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巡察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在市委巡察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通过改革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构建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工作体系,推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作为县一级巡察机构,如何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同、统筹衔接长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推动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力求释放监督"乘数效应",推进新时代县域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在四个方面进一步攻坚发力。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是加强高位统筹,进一步完善巡纪协作工作体系。坚持将完善巡纪协作工作体系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切实提升巡纪监督质效。健全组织架构。成立区级层面深化巡纪协作、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谋划推进深化巡纪联动工作,定期召开统筹衔接联席会议,定期强化面上工作督查,定期听取问题整改情况,切实推动各监督主体各司其职、注重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对深化协作中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及时形成专报报区委,推动问题解决。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基层纪(工)委、派驻机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间监督关系、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资源互享、工作互动、成果互用。强化制度保障。在全区已制定出台巡察机构与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派驻组等协作联动制度性文件基础上,制定相配套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工作责任闭环。同时,在对镇巡察、对部门一托一巡察、一托N巡察、对村(社区)巡察及对基层站(所)巡察上,探索制定深化巡纪协作相适应的具体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二是加强全面联动,进一步增强巡纪协作监督合力。强化巡纪全过程协作联动、信息互通,凝聚好巡纪监督合力,发挥好政治监督叠加效应。巡前要破壁垒。进一步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探索制定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间信息共享规范,明确信息共享范围,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规范高效的监督链条。同时探索制定向组织、审计、编办、财政、信访等部门征询被巡察党组织相关情况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共享的广度和深度。巡中要强沟通。在巡察过程中,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重要情况互通、问题定性共商、立行立改共查,对发现的能够立即解决的,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的同时,将问题及时通报区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由其跟踪了解、督察督办,切实推动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巡后要用成果。进一步健全优先处置机制,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组织力量优先开展核查。进一步细化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反馈,自反馈之日起全面接手整改监督工作,通过督查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日常监查。进一步优化专项督查机制,结合区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的巡察整改日常督查情况、案件监督管理室反馈线索办理情况,选择整改工作相对薄弱的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是加强探索创新,进一步打造巡纪协作有效模式。守正创新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出了一个明确的方向,结合地区实际探索有效的巡纪协作模式尤为重要。突出"全程嵌入式"协作。在巡察中,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配合巡察工作,对即知即改问题,由巡察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整改责任单位三方共同签字,将监督整改责任及时移交;对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进行核实,确保核准查透。突出"接力跟进式"协作。区委巡察办每月对巡察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并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进行一次整改进度督查,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对相关整改情况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监督检查,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每三个月汇总反馈区委巡察办,形成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闭合回路"。突出"多方会审式"协作。用好用活我区"六方连评"载体,进一步优化"六方联评"整改评估和督查组织形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成效、整改报告进行实时跟踪和协同把关,形成推进整改工作合力,切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释放巡纪协作综合效能。聚焦提升作风能力,构建完善长而有效的工作机制,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硬实力。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区委巡察机构定期会同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点评会,交流工作经验,查摆存在问题,评估工作成效,协调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切实推动深化巡纪协作、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有力有序深入。建立督查推进机制。将深化巡纪协作、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纳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中,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各个环节工作,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必要时及时提请相关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建立轮岗培训机制。以全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行动暨"作风提升攻坚年"为契机,用好"青蓝工程"载体,分层分类开展全员精准培训,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规定,深入学习巡察、纪检监察各类知识,打造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大巡察与纪检监察干部双向交流,通过多岗位培养,提高履职能力,为深化巡纪协作提供素质保障。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