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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发言:贯彻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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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发言:贯彻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修订印发,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为我们进一步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市纪委书记,主持市纪委市监委全面工作、市委巡察工作、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面,结合近期学习思考,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刻领会《规定》要义,提升政治站位

(一)把握核心要义,明确政治方向。《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从政治高度认识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强化政治担当,以有力举措推动《规定》落地见效,为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提供坚强保障。

(二)领会精神实质,强化责任担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在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中的主体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党员党纪处分事项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与党组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作为纪委书记,要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和派驻机构贯彻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规定》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精准把握内涵,提升履职能力。《规定》对党员处分事项的讨论、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精准把握《规定》的内涵和要求,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业务研讨等方式,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让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熟悉掌握《规定》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注重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把《规定》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严格执行《规定》要求,规范工作流程

(一)强化立案审查,确保事实清楚。派驻机构在对党组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立案审查调查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深入细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全面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严格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坚决不能草率结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审查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在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和法律规定,保障被审查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办案。

(二)规范案件审理,保证定性准确。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案件质量、正确执行党纪具有关键作用。派出机构要对派驻机构移送的案件认真审核把关,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在审理过程中,要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审慎处理。严格把握量纪平衡,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被审查调查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公正合理的处分决定。同时,注重发挥案件审理的监督纠错功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三)严格集体决策,维护党纪权威。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在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处分事项时,要提前将相关材料送达党组成员,让其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会议讨论过程中,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进行讨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必要时可以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提供专业意见。党纪处分决定以党组名义作出并自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一旦作出决定,必须严格执行,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纪处分决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规范处分执行,提升执纪效果。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要及时、准确地执行到位,确保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规定在1个月内宣布处分决定,并将处分决定正式通报派驻机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党员档案,办结涉及的职务、职级、工资、工作以及其他有关待遇等变更手续。加强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处分执行情况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扣。通过严格执行处分决定,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目的,提升执纪效果,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五)加强备案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备案监督是对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的重要监督方式。基层纪委要在党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内,将党纪处分决定以及相关材料报相应派出机构备案。派出机构要对备案材料认真审核,重点审查处分决定的事实依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解决。建立健全备案监督情况专项报告制度,派出机构按年度向派出机关报送备案监督情况专项报告,必要时可以随时报告。通过加强备案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深化运用《规定》成果,推动工作发展

(一)以《规定》为指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二)以《规定》为依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依据《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对各级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防止权力滥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以《规定》为抓手,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把贯彻落实《规定》与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后,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体制机制问题、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以案促改促治长效机制,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二)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履职本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履职本领。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程序和方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注重在实践中锻炼,积极参与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在实战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加强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作风建设关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和战斗力。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加强自我约束,严禁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等行为,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贯彻落实《规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总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的修订印发,为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切实把《规定》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深化对《规定》的学习贯彻,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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