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内控精细化管理全套制度36万字(第8/44页)
第8条验收后续工作。
1.对购入设备办完移交手续后,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编号。
2.固定资产一经编号,不得改变,也不能重复编号,同一编号不能重复使用。
3.验收后应及时生成该固定资产序号并及时贴于固定资产上。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5.《固定资产台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出厂日期、出厂编号、使用日期、设备价值、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等。
6.设备价值应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用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7.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可按合同金额或采购订单上的金额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待取得发票后,再对设备原值进行调整。
第9条账务处理。
1.在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填列《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连同《固定资产移交单》一起报给财务部进行审批和相关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编号和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原值、残值率、折旧年限、设备出厂日期、验收日期以及开始使用日期等。《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一式两联,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归档备查,一联作为财务转固的依据。
3.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对《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转交金额是否与合同或采购订单一致,选用的折旧年限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转交条件,同时,审阅相应的《固定资产移交单》,对该设备的开始使用时间进行核实。
4.固定资产会计在对《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生成相关的转交凭证。同时,从下月起开始对当月转交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转固时间与财务入账时间出现差异,应对折旧进行调整。
5.固定资产审核。
(1)固定资产会计应于每月月末与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从而保证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能够及时转固。
(2)每年年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前,固定资产会计应与固定资产管理员对账,保证会计记录和《固定资产台账》一致。
第3章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验收
第10条企业建造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的验收有逐期验收和完工验收2种。
第11条逐期验收由工程部门依据工程合同书估验该工程无误后,填写验收单。
第12条完工验收。
1.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向企业提出验收申请。
2.资产管理部会同工程部、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依据工程合同书及工程设计蓝图的规定,核对进度及竣工图,汇总整理工程分段验收记录、监工记录、材料结算书、检验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核对查验,针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验收作业。
3.验收无误后,将验收结果填在验收单上。
第13条重要工程应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决算报告,其中包括工程总结、试运行报告、财务决算和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防疫等综合情况。
第14条验收结算报告需由工程部核对后,交财务部复核。
第15条验收决算报告核对无误后,送交使用部门、工程部和财务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然后交总裁审批。
第16条审批后,财务部根据发票以及验收决算报告按照企业规定的付款程序进行付款,将工程项目转为固定资产。
第4章附则
第17条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8条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6.4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3条管理权限。
1.资产管理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
2.财务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并协助资产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第2章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第4条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是实行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与建立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编制固定资产台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维修、编制统计报表及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依据。
第5条固定资产目录按每一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编制。
第6条固定资产项目是指一个完整的独立物体,或者连同其必不可少的附属配套的综合体。
第7条编制目录时,要注意划清两个界限。
1.划清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
2.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界限。
第8条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时应注意以下5个事项。
1.进行固定资产编号时应遵循统一规定的编号方法。
2.号码一经编定不能随意变动。
3.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
4.每一固定资产编号确定后,实物标牌号应与账面编号一致。
5.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并且编号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
第3章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9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是用于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依据。
第10条固定资产卡片由财务部签发,通常一式三份,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各一份。
第11条固定资产卡片应按每一独立登记对象登记,一个登记对象设一张卡片。登记对象的确定方法如下。
1.房屋:以每所房屋(连同附属建筑物及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2.建筑物:以每一独立建筑物(连同附属装置)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3.动力设备:以每一动力机器(连同机座和附属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4.传导设备:以在技术上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传导系统的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5.工作机器及设备:以每一独立机器(连同基座、附属设备和工具、仪器等)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6.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以每一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工作用具、仪器和生产用具(连同便于操纵控制的各种附具)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7.运输设备:以每一独立的运输工具(如一辆汽车、一艘船、一架飞机等)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8.管理用具:以每件管理用具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第12条在每一张卡片中,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建造年份、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使用年限、购建的资金来源、折旧率、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大修理次数和日期、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第13条固定资产卡片应根据交接凭据和有关折旧、大修理、报废清理等凭证进行登记。
第4章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第14条为了汇总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使固定资产卡片适应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要求,资产管理部应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增减登记簿。
第15条增减登记薄的两种登记核算形式。
1.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开设账页,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余额。
2.按固定资产类别开设账页,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余额。
第16条增减登记薄以固定资产调拨(增减变动)通知单作为增减登记的依据,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序时核算,每月结出余额。
第5章附则
第17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8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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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目的
为明确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与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第3条责任单位
1.财务部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
2.资产管理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协助完成折旧核算。
3.财务总监批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年限及净残值率。
第4条在用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季节性停用和大修停用的固定资产。
3.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在用机器设备、计算机设备、运输工具、工具器具等。
第5条在建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1.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
2.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第6条不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且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7条固定资产折旧时间和总额
1.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2.企业在每年年底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3)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3.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
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5.固定资产应提折旧总额=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
第8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一览表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计提年限
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
机器设备
10
×%
运输工具
10
×%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10
×%
计算机设备
5
×%
办公家具
5
×%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
×%
说明
净残值率一般在3%~5%之间
第9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2.工作量法(以每单位工作量耗费的固定资产价值相等为前提)。
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可完成的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前提)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年限合计法)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率
第10条生效执行
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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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目的
明确盘点的时间、内容和记录,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会计记录的准确性。
第2条适用范围
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等。
第3条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
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构成如下表所示。
固定资产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构成表
盘点时间
1.季度抽查
2.年度盘点
盘点方式
1.根据固定资产账册每季度抽查一次,每一类别至少10项
2.年度实行实物盘点法
盘点人员
1.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
2.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备注
所有盘点企业总裁、资产管理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均需进行盘点监督
第4条盘点准备
1.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盘点计划准备盘点表,并预先编号。
2.在盘点前,资产管理部召开盘点准备会议,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和动员,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
第5条进行盘点
1.在实地盘点时,应由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2.盘点应该以静态盘点为准则,因此盘点开始后禁止一切固定资产的进出和移动。
第6条盘点结果差异及存档
1.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固定资产管理员、会计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盘点以及盘点差异表分别由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第7条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审批
1.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应由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分析差异原因,及时形成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并上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2.财务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盘点差异表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交总裁审核批准。
第8条盘盈固定资产处理
1.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对属于建设项目的,应冲减工程成本。
第9条盘亏固定资产处理
1.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2.对属于建设项目的,应计入工程成本。
第10条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填制或注销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负责更改固定资产相关账务。
第11条生效执行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经总裁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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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6.7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确保被处置的固定资产确实属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不需进行使用。
2.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在售前安全、完整。
3.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收入的公正性。
第2条企业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企业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报废。
2.固定资产报损和报失。
3.固定资产出售。
4.固定资产捐赠。
第2章固定资产报废
第3条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
2.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
3.严重毁损,使固定资产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并且无法恢复到正常使用的状态。
4.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计工作量,且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第4条固定资产报废申请。
1.对于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报废计划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
2.对于使用期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
第5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审批按照《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报批。
第6条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固定资产的报废,需填写一式三联的报废单,报废单应包括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所有内容以及报废理由、预计处理费用及收回的残值。
2.固定资产报废应有相应的技术鉴定,其中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由技术管理部负责鉴定;办公设备、家具、房屋、运输工具及其他均由资产管理部负责鉴定。
3.固定资产报废单应交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会签,并按规定审批权限报相关负责人审批。
4.审批完的报废单分别交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留存。固定资产管理员在授权范围内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和卡片上盖作废章,以示注销。财务部根据报废单进行资产报废账务处理。
5.报废固定资产应按审批要求及时处理,报废所得残值收入应交财务部做账务处理。
第7条固定资产报废清理之后,仓库、使用、财务等部门要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记录资料。
第3章固定资产报损和报失
第8条当固定资产破损或丢失时,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失)申请表》,交资产管理部审核。固定资产报损(报失)申请表如下表所示。
固定资产报损(报失)申请表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设备编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购置年月
处置形式
1
□报损
□报失
申请理由
2
□报损
□报失
申请理由
3
□报损
□报失
申请理由
金额合计(人民币)
技术鉴定意见
签字:日期:年月日
资产管理部意见
签字:日期:年月日
财务部意见
签字:日期:年月日
财务总监意见
签字:日期:年月日
总裁意见
签字:日期:年月日
残值
经手人
销账日期
经手人
注:本单一式3联,一联存使用部门,一联存资产管理部,一联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第9条资产管理部对固定资产报损或报失情况进行核实后,在《固定资产报损(报失)申请表》内填写调查意见,并签字确认,并将《固定资产报损(报失)申请表》送财务部审核。
第10条财务部对报失的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填写相关数据,报财务总监和总裁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审核。
第11条资产管理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报损(报失)申请单》注销固定资产的台账和卡片,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报损(报失)申请单》进行报失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第4章固定资产出售
第12条固定资产出售是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收取相应收益的处置。
第13条在资产出售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出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原因进行说明,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售申请,报资产管理部审核。申请中应注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
第14条资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签字后,财务总监填写处置意见,总裁审批后组织执行。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15条资产管理部应会同销售部门和采购部门摸清市场行情并编制销售计划,分析销售的效益,必要情况下应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固定资产的余值进行评估。
第16条仓库管理部门应该根据销售计划及相关核准清单编制《固定资产销售明细表》,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数量、种类、存放地点和使用历史等。
第17条财务部门应对已销固定资产及时取得销售发票和有关税、费票据,记录和报告固定资产的销售情况,防止出现资产已处置而固定资产账面未注销的情形,同时要对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进行资金管理和监控。
第5章固定资产捐赠
第18条固定资产捐赠是无偿产权转让,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资产管理部填写《固定资产捐赠申请表》,报财务总监、总裁审核、审批后方可办理捐赠手续。
第19条企业办理固定资产捐赠手续,必须取得固定资产捐赠接收方的相关接收凭证,并作为财务部账务处理的凭证。
第20条财务部在处理捐赠固定资产账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第6章附则
第21条资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第22条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6.8固定资产转移制度
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转移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合理调配资源,确保固定资产利用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转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固定资产内部调拨。
2.固定资产的出租。
3.固定资产的出借。
第2章固定资产内部调拨
第3条企业内部调拨固定资产范围。
1.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2.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等。
第4条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申请。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调拨单的内容包括调拨原因、固定资产调出入双方、调拨价格。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的样式如下所示。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
序号
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名称
规格
型号
购置时间
数量
单价
调拨价格
调拨原因
调出部门
保管人
调入
部门
保管人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
资产管理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财务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财务总监审批意见
财务总监签字:
总裁审批意见
总裁签字:
注:本单一式四联,一联存调出部门,一联存调入部门,一联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一联交资产管理部保存。
第5条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的审核和批准。
1.固定资产调拨单经使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资产管理部。
2.资产管理部对使用部门提出的调拨单进行审核,并核对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对预算外采购须在调拨单上注明,资产管理部经理在调拨单上签字批准。
3.资产管理部审核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调拨单,对预算进行监督,同时审核价值。
4.经审核的调拨单呈报财务总监审批,财务总监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无最终审批权的,财务总监应附上自己的审核意见,报总裁批准。
第6条如固定资产出入厂区应另填《固定资产调拨交运单》,一式六联。
1.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
2.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财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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