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材料合集19篇,含领导讲话、研讨发言等
退役军人事务局
目 录
一月
1.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立军:
奋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1
2.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4
3.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唐勇:
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 8
4.山西省平定县东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张芬鹤:
电子档案管理在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应用 11
二月
5.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云华:
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业跨越发展 12
6.海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张帅:
增强政治定力确保提高落实能力 14
7.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欧阳泉华:
推进红色基因传承 激发退役军人力量 18
三月
8.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阮云富:
劲着眼"四心"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21
9.山西省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专职干部赵芳:
当好官兵第二故乡"娘家人"... 23
四月
10.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张民:
血肉浇灌历史奋斗成就幸福党史学习教育之"学史明理"心得体会...2611.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由如林:
埋头苦干狠抓执行实现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28
12.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科尹伟:
突出"兵味"特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29
五月
13.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欧阳泉华:
学习百年党史汲取奋进力量 31
14.吴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吉喆、李波:
学百年党史强实干精神 34
15.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茂全:
学习党史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36
16.定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俭: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就第一季度市政府履责管理考核市直部
门排名倒数第二位作出公开承诺 38
六月
17.浙江省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雷:
温州市将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建到企业园区建起共融共进"加油站"
和"桥头堡"... 39
18.江苏省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继业:
淮安市:"强兵兴业"工程赋能乡村振兴 41
19.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杨辉:
切实做好新时期党务工作 44
奋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立军
(2021年1月7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这次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擘画发展蓝图、规划实践路径、作出战略部署,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注入强大思想和行动力量,令人振奋、令人鼓舞。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如何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际,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高质量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全面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五大重要原则中占统领地位的第一条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体现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成功把握和自觉运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首要的就是全面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退役军人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压实工作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履行职责全过程;全面压实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任,构建服务退役军人、推进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压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密切有效的协调机制;压实退役军人系统党员干部责任,引导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党员干部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制度,把广大退役军人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使其成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依靠力量。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党委集中统一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
会力量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领导作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挥好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军地之间、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整体联动,凝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强大合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标准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怀着对退役军人的深厚感情,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一是持续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各项配套政策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全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打通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二是不断加强移交安置工作。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部署,结合全市安置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安置主渠道作用,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安置渠道,激活安置手段,丰富安置岗位,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继续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就业质量。严密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与扩招高职院校做好退役军人学历教育宣传动员工作。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场需求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个性化强的培训服务,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竞争力。不断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积极挖掘适合退役军人的就业岗位,提供政策咨询,职业规划指导和岗位招聘信息。组织专场招聘会,引进优秀企业提供优质就业岗位。继续开发下岗失业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指导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做好创业孵化工作。四是大力加强褒扬纪念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英烈纪念活动,精心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妥善帮助烈属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军供站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五是积极主动开展关心关爱工作。做好部分优抚对象提标工作,启动伤残人员换证工作。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改造,改善军休住房保障条件。六是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围绕退役军人所思所想所需开展工作,在走访慰问、帮扶救助、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矛盾化解中加强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引导退役军人特别是党员退役军
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为、发挥作用,带头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带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持续按照要求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和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广泛宣扬军地合力推进改革建设发展的显著成就,充分展示军民同心奋进新时代的良好风貌,掀起军爱民、民拥军的新热潮。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全面锤炼过硬工作队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对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整体形象。一是要筑牢思想根基。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经常开展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等活动,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工作,切实凝聚起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二是要提高干事创业本领。结合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解决部分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将调查研究与优化服务结合起来,确保精准聚焦、有的放矢。要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运用把握政策、谋划推动工作、解决棘手问题的本领,大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和回应退役军人利益诉求。三是要锻造过硬作风。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下大气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严的标准和要求贯穿到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着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深厚感情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幸福指数。
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甘肃省民政厅
(2021年1月8日)
第一条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推动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惠民殡葬政策,是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保障,为困难群众死亡后实行火化的免费提供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惠民殡葬政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惠民殡葬政策的制定完善、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负责经费的安排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红十字会配合民政部门和殡仪馆做好免费对象相关信息的核对,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负责受理申请、审核审批、服务提供、费用结算、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惠民殡葬政策的免费对象是:
(一)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低保对象;
(二)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特困人员;
(三)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
(五)在甘肃省内实施火化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
(六)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到实施火化的低收入群众。
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不得纳入本办法规定的惠民殡葬免费服务范围。第六条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对象,可享受以下惠民殡葬免费项目:
(一)普通殡仪车辆接运遗体费用;
(二)殡仪馆3日内遗体暂存(冷柜)费用;
(三)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用;
(四)3年内骨灰寄存费用;
(五)200元以内可降解的骨灰盒或骨灰容器1个。
超出免费项目范围或选择其他殡仪服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不在免除之列,
应由逝者直系亲属(监护人)或相关机构按规定标准支付。第七条申请审核审批惠民殡葬政策,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办理逝者遗体接运或火化手续前,由逝者直系亲属或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相关证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遗体捐献证明、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殡仪馆用表)》。户籍所在地无具有火化功能殡仪馆的,向市级殡仪馆或向市州民政部门指定的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提出申请。殡仪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二)审核。受理申请的殡仪馆经办人员,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享受惠民殡葬政策条件的,由经办人员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殡仪馆用表)》,计算免费金额,签注审核意见,复印留存相关证件资料,报殡仪馆分管负责人审核。殡仪馆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证件资料、免费项目和免费金额进行审核,符合免费条件的签注审核意见,报殡仪馆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审批。殡仪馆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经办人员、分管负责人的审核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惠民殡葬政策免费条件的签注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由殡仪馆提供相关免费殡葬服务。经办人员对批准的免费对象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档案一式两份,原件由殡仪馆留存,复印一份交当地民政部门存档。
第八条惠民殡葬免费对象在甘肃省外死亡后就地就近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由逝者直系亲属或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火化证、火化发票、相关证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遗体捐献证明、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民政局用表)》。对符合免费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按本地免费项目及标准,及时办理审批结算手续,并向财政部门提供审批名册。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册将惠民殡葬补贴资金拨付到金融代发机构,由金融代发机构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惠民殡葬免费对象在省内异地(超出市州范围)死亡后需要就地就近火化的,由逝者直系亲属或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相关证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遗体捐献证明、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到身故地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提出申请,由殡仪馆审
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直接提供相关免费服务,并报当地民政、财政部门结算核拨。
第九条惠民殡葬政策申请审批坚持"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实行殡仪馆"一站式"免费结算服务,实现"身后事最多跑一次"。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网上申请审批"一站式"结算服务。
因特殊情况,申请人无法及时提供逝者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遗体捐献证明、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的,实行告知承诺制,殡仪馆提供《申请惠民殡葬免费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申请人负责承诺,由殡仪馆向相关部门核实。
第十条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根据各地惠民殡葬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一条市县民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年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资金需求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资金需求。
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应当每季度将实施惠民殡葬免费人员、金额和相关材料,据实登记造册,于季末次月5日前报当地民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当地财政部门核拨。
市县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季末次月10日内,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收入总额并予以转移支付。
第十二条市县民政、财政部门应当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省民政厅、财政厅对全省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市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做好惠民殡葬政策免费对象的资格审查、费用结算、档案管理等工作,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政策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宣传单、服务卡、公示墙以及各类媒体等,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惠民殡葬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第十三条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责任追究制度。
对符合免费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对不符合免费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以及在受理审批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市县民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惠民殡葬资金的,市县民政、财政部门应当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免费服务的,市县民政、财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退回非法获取的免费项目金额。
对于情节严重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
事务厅、省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唐勇
(2021年1月15日)
当前,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正由开局起步、奠基启新转向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全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和角色观,奋力谱写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篇章。
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带着感情认识退役军人工作。树立正确历史观就是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客观认识退役军人工作,总结历史规律,把握前进方向。一是尊崇退役军人历史贡献。退役军人为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重要力量。无数退役军人始终奋斗在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基层治理、应急救援等各个领域。尊崇退役军人历史贡献,才能更好激励广大退役军人赓续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更大力量。二是把握退役军人工作历史规律。重视退役军人工作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历史实践证明,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只有符合国家上层建筑、紧扣党的中心工作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才能更好地促进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我们要培育历史思维,把握历史规律,不断探索新时代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新路子。三是勇担退役军人工作历史使命。作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勇担这一历史使命,要以改革开路,靠创新发力,推动工作理念从解困型向褒扬激励型转变、工作领域从接收安置工作"一阵子"向服务保障管理"一辈子"转变、方式方法从粗放型工作方式向精细化服务管理转变,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带着使命谋划退役军人工作。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就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在认识大局、服从大局、维护大局中闯出新路子、展现新作为、彰显新担当、谱写新篇章。一是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扣长远目标谋划发展,把退役军人工作放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来思考,力争退役军人工作更具前瞻性、系统性、操作性。强化政治引领服务发展,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退役军人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教育引导退役
军人始终听党话、跟党走。促进就业创业投身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力人才资源作用。二是积极融入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强军梦,必须把退役军人工作放到推进改革强军事业的大局中去思考摆位。服务好军队改革,主动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新要求,密切对接、完善政策,精准服务、强化保障,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现役军人安心、让退役军人暖心、让应征青年热心。服务好备战打仗,聚焦部队战斗力提升,围绕实现打赢目标,加强双拥、优抚、安置等政策措施落实,解决好现役军人及其家属保障问题。服务好军地协同,建立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构建军地合作长效机制,形成军地联动强大合力。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稳定基础,聚焦广大退役军人最急最忧最盼,依法依规做好移交安置、军休服务、拥军优抚、帮扶解困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好他们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压实稳定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防范化解风险,推进矛盾隐患大排查、大督办、大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树立正确的角色观,带着责任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树立正确角色观就是要着眼退役军人工作时代使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当好角色、履职尽责。一是切实增强人民公仆的角色意识。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担当,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努力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来退役军人的"幸福指数"、全社会的"尊崇指数"。始终把务实清廉作为政治本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向组织和人民交上干事创业和清正廉洁两份优异答卷。二是充分发挥服务管理的角色作用。当好联络员,善于调动各方力量支持退役军人工作,加快构建起全覆盖的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网络,经常性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帮扶解困等工作。当好宣传员,敢于发声、善于发声、主动发声,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退役军人磅礴伟力。当好服务员,着力解决好业务不够精湛、保障不够有力、服务不够到位等问题,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三是着力提升履职尽责的角色能力。坚持以学为先,树牢终身学习理念,扎实开展"系统大培训大练兵"等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强化实践锻炼,鼓励引导干部到基层一线去、到环境艰苦的地方去、到矛盾问
题多的地方去,在急难险重岗位上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守正创新,立足全系统多部门融合组建的实际,学习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制度机制创新、服务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的凝聚力、执行力、创造力。来自:QQ群【藏经阁】,更多资料请联系QQ215425891,加入会员群,海量优质文字素材和PPT课件
电子档案管理在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应用
山西省平定县东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芬鹤
(2021年1月26日)
摘要: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因此,积极开展相关劳动保障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所以,更好的研究劳动保障工作中电子信息技术的作用,能够有效的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长远发展。笔者将在本文中通过分析电子档案的优势和特点,对于提高电子档案管理在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应用效果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电子档案;管理;劳动保障工作;应用电子信息技术作为时代发展的产物,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电子档案的特点优势。
1.很强的保密性。
2.高效、快捷。
3.大幅度提高档案的使用效率。
4.能够及时进行补漏增缺。
二、电子档案管理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应用的策略。
1.建立建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2.提高电子档案的安全性
3.提高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技术水平
4.加大电子档案管理资金的投入
综上所述,电子档案管理对于劳动保障工作领域的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在今后的劳动保障工作中,管理人员必须强化对电子档案的重视和普及,从劳动保障工作的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从而研究出更有利于电子档案管理发挥其效用的方法和措施。
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业跨越发展
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云华
(2021年2月3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提出:"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巩固军政军民团结。"2020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事务部诞生在"十三五"末期,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开篇之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国家治理和军队改革的划时代创新。"十四五"期间必定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的开端,必定是党中央、国家重视国防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对退役军人褒扬优抚加大投入的开端。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一大有可为的机遇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退役军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打赢翻身仗,弥补多年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这一短板。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立足当前退役军人工作实际,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思想引领、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等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切实为广大退役军人服务好、保障好、引导好,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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