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汇编(第2/5页)
(二)办公室主任"不直接分管财务"。财务支出工作由分管财务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有关财务审批、报销等事项,由经办人签字,分管副主任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的,应在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分管副主任审批,主任对整个财务报销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办公室主任"不直接分管行政事项审批"。行政事项审批工作由分管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并签发相关文件。主任对行政事项业务申报、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行政事项业务申报、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须由分副主任提请,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办公室主任"不直接分管项目申报备案"。项目申报备案由分管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主任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分管副主任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重大项目的申报备案,由分管副主任提请,经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副主任签发相关文件。
(五)办公室主任"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物资采购工作由分管物资采购副主任负责,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各科室提出计划,分管副主任批准。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分管副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执行。
二、末位表态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时,由分管领导提交工作讨论方案。讨论中,主任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其他成员要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主任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后作出决策。并积极探索"三重一大"事项的票决制度,遵循"按程序办事、充分酝酿讨论、一人一票"的原则确保民主集中制得到贯彻落实。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办公室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效防范集体决策的风险,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需通过办公室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议定。
二、"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3.办公室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与废止;
4.人大、政协决议及建议案的执行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5.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6.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对干部职工的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7.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8.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2.干部的提名、推荐、任免、奖惩和人员录用、调动、调整、解聘、推选等事项;
3.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4.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重要干部(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处置大宗固定资产等项目;
2.重大活动项目;
3.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办公室年度预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年终决算;
2.年度预算内行政经费、专项经费及政策性资金支出标准的调整及修订;
3.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1.办公室领导班子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对于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的,办公室拒绝加盖公章,涉及资金支出的财务部门拒绝拨款报帐。
4.对于未按规定程序选拔的干部,办公室不予办理任免手续,并必须纠正。
5.严格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干部任免、奖惩及财务支出等事项,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政府办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十九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定不移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坚持办公室党组的统一领导,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二、责任内容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搞好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4.对本单位轻微违规的党员干部,认真督促其改正;对问题严重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三、责任分工
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庞占辉
⑴对政府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负责对副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程,凡"三重一大"事项,应经集体讨论决定。
⑶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
⑷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⑸教育、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伞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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