进性,目的是将政治素养高、协商议政水平高、群众基础好、作风过硬、德才兼备的优秀代表吸收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代表界别群众发声。政协党组可以根据政协委员的实际表现和履职情况,按照程序落实好对于拟提名人选提出意见的责任。同时,不断优化政协委员队伍整体的界别代表性,确保各个界别的政协委员数量均衡。对于那些当选政协委员后履职热情不高、履职能力长期较差、意愿不强、不尽职尽责的,可以先通知本人并给予口头批评,如仍不悔改则将个人表现情况通报其本职单位,如还不悔改则按照相关程序取消其政协委员资格。
进一步强化政协委员履职为民担当作为意识。切实加强各个界别的政协委员对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等学习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引导委员增强学习主动性,多读书、读好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珍惜委员荣誉,锤炼道德品行,严格廉洁自律。引导政协委员始终把群众所盼所想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始终与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应邀请相关专家为政协委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帮助委员将其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转化为建言资政能力。例如,贾汪区围绕人民政协理论、提升建言资政能力、经济政策解析等主题,举办政协讲堂和委员培训15次,有效帮助委员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进一步激发政协委员履职动能。建立健全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制度和优秀政协委员评选办法,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对履职突出和有特殊贡献的委员进行褒奖,释放正向激励效应。在政协委员换届时,表现优异者在符合制度规定的前提下,推荐继续留任,推荐为政协常委人选,树立起见贤思齐的正确导向,引导广大委员从"跟着走"到"抢着干"、从"要我履职"到"我要履好职"的深度转变。在这一方面,贾汪区政协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加大履职考核力度,通过制定《委员管理若干意见》《委员履职评议办法》《贾汪区政协机关内部管理六项规定》,利用"掌上履职"APP等平台,对委员出席会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职活动进行量化评分,促进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政协更好地履职尽责作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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