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60篇(第19/19页)
十七、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兵团运输物流企业,主动跟进和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对疫情影响期间的公交出租和营运车辆管理费("份子钱")、公共停车场停车费采取免交或减半收取。鼓励有条件的师市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给予补助。车辆年审时间到期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期进行年度审验的,临时延长两个月办理期限,延期办理期间车辆免予处罚。(兵团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安局,各师市负责)
十八、稳定大宗商品消费。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汽车等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全面取消符合条件的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国家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跨省通办"。启动家电下乡惠民消费节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利用家电消费补贴、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激发消费需求。(兵团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税务局,各师市负责)
十九、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建立重点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健全兵师两级联系服务机制,实施"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保障外贸供应链稳定。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口岸备货仓,引导外经贸企业重点布局海外仓储物流设施。充分利用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发展等国家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坚持内外资一体化招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第九师片区建设。(兵团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乌鲁木齐海关、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师市负责)
二十、加强政策宣传。结合实际情况和中小企业特点,把握好政策时度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帮助企业充分知晓政策、享受政策。(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师市负责)
二十一、强化企业服务。落实好兵团各级领导包保服务工作机制,主动关心和服务中小微企业,送政策上门,积极进行政策辅导、解释政策流程、推动政策直达,及时解答和处理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用好涉疫诉求盯办、跟办、督办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团炬新闻客户端"帮"频道等平台作用,对反映的涉疫困难诉求及时推送办理。(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新疆税务局,各师市负责)
二十二、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对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违约、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指引和调解等服务。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调解中小微企业矛盾纠纷。对相关诉讼和其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给予适当减免。(兵团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师市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