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制度汇编(第3/4页)
八、本着谁管谁负责维修的原则,各专管人员因办公设备损坏等原因需要维修时,应书面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予维修。
九、各专管人员要爱护办公设备,经常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十、各景区、景点的固定资产由负责监督景区(点)股室负责管理,列清单给各景区(点)签收,并每年按时清点核验一次,以防遗失。
十一、各股室采购的资产(包含配给各景区、景点、酒店等),采购完成后,把采购资料及签收单原件存放财务室一份。
十二、损坏的资产,要及时报告办公室,按要求做好销账手续。
公用物品管理制度
一、本局的公用物品主要指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包括各股、室购置的、外单位馈赠的),一律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列出明细表,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办公室每年要进行一次检查核实登记。管理人员调出后,要及时清点移交。
二、凡需新购置的办公用品,由股、室做出计划,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
三、私人或外单位借用本局贵重公用物品,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借用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费用。
四、本单位人员因工作调动或退休、辞职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办理公物移交手续,列出公物清单,填写移交表,由所在股室负责人与交接者双方签字确认。
出差制度
一、公务出差
(一)凡本单位人员出差,都要报告领导批准,并将出差的时间、地点、行程、联系方式等告知办公室或本股、室,以便工作联系。
(二)未经领导批准出差的,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负责。
(三)局领导外出,应将行踪告知办公室,以便有事请示;各股、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应与本股、室负责人或其他同志打招呼,以便联系。
二、公务出差的旅差费报销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统一由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按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报销:因工作需要前往外县、市参加会议、培训等,若无食宿安排的,伙食费按人均100元/天给予补助,住宿费按照差旅费规定金额予以报销;乘坐公务车辆的,不再给予交通补助。
三、公务出差纪律要求
公务出差到各地,应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勤政廉政,严禁以各种名义,要求当地给予超标准接待;严禁参加各种妨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严禁参与各种黄、赌、毒等非法活动,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到处许诺,乱发议论。
xx市文旅系统绩效考评奖惩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我局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局领导班子经过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惩原则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绩效办、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明确机关绩效考评奖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xxx〔2017〕xxx号)精神,结合我市下发的通知要求,以绩效奖励为契机,加强公务员(干部)作风建设。绩效奖金发放不施行平均分配,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实行二次分配。我局将依据对全局绩效工作贡献情况差别化发放,对在绩效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人员给予倾斜,真正发挥绩效奖励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三、适用范围
文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含聘用、引进人才及友谊关景区管委会)。
四、绩效奖励
(一)奖励对象:
1.各股室股长、副股长,各二层机构正副职负责人(二层机构负责人是副科级领导的不在此项范围)。
2.年度获评优秀的干部职工。
3.积极献血的干部职工。
(二)文旅系统优秀干部名额分配
1.局领导班子1个名额;
2.在局机关上班的各股室人员、转播台、业余体校、办证中心4个名额;
3.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遗中心3个名额;
4.由我局代管的友谊关景区管委会1个名额。
(三)奖励金额
1.各股室股长、各二层机构正职每年每人奖励600元(二层机构正职为副科级领导的不在此奖励范围)。
2.各股室副股长、各二层机构副职每年每人奖励300元。
3.被评为文旅系统优秀干部的每年每人奖励500元。
4.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奖励金额。
5.积极献血的干部职工每年每人奖励300元。
五、绩效扣除
(一)被扣除绩效奖的情况
1.因工作失职或违纪等被全市通报批评的干部职工;
2.因工作失职或违纪等被市纪委、组织部等部门进行约谈的干部职工;
3.因工作失职或违纪等被派驻纪检组约谈的干部职工;
4.因不服从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工作安排、工作失职或拒不承担所负责的工作,影响了全局工作推进的被局领导班子约谈的干部职工;
5.造成严重违规和失泄密案件的干部职工扣除相应的绩效奖;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
(二)扣除绩效金额
1.被全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除1000元;
2.被市纪委、组织部等约谈的每次扣除800元;
3.被派驻纪检组约谈的的每次扣除600元;
4.被局领导约谈或者被派驻纪检组谈话提醒的每次扣除300元;
备注:按次数累计扣除,同一问题被不同层级部门处罚的则以最高标准进行扣除。
六、奖惩执行程序
(一)奖励认定程序
经干部职工投票推荐确定初步人员--经局班子研究讨论确定候选人---在全系统进行公示--确定最终奖励人选--给予奖励。
(二)处罚认定程序
1.属被市委、市政府或者市纪委、纪检组等职能部门认定处罚的,则以市委、市政府或纪委、纪检组等部门下发的通报、约谈处罚文件为准;
2.属被局领导班子约谈的,则以局机关印发的内部约谈通报文件为准。
七、申诉程序
(一)干部职工若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宣布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天内向局党组提出申诉。
(二)干部职工在提出申诉后,局党组将根据其反应的情况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在干部职工提出申诉一周内作出合理的相应处罚决定或撤销处罚。
(三)被处罚干部职工在调查期间应积极配合调查人工作,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遵守申诉程序和纪律,服从最后做出的相应决定。
八、奖惩结果的运用
(一)干部职工奖惩情况计入绩效考评,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二)干部职工奖惩情况在局公告栏予以公示,以起到激励和告诫干部职工双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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