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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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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制度汇编

目录

1. 工作纪律制度 2

2. 考勤管理制度 3

3. 请假制度 5

4. 公文处理、材料上报制度 7

5. 公章管理制度 9

6. 财务经费管理制度 10

7.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2

8.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4

9. 公用物品管理制度 16

10. 出差制度 17

11. xx市文旅系统绩效考评奖惩工作制度 18

工作纪律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不得外出进行非公务活动;严禁擅离职守,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炒股、玩电脑游戏、叫外卖等;严禁在办理事项中接受当事人宴请。

三、注重仪表仪容,穿着整洁大方。

四、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维护办公区的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五、按时参加会议和各种集体活动。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局办或活动组织者请假。

六、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

七、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恪守职业保密道德,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八、爱护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节约用水用电。

九、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屡次违反拒不改正的,视情况给予全局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考勤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签到,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一、考勤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考勤办法:

(一)实行个人签到制。在工作时间,领导不明其去向者或拒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人员,按缺勤处理;

(二)工作时间,未经准假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三)迟到半小时以内,按迟到处理;

(四)超过1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未经股室(部门)负责人或领导同意,提前离岗视为早退。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需明确外出时间,经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因私或因公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向办公室报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按程序向局领导口头请假,并在回单位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外出须通知办公室,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四、实行年休假制度。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年休假的统一部署,以及各股室的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好全体干部职工的年休假。

五、严格执行值班工作。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做好值班安排。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移动通讯工具需保持24小时畅通,法定节假日期间必须在岗值班,并按要求做好有关假日信息及数据的上报工作。

六、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在岗值班超过7小时安排补休1天,如不能安排补休,应按有关规定发放值班补贴,补休要提前一天报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报局办备案。

请假制度

一、年休假

(一)局领导年休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安排,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二)干部、职工年休假,由股(室)、二层机构干部作计划报办公室,呈局领导批准;

二、事假

干部职工连续请假超过2天(含2天)的按公休执行,干部职工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再需请事假的,将按公休执行(不含婚假、产假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按季度进行统计,并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一)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股室(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分管领导、各单位办公室备查;半天至一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到局办公室报备;一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查;

(二)二层机构负责人请假1天以下,由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由局长批准;

(三)局领导休假:正职领导请假1天以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四)局副职领导休假2天(含2天)以下的,由局长批准;2天以上的,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三、病假

职工请病假应凭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并按上述批准权限报办公室呈分管领导批准。

四、婚、丧、产假

职工请婚、丧、产假,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按上述批准权限由股(室)、二层机构报办公室,呈局领导批准。

公文处理、材料上报制度

一、发文

(一)正式文件有:通知、决定、通报、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等。

(二)发文的程序是:股(室)、二层机构拟稿--局办核稿--分管领导核稿---主要领导签发--编号--打印--装订--呈送。

1.拟稿:由各股(室)、二层机构负责。

2.审核:由办公室负责或局领导指定专人审核。

二、来文

(一)登记

凡上级及外来公文,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清点签收登记。签收时应详细核对文号及件数。来文签收后,应当天拆封、登记,填写好阅文登记表。

(二)分办、批办

1.一般文件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后,请有关股(室)、二层机构办理。重要文件先呈领导阅批,再按批示送有关股(室)、二层机构办理。

2.涉及几个股(室)、二层机构协商办理的文件,先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或领导阅批明确主办部门后,转有关股(室)、二层机构办理。

3.特急、急公文应立即登记,及时呈领导批阅,然后根据批示,速递有关股(室)、二层机构办理。

(三)承办、催办

1.各股(室)、二层机构对承办的文件内容要认真研究,并根据来文内容对照上级有关精神,及时办理,并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分管领导。

2.对文件批办意见有不同看法时,应取得办公室或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转批到有关股(室)、二层机构,不能自行批转。

3.对时效性较强的公文,办公室应及时检查催办。超过办理期限未反馈办理结果的,承办部门要讲明原因。如超过办理期限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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