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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各类调研报告汇编(17篇)(第6/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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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议

(一)加强政府引导扶持。一是建立"农产品价格调节专项奖补机制",充分调动生产基地积极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二是加强产销对接,促进蔬菜基地与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对接协作,提高本地蔬菜的入市率,充实市场蔬菜销售品种,帮助丰产滞销的品种进行市场对接;三是组织农业科技服务团深入蔬菜基地培训指导,提高经营主体和农户对抗种植风险的技术技能。

(二)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做好蔬菜种植的保险工作,有利于保障从事蔬菜种植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抗风险能力,调动生产积极性,但目前我市蔬菜保险覆盖面不大,主要原因是蔬菜受险情况不好界定,受灾程度划分等级不明确,从而影响了蔬菜保险的推广。为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做好蔬菜的保险工作,建议有关部门要细化受灾等级标准,出台操作性、可行性强的蔬菜保险方案,以帮助农民防范农业生产风险,减少因灾害带来的损失,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保障农民收益。

(三)推动蔬菜种植业升级。一是鼓励蔬菜基地提质增效,从重数量转向质量优先,生产绿色蔬菜、有机蔬菜,打造蔬菜品牌;二是推动产业融合,拓展产业链条。目前依靠单一的种植环节增收不具备蔬菜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条件的蔬菜基地可以配套加工产业链,如桥头河蔬菜基地有"肖老爷"、"邬辣妈"等加工企业;构建农业生态圈,打造蔬菜公园、共享农场、亲子园、农学实践园,带动周边旅游、餐饮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和农民收入,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四)保障"菜篮子"保供稳价。一是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异常波动相关支出,支持蔬菜产业的发展。二是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的调控力度,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预案,通过减免蔬菜冷藏费、仓储费和摊位费等措施,增加蔬菜储存量,确保市场价格平稳。

关于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协助市委、市政府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根据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安排,5月18日市政协围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题调研,6月2日召开调研协商座谈会,认真听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湛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情况通报,部分省市县政协委员在会上发言,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建言献策。

一、我市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形成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是统筹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机制。市委党校在县处级进修培训中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程,面向各级干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演讲比赛、优秀课件评选及征文活动,向省民族宗教委、省教育厅推荐优秀征文5篇、优秀课件3个。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月"活动,受众人群30余万人。

二是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创建城市社区民族团结联谊会,推动民族工作进社区,印发《关于在城市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联谊会工作的通知》,制定街道社区民族工作会议、访谈、联谊、学习等工作制度,积极指导城市建成区加强城市社区民族团结联谊会建设。联谊会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为理事长,社区内企业负责人、少数民族人士、居民代表和热心民族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广泛参与,联系辖区各族群众,沟通信息反映民意,为社区各族群众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是促进各民族群众共同富裕。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共计714万元,为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宝丰县大营镇南街村渔具生产加工产业项目,为周边村各族群众提供就业岗位50个,带动增收26万余元;郏县姚庄回族乡三郎庙村智能化模块大棚建设项目为当地各族群众提供工作岗位约150个,这些产业项目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增强了当地各族群众的向心力、凝聚力,拉近了当地各族群众之间的距离,促进了当地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6月份,全省"同心圆·共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民族宗教委对我市以"同心圆·共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是持续开展宗教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渗透蔓延"一二三四"提升行动。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对标"一清二打三强四提升"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定期调度督导,动态化建立"一台账四清单"。开展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涉高校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属地管理和民主管理制度,建成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宗教管理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指导支持佛道教界加强教风建设,香山寺荣获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称号。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还停留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二是宗教工作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一些部门和基层的干部对宗教工作和宗教政策法规了解不够、领会不深、执行不力,在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上,教职人员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整体素质有待提升。三是私设聚会等非法宗教活动反弹压力大,非法宗教活动形式不断变异,采取相亲派对、职场座谈会、免费兴趣培训班、心理辅导等形式,改头换面开展非法传教活动,给发现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顺应时代发展上积聚新动能。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部署,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关系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细落实。注重统筹推进,把民族宗教事务纳入公共管理事务和社会治理体系,以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导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实施综合治理,实现管理与服务相融合相促进,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注重宣传引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各族群众更加理性对待宗教信仰和宗教问题,营造和睦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重点难点,在应对复杂局面上谋求新突破。一是着力强化重大问题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分析研判机制,完善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定期摸排、分析和调处制度,准确掌控情况,科学分析研判,及时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着力维护民族领域团结和睦。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城市化倾向,突出解决好城市少数民族居民和流动人员服务管理问题,充分发挥社区贴近群众的特殊优势,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建设,在少数民族群众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搭建窗口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积极构建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让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三是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遵循"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处理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要特别关注宗教对高校和低龄人群的渗透影响。

(三)运用法治思维,在精准管理服务上取得新成效。一是妥善化解民族矛盾。坚持用法治思维处理民族关系,既不能把涉及民族因素的民事问题、刑事问题和一般矛盾纠纷归结为民族问题,也不能轻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看不到民族问题可能产生的后果,坚决防止一般问题民族化、民族问题一般化。二是规范管理宗教事务。依法处理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在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做到政治上自觉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社会上自觉适应,不断凝聚顺应社会、服务社会的正能量。三是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民族宗教领域可能引发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查研判,及早预警防范。对已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准确定性,果断处置,防止扩大和转化升级。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应可能影响民族宗教关系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管理主动权。

(四)注重协调联动,在凝聚工作合力上实现新提升。充分完善全市四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建立以社区(村)党组织为核心、以网络化管理为支撑,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联、反应灵敏的基层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好联席部门作用,把工作重点放到联合联动上,合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和矛盾纠纷。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信息共享上,加快推进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广泛应用,加强部门工作平台和业务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为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注入科技动能,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治理向社会化、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发展。

关于破解我市营商环境发展障碍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市直委员活动组,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市工商联: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体现的是一个地方惠企便民的社会氛围、展示的是地方政府的服务效能、彰显的是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弘扬的是一个地方的人文魅力、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当前,破解我市营商环境发展障碍,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既是对标落实中央、省、市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又是解决全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快XX区核心城市建设的迫切要求。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市政协将"破解我市营商环境发展障碍,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重点调研课题,自3月中旬以来,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刘武,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春华带领市政协调研组赴长沙经开区及江华、清远、汕头、龙岩、吉安等地学习考察,并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规模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对我市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重商安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在市级层面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关心关爱企业家"二十条"》《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二十条"》《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二十条"》《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XX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暂行办法》等多个指导性文件,促进了以营商环境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三是工作督导不断强化。建立XX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月调度、季点评、半年测评、年总结"机制,以周例会形式跟踪督办薄弱环节和未达标任务,及时发现并整改突出问题,推动形成"对标先进-推进工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工作闭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服务营商环境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对全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实现了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的统一,建立了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做到事项清单"应有全有、应容尽容",市本级实施清单和权责清单发布率100%。全市900项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大厅,进驻率100%。二是改进项目审批服务。全市26个窗口单位的361个高频事项累计减少审批环节1250个,减少送审材料560份,减少办理时间50%以上(企业开办由5天压缩到2小时)。实现全领域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整体提速70%以上,涉企经营和建设工程项目事项审批时限整体提速80%以上。三是优化服务供给。XX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内设全程代办服务窗口,从20XX年6月份开始,企业项目建设的所有事项均可在XX高新区申请"帮代办"服务。3年来,共计全程代办18个项目,涉及行政许可事项30个。包括湖南微克科技年产25000吨PCB专用电子材料项目、显峰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嘉顺利电子年产1.2亿只电子元器件建设工程项目、宏碧园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特别是宏碧园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从签约到投产仅用了5个月时间。

(三)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推行"服务型"执法,大力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先普法活动。制定《XX市柔性行政执法免罚清单》,共77条款,积极落实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尽力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推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管理,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三是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实行每月1-20号为企业"宁静日",对各执法单位涉企检查备案及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强化对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促使执法监管工作更加公平、科学、高效。

(四)整治营商环境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从政务服务不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与现实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提篮子""打牌子"等方面着手,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担负起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构建"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建立涉企问题线索"直通车",对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优先处置、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在畅通线索渠道的基础上,将营商环境作为日常监督、专项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随机抽查、电话随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治职能部门及相关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索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中梗阻"行为。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摸排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线索4条,办结1条,组织处理3人,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当前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与自身过去相比成就很大,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省内先进地市相比,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市的营商环境还有差距。

(一)思想观念不解放,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面对经济发展已由"政策驱动"转向"环境驱动",竞争由拼资源、拼区位、拼政策逐步转向拼服务、拼环境、拼创新的新形势,有的部门站位低,没有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有的认识狭隘片面,把营商环境建设与行政审批划等号;有的流于形式,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等。少数干部思想上认识模糊,缺乏主动作为,没有把自己当成服务企业群众的"公仆",没有真正设身处地的为企业发展解决问题;有的凡事讲惯例、等批示、怕担当,导致审批时间过长、中间环节太多,与企业"清"而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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